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房客违约提前退房的相关法律规定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房客违约提前退房的相关法律规定
您的位置:首页  »  
 

房客违约提前退房的相关法律规定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在进行房屋租赁时,双方都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在合同里都会规定房屋租赁的期限。但有时会出现房客违约提前退房的情况。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出租人该怎么办呢?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来帮助您了解这方面的知识。
  一、房客违约提前退房的相关法律规定
  一般情况下,出租人对提前退租都不知如何处理是好。虽然在合同里也规定有提前退租的条款,但是在实际问题出现时,又不是太容易处理好的。承租人要求提前终止合同属于违约行为,作为出租人可以拒绝承租人的要求或者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赔偿损失的义务。《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房客违约提前退房是否可以不退押金
  押金并不是绝对不予退还的,首先看你们合同中的约定,有约定的从约定,押金并不等同于违约金或定金。押金是一种物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自由决定在押金中抵扣,房租也是一样的,押金可以抵扣房客租住期间应该支付的房租,如果抵扣之后还有剩余的话是要返还给房客的,除非合同中有相反的约定。如果押金不足于赔偿损失的话,不足部分仍然可以要求房客支付。
  三、注意事项
  在租房时,双方一定要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与此同时,合同要对租赁期限、租金数额、房屋押金、房屋用途、违约责任等作出明确约定,以保障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害。我们在上文已经为您介绍了房客违约提前退房出租人应该怎么办,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在此,要提醒出租人,押金不等同于违约金,我们应该通过合法的渠道要求房客赔偿我们的损失,而不应通过扣押押金。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可以来网站咨询在线律师,他们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作详细解答。
  
  
  

·我国工伤鉴定在什么部门?
    工作在一些危险性比较高的岗位上的工作者遇到意外事故的可能性比较高,如果发生意识事故就会造成一定的身体损伤,受伤比较轻也就不会在意,但是受伤比较严重就会给受害者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以及身体上的痛苦,那我国工伤鉴定在什么部门?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我国工伤鉴定在什么部门...

·一般电信诈骗判刑多久?
    一般电信诈骗判刑多久? 一般电信诈骗判刑多久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

·买方能否单方面解除买卖合同?
    买方能否单方面解除买卖合同?买方是可以单方面解除买卖合同的;1、卖方擅自抵押,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2、一房两卖,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3、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房屋交...

·累犯可以判缓刑吗,累犯能否适用缓刑?
    累犯是一种再犯罪的事实,对累犯从严惩处,是当今世界各国重要的刑罚裁量制度之一。一般而言累犯者所犯罪行得到的刑罚会比一般的犯罪要重,那我国法律规定累犯一般会怎么判刑呢?在实际案件中,累犯可以适用缓刑吗?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累犯一般会怎么判刑 根据我国《刑法》,累犯分为一般...

·提存公证书
     1.格式一   
  (  )××字第××号
  兹证明债务人×××(应写明姓名、年龄、性别、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码等内容,如果是法人单位应当写明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因××××(债务依据及无法履行给付的原因),于××××年×月×日将债务标的××××(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重婚罪怎么处罚犯重婚罪的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重婚罪怎么处罚犯重婚罪的法律责任有以下规定:《婚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刑法》第二...

·联营合同
    一、订立合同各方当事人
  ┌─────┬───┬───┬──────────┬────────┐
  │单位名称 │简称 │地址 │  所有制性质   │  经营范围  │
  ├─────┼───┼───┼──────────┼────────┤
  ...

·对于商标注册异议怎么答辩?
    对于商标注册异议怎么答辩?对于商标注册异议的答辩方式应当是向商标局提出该商标不予注册的反对意见,并且需要将证据材料进行详细的阐述。商标异议是指公众对某一经过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局提出该商标不予注册的反对意见,即要求商标局在规定的3个月异议期满后不要核准该商标...

·职业病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
    职业病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 一、在岗阶段。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

·借条如何写合法具体要注意什么
    生活中,相信大多数人肯定有过签借条的经验或者是收借条的行为。对于怎么书写借条以及相关的格式是怎么样的,很多人其实是不知道的。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借条如何写合法,以及相关的注意事项有什么。让我们一起接着往下看吧。一、写借条的注意事项1、借条的书写人一定要由借款人书写,而不是由贷...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