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如何区别营业车和非营业车?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如何区别营业车和非营业车?
您的位置:首页  »  
 

如何区别营业车和非营业车?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营业车是指从事社会运输并收取运费的车辆,以完成商业性传递或交通运输为目的的车辆也属于营业车。
  非营业车是指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自用的车辆或仅用于个人或家庭生活的车辆。

·顾客欠钱大半年不还怎么办?
    顾客欠钱大半年不还怎么办?1、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3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法院会依法做出判决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百员移送执行员执行。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

·工伤伤残待遇具体包括哪些
    工伤伤残待遇具体包括哪些(1)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治疗期间按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2)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工伤医疗期的时间按照轻伤和重伤的不同确定为1至24个月,最...

·房屋面积与买房合同不一样的话怎么办
    很多购房者发现,我们在实际交房的时候,发现房屋面积与买房合同其实是不一样的,此时不管是面积不足还是面积多了,多数购房者都不清楚应该怎么办。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屋面积与买房合同的话怎么办 在房屋买卖中,还经常会遇到因房屋面积多少或...

·没有遗嘱的遗产怎么分割
    没有遗嘱的遗产怎么分割 可以根据法定继承来分配遗产,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来继承。 遗产分配是指财产所有人死亡后根据法定继承、遗嘱或其他法律规定对其遗产的分配制度。遗嘱继承效力高于法定继承,低于遗赠扶养协议。 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

·2023年在疫情期间工资发吗
    在疫情期间工资发吗?疫情期间需要发工资,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

·伤人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一、伤人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一)现场勘查 1、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即行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必须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2、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必须严格在承诺制度的时间内快速赶赴现场,并快速处置现场。 3...

·私募基金资金规模有上限吗?
    私募基金资金规模有上限吗? 一、私募基金资金规模有上限吗 私募基金(Private Fund)是私下或直接向特定群体募集的资金。与之对应的公募基金(Public Fund)是向社会大众公开募集的资金。 1、基金交易费用 基金交易费用是指在在进行的时候基金交易时发生的基本费用...

·信用卡诈骗罪判刑罚金相关规定是什么?
    在现代这个社会,诈骗分子非常的猖獗,利用各种各样的手段进行诈骗,比如说最近一段时间经常可以看到的信用卡诈骗,为此,我国对这种行为作出了规定。那么,信用卡诈骗罪判刑罚金相关规定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信用卡诈骗罪判刑罚金相关规定是什么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一些事项。 ...

·房产纠纷能否异地上诉?
    我国对于民事诉讼案件有详细的管辖制度,房产作为不动产的一种,适用于专属管辖的规定。房产纠纷应当由哪个法院管辖,对法院判决不服时应向哪个法院上诉,发生房产纠纷能否异地上诉呢?今天,我们就和您聊聊房产纠纷诉讼的相关问题。 一、房产纠纷管辖法院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房地产诉讼属...

·诉讼离婚后开几次庭,有哪些程序
    摆脱了旧中国社会封建的思想后,人们对于婚姻的观念也逐渐开放,离婚的现象也越来越多,如果夫妻双方不能选择协议离婚的,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在了解双方基本情况后会审理该案件,那么诉讼离婚后开几次庭,有哪些程序呢?通过我们收集的以下资料为您解答。 一、起诉离婚要开多少次庭 一...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