南京朋友借钱不还有什么追债技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朋友借钱不还有什么追债技巧?
您的位置:首页  »  
 

朋友借钱不还有什么追债技巧?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朋友借钱不还有什么追债技巧?
  
  1、抵押与担保的设置
  
  设定抵押权在实践中,设定抵押权的方式情形大致如下:
  
  (1)在有关经济合同的主文中直接订有抵押条款。
  
  (2)债权人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订立书机抵押合同或协议
  
  (3)无需另订抵押协议或合同,而是将抵押的有关内容在原债权文书中写明。
  
  (4)既无书面抵押合同或协议,也没将立抵押的情况载于原债权文书,只是在客观上形成了某种抵押事实。
  
  2、合同约定仲裁
  
  诉讼阶段,按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一审一般是6个月,二审是3个月,两审终审。对于一些资金流比较紧张的当事人来说,在订立合同时约定仲裁地点和仲裁庭,仲裁一裁生效便可以申请执行,不需要经过二审,可以节约很多维权时间成本。
  
  3、当面协商
  
  如果债务人不是老赖,那么在能够当面协商的情况下,最好是协商解决,不要碍于情面不好意思开口,既明确了债务,也表明了自己的意图。
  
  4、书面通知
  
  如果觉得当面协商会不好说出口或者会伤及对方颜面,可以采取书面通知的方式,既避免了当面交流的尴尬,也能向债务人表明自己的意思。
  
  5、发律师函,诉讼至人民法院
  
  发律师函可以说是一种威慑,对于一般的人来说,打官司是一件很不友好的事,基本上双方已经翻脸了,所以发律师函也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式。
  
  

·土地承包人死亡后,承包权的继承问题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这几年随着国家土地确权工作的顺利进行,农民朋友产生了很多的疑问,其中最突出的要算是“土地承包人死亡后,承包权能否继承”的问题。土地承包人死亡后,承包权的继承问题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关于这个问题,我国有关法律明确规定:农村承包土地的单位是“家庭”而非“个人”,户主只是土地承包方的代表...

·可以要求提高抚养费吗?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的数额的合理要求。<{{tjlytel}}> 一、离婚后,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二、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

·2023年“大棚房”被拆是否能够获得补偿?
    “大棚房”被拆是否能够获得补偿?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要在农用地上进行非农业建筑的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且禁止擅自在耕地上建房。因此,这些原属于种植农作物的大棚没有经过审批,被拆迁人私自在大棚内建设房屋的行为明显是违法的,按照相关规定,这些已建成的“大棚房”属于违法建筑,应当...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判刑多少年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判刑多少年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条,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生产、买卖、运输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毒品的原料、配剂,或者携带上述物品进出境,情节较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

·离婚判决债务处理是怎么样的?
    离婚判决债务处理是怎么样的? 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能够证明为个人债务应符合以下条件...

·受贿罪的案例分析
    1、案例分析之非法证据排除 章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六千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侦查机关在控制章某某刑事传唤章某某期间,没有出具相关法律手续,也没有制作谈话笔录,至刑事拘留章某某,仍没有对章某某制作询问笔录,故侦查机关的前期侦...

·无拖欠工程款承诺书范本是什么?
    无拖欠工程款承诺书范本是什么样的?发生工程款纠纷该怎么处理?拖欠工程款的行为屡见不鲜,这严重地打击了相关劳动者的工作积极性。为了招纳更多劳动者,提高劳动者工作积极性,相关的施工单位会针对工程款做一个无拖欠工程款承诺书。那么无拖欠工程款承诺书范本是什么样的?发生工程款纠纷该怎么处理...

·新婚姻法关于婚后房产是怎么规定的
    不一定所有的男女青年在刚开始结婚的时候就已经将房产全部都购置完毕,结婚以后再买房子的这种情况其实也是非常多的。许多人都认为婚前买房和婚后买房的房子产权肯定是不一样的。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婚前婚后买房并不会影响到房产的分割。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新婚姻法关于婚后房产是怎么规定的...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经常出现各种各样的纠纷,尤其是因产权不清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经常出现各种各样的纠纷,尤其是因产权不清导致的纠纷,屡见不鲜。那么,如何防范这些纠纷的出现?其实可以通过实现了解购买二手房的一些注意事项来避免纠纷的发生。那一般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有哪些要注意的?这方面的内容,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购买二...

·培训合同违约金怎么定?
    培训合同违约金怎么定? 一、 合同期与服务期,该以哪个为准? 有签定培训服务协议,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需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主要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