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补充合同签订后原合同可以作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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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合同签订后原合同可以作废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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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合同签订后原合同可以作废吗
  
  ?一、补充合同签订后原合同可以作废吗
  
  1、只要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和限制性规定,且充分尊重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自治,协议内容合法有效的话,补充协议与主合同的效力是同等的。
  
  2、在补充协议与主合同发生冲突时,视为对主合同的变更或撤消,其效力优于主合同。即补充合同中与主合同相冲突的条款,补充协议的条款优先适用。
  
  3、双方需要在补充协议中明确补充原合同的效力范围,明确补充主合同是在原来的范围之内生效还是有所变动、如何变动等。
  
  4、补充协议是以主合同的成立和有效为前提的,如果欠缺主合同成立的必备条件和必要条款,或者主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就没有签订补充协议的必要了。
  
  二、补充协议要满足的生效要件
  
  1、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2、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3、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未尽事宜,或者合同履行过程新发生的情况而另外进行的约定。与合同的变更协议不同,但实务中订立的以“补充协议”为名的协议,其实质内容却常是合同的补充并有变更。
  
  三、对于合同中的补充协议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补充协议的当事人应当与原合同当事人严格一致。
  
  2、补充协议的形式应当与原合同一样完备。
  
  3、严格防止与原合同发生内容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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