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专利强制许可的特点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专利强制许可的特点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专利强制许可的特点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专利强制许可的特点是什么
  
  ?一、专利强制许可的特点是什么
  
  我国《专利法》规定,强制许可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能在合理长的时间内获得这种许可。
  
  这里具备条件的单位;比如资金、技术、设备、厂房、技术人员等。具备这些条件的单位,才有资格申请实施他人的专利。必须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请求许可实施其专利,实际上是交换关系,应当遵守公平、等价有偿的原则和经济规律,以第三者站在公平合理的立场上判断是否是合理的条件。最后,请求被许可的单位未能在合理长的时间内获得专利权人的许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九条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二、怎样请求裁决专利强制许可使用费
  
  1、请求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请求书,并自提出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强制许可使用费的裁决请求费;逾期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该请求视为未提出;
  
  2、对符合《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及《办法》规定的强制许可使用费裁决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将请求书副本送交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在指定期限内陈述意见。期满未答复的,不影响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决定;强制许可使用费裁决过程中,当事人双方可以提交书面意见。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以根据案情需要听取当事人双方的口头意见;
  
  3、请求人可以随时撤回其裁决请求。请求人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决定前撤回其裁决请求的,裁决程序终止;
  
  4、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自收到请求书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强制许可使用费的裁决决定,并将强制许可使用费裁决决定应当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
  
  5、专利权人和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强制许可使用费的裁决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哪些情形实施专利强制许可
  
  依据《专利法》第四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1)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四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
  
  (2)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为消除或者减少该行为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的。
  
  (3)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什么是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什么是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什么是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父母无力履行抚养义务的儿童,比如父母双方无抚养能力、无劳动能力、正在接受改造、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失踪。(一)哪部分儿童可以申请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生活补贴?申请程序是怎样的?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未...

·打房屋纠纷官司要注意什么问题?
    目前我国的房地产发展越来越迅速,地产开发商良莠不齐,然而房产刚需使得几乎每个人都离不开跟房产打交道。那么当我们在日常生活中遇到一些房屋纠纷时,需要注意一些什么问题呢?针对打房屋纠纷官司要注意什么问题,为我们做了详细的解答: 1、房地产纠纷产生后,应向哪级人民法院起诉? 房地产...

·一般什么时候制作事故认定书 相信开车的朋友们都知道,当交通
    一般什么时候制作事故认定书 相信开车的朋友们都知道,当交通事故发生后,交管部门会出具一份被称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材料。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一般什么时候制作事故认定书?此外,根据实践的经验,交通事故中当事人应该注意些什么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说明。 一、一般什么时候制...

·土地使用权能否质押和抵押?
    土地使用权能否质押和抵押?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或者政府将土地以承包转让的方式租用给企业或者个人,其中农村的土地承包使用最为常见,很多人发展经营,因为特殊原因会将土地使用权抵押质押出去。那么,土地使用权能否质押和抵押?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与您分享一下。 一、土地使用权...

·交通事故赔偿开庭程序是什么?
    现在几乎各家各户都有车作为代步工具,导致交通拥堵追尾违反交通规则等现象出现,以至于各种大小不一的交通事故发生。那么当我们发生了交通事故,双方不私下和解并涉及钱财赔偿时,我们就需要通过法院开庭处理案件。这时不妨先来了解交通事故赔偿开庭程序。 一审开庭前 1、向交警队调取驾驶证、...

·什么样的借条有法律效力
    什么样的借条有法律效力在借款给他人时,借款双方最好出具借条,并确保借条的效力,以避免纠纷。那么什么样的借条有法律效力?由于具有法律效力的借条会对借款双方产生约束力,所以在写借条时,双方都应仔细斟酌,以保证自身利益。那么具有法律效力的借条该怎么写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介绍。...

·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裁判规则是什么?
    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裁判规则是什么? 一、买卖合同违约责任裁判规则 1、买受人依约保留部分价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出卖人在质量保证期间未及时解决质量问题而影响标的物的价值或者使用效果,出卖人主张支付该部分价款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买受人在检验期间、质量保证期间、合理期间内提出质...

·商标侵权处罚程序是怎样的
    商标侵权处罚程序是怎样的 一、商标侵权处罚程序是怎样的 1、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2、收邀并销毁侵权商标标识; 3、消除现在商标上的侵权商标; 4、收邀直接专门用于商标侵权的模具、印板或者其他作案工具; 5、责令并监督销毁物品; 6、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

·批捕后还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嘛?
    一、批捕后还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嘛?批捕以后,法律没有规定取保候审的时间,只要犯罪嫌疑人符合条件就可以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

·商家作出的最低充值金额限制规定是否有效?
    经营者作出的最低充值额限制属格式条款,占用了消费者的多余资金,且收取退款手续费也增加了消费者的负担,限制了消费者的权益,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是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应认定无效。...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