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著作权和署名权不统一可以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著作权和署名权不统一可以吗?
您的位置:首页  »  
 

著作权和署名权不统一可以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著作权和署名权不统一可以吗?著作权和署名权不统一是可以的,如果作品署名和版权登记相冲突,一般情况下,版权登记的法律效力低于作品署名的法律效力。版权登记证书作为版权行政机构初步经过审核出具的正式证书,具有比其他证据较强的法律效力,但如果与作品的署名情况相违背,还是应该以作品的署名为第一准则。主要是因为版权登记证书都是作品完成创作后的一种证明,并不是创作完成时形成的一种文件。因此这种事后对著作权人权利确认的方式,不一定能够全面客观的反映出创作当时具体情况。考虑到申请注册版权的人可能并不一定是原作者,而版权登记中心也不能完全保证全部申请登记人的信息准确无误,所以登记证书上所记录内容与作品本身信息显示出来的情况相同,则登记证书可作为补充证据被采纳。若两者信息不一致,则无法被采纳为证据。二、版权登记 法人作品 员工能署名吗申请软件著作权的时候以单位的名义申请,但是个人可以以署名权的身份出现,出来的证书上面就会有个人的名字,但是个人只能享受署名权,没有这个软件的著作权,著作权还是归公司所有。三、著作权属1、通过登记机构的定期公告,可以向社会宣传自己的产品。2、在进行软件版权贸易时,认证将使您的软件作品价值倍增。3、 在发生软件著作权争议时,如果不经登记,著作权人很难举证说明作品完成的时间以及所有人。4、合法在我国境内经营或者销售该软件产品,并可以出版发行。著作权和署名权不一致的情形,在一般类型的职务发明之中较为常见。若是发生争议的,单位与职员个人需要先协商好,才能带指定机构提出注册请求。对于此种著作权和署名权不一致的情形,任何一方在转让时,都需要与对方协商后决定。
  
  
  

·法律规定借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法律规定借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在民间借贷发生后,债权人一定要依据借条及时主张债权,因为我国法律规定了诉讼时效制度。这也就是说,如果债权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超过一定的期限后,将有可能使债权难以收回。那么法律规定借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法律规定借条...

·要买保险可以异地购买吗
    要买保险可以异地购买吗买保险可以异地买,但是建议选择全国性的保险公司,全国性保险公司才可以进一步考虑异地买保险的事宜,通常情况下,全国性保险公司会在全国开设分支机构,提供“全国通”服务,保单在手走到任何一个保险服务网点都可以享受通保通赔;或者支持保单迁移服务,只需办理相关迁移手续...

·国际债务是怎么处理
    国际债务指的就是外债,一国的居民可以在限定的时间之内要求对非居民承担的以给付但是其尚未偿还的债务进行偿还,其中包含借款的本金以及约定归还的利息。到了日期但是没有归还的国际债务,企业一般可以采取4种方式进行追讨:1:通过电话、邮件、传真等通讯方式,依赖双方对彼此的信任进行协商,解决...

·法定继承权丧失的条件有哪些?
    法定继承权丧失的条件有哪些?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具有血缘关系的亲属依法享有法定的继承权。继承权丧失的法定条件有以下四种,凡是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都将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很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成功与否都将丧失继承权。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它继...

·个人合伙债务怎样承担?
    个人合伙债务怎样承担1、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清偿责任。由于合伙企业及其责任财产的特殊性,各国法律从维护交易秩序、债权人合法权益,保障合伙经营的自身发展出发,无不规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清偿责任。我国法律规定,合伙债务由合伙人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型联营的债务由联营各方...

·交强险收费及赔付是由保险公司负责的吗
    交强险收费及赔付是由保险公司负责的吗 我国法律规定,机动车辆车主必须购买交强险,当机动车辆在道路行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伤,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在限额内予以赔偿。那么,交强险收费及赔付是由保险公司负责的吗?今天我们就来简单介绍一下交强险收费及赔付的相关内容。 一、什...

·交通事故责任方不出面怎么办
    发生问题的时候很多人喜欢都害怕麻烦而拒绝处理,一味的逃避,所以当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作为肇事一方就会很害怕,以至于一味想逃避。当进入到处理问题的阶段,交通事故责任方不出面的话,交通事故怎么处理呢? 一、缺席审判 民事诉讼中的缺席判决,即法院在一方当事人缺席时所为的判决。通常情...

·劳务派遣合同如何解除
    劳务派遣合同如何解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内容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同样适用劳务派遣关系中劳动关系解除情形。 此条规定了被派遣劳动者的解除权,即劳动者可以依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由于派遣单位、用工单位有违法行为的,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一、交通事故赔偿肇事者跑了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赔偿肇事者跑了怎么办?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方拒绝承担赔偿责任的,受害方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

·工伤保险待遇案件一裁终裁适用吗?
    工伤保险待遇案件一裁终裁适用吗?就否适用就要看实际的待遇情况;对于工伤待遇的纠纷:工伤医疗费数额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争议,是一裁终局;其他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津贴等工伤待遇,不属于一裁终局案件。然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