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拐卖妇女罪的追诉期限规定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拐卖妇女罪的追诉期限规定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拐卖妇女罪的追诉期限规定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拐卖妇女罪的追诉期限规定是什么?拐卖妇女罪的追诉期限规定是20年时间。如果犯该罪,且在追诉时效期间内,则会被法院定罪判刑。若不在追诉时效期间内,起诉不会被法院受理。也就意味着超过20年的时间的话,那么不再对于这个罪名来进行处理。二、相关法律条文规定是什么?《刑法 》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罪】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拐卖妇女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的拐卖妇女罪中的“妇女”,既包括具有中国国籍的妇女,也包括具有外国国籍和无国籍的妇女。被拐卖的妇女没有身份证明的,不影响对犯罪分子的定罪处罚。第二条 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拐卖外国妇女到我国境内被查获的,应当根据刑法第六条的规定,适用我国刑法定罪处罚。第三条 对于外国籍被告人身份无法查明或者其国籍国拒绝提供有关身份证明的,人民检察院根据刑法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起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在当代社会拐卖妇女儿童这种行为是坚决不被允许的,一旦发现这种行为的话,积极的向有关部门提供线索,公安机关会立案进行侦查。当然了,这类型的案件有追诉时效的规定,通常情况是20年时间。
  
  
  

·离婚官司什么情况下一审就能判离
    我国所有的法律在制定的时候,都是合乎于情理的。比如说我国的《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虽然说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法院在处理夫妻离婚诉讼请求的时候,一审不会判决离婚。但是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法院甚至在一审的过程当中就会直接宣判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解除。下面我...

·企业财务分析报告包括哪些内容?
    企业财务分析报告包括哪些内容?企业在存续期间,为了更好的掌握经营状况,都会聘请有资质的会计对公司财务进行整理,并制定企业财务分析报告,企业经营管理者需要根据该报告的内容,决定是否进行融资、投资等活动,你是否知道企业财务分析报告包括哪些内容?企业财务分析报告的内容一般如下:一、基本...

·肇事逃逸自己的车会被扣留吗?
    如何应对交通事故?根据交警部门的有关规定,交通事故是根据事故造成的损失和事故的性质确定的。交通事故责任确定后,交警部门不得扣留车辆超过两个工作日。除了导致死亡或逃逸的事故外,扣留车辆的最长不得超过20天。如何确定交通事故的责任?需要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

·合同标的额减少后果是什么?
    合同标的额减少后果是什么? 一、合同标的是多种多样的,一般地有以下4类 1、有形财产 指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且法律允许流通的有形物,如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货币和有价证券等。 2、无形财产 指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且法律允许流通的不以实物形态存在的智力成果。 3、劳务 指不以有形财...

·招投标流程具体是怎样的
    招投标流程具体是怎样的众所周知,现在很多大型的工程项目都是通过招标的形式来选择开发商的,但是说到招标,大多数人对它的流程都不清楚,那么,招标的流程具体来讲是怎样的了?我们下文进行了详细介绍,供您阅读。 1、项目招标委员会的组成 招标委员会应由国家主管部门组织,聘请工程、商务、外汇...

·商标侵权的法律规定处理措施是什么?
    商标侵权的法律规定处理措施是什么?1、《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制止侵权行为:(1)责令立即停止销售;(2)收缴并销毁侵权商标标识;(3)消除现存商品上的侵权商标;(4)收缴直接专门用于商标侵权的模具、印板或者其他作...

·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既遂一般要怎么判刑?
    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既遂一般要怎么判刑? 一、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既遂一般要怎么判刑? 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既遂一般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具体的量刑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夫妻共同债务的分配原则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夫妻共同债务的分配原则是什么?1、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原则。《婚姻法》规定夫妻财产共同所有,共同债务共同清偿,还规定了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由此,夫妻共同债务,双方也有平等的清偿权,在与债权人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可由夫妻双方约定各自的责任和清偿日期,也可约定由其...

·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最长不超过多少天?
    行政拘留行政处罚中最严重的,一般的行政拘留是不允许超过15天的,因为作为一种行政处罚,如果行政拘留的时间太长,就可能造成不符合行政处罚精神的状况,但是,如果一个人不只一项严重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又该怎么样判罚呢?是简单的两项或者多项行政拘留一起执行吗,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最长...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申请要查明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申请要查明什么? 需要查明夫妻之间的感情是否已经破裂。起诉状(3份)、身份证复印件、一张1寸照片向法院起诉离婚时,应提交起诉状。起诉状应包含原告、被告的身份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提供的证据包括身份证、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对...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