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继承的房产5年后再出售新政策是怎样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继承的房产5年后再出售新政策是怎样的
您的位置:首页  »  
 

继承的房产5年后再出售新政策是怎样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继承的房产5年后再出售新政策是怎样的1、不满5年的:(1)契税(根据买房人的情况,首套1%,二套3%,非普通住房不论首套二套都是3%)(2)营业税:不满2年的5、6%,满2年免征、(3)个税:普通住房1%,非普通住房1、5%2、满5年的:(1)契税:同上(2)营业税:普通住房免征,非普通住户按"评估价-房证原值"的差额征收5、6%(3)个税:是继承人的家庭唯一住房的免征,非唯一的收1%(普通住房)或1、5%(非普通住房)。二、继承过户手续如下:1、房屋评估: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2、继承公证:房产继承人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继承公证书(携带证明资料:死亡证明书、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遗嘱)。3、房屋测绘:在办理产权登记之前,房产继承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理房屋面积测绘/转绘手续,并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4、继承登记:房产继承人应该携带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领取并回执。带资料审核通过后,取得房产证明。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房产继承过户所需资料证明: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原件、被继承人房产证原件、被继承人单位开具的履历表可以证明与继承人的关系、继承人身份证。房产在满五年之后在出售,如果是普通的住房,一般是不收取营业税的;并且满五年之后,如果是继承人唯一的一套住房,在进行买卖的情况下,还不需要缴纳个税。国家一般是比价爱护公民的,对公民是能不征税就不征税。
  
  
  

·解除劳务合同的法律规定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还是很有很大的区别,所以,法律关于解除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的规定是些许差别的,那么解除劳务合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解除劳务合同的法律规定 第十条:劳务关系的终止 1、劳务关系于约定期限届满时终止。 2...

·新刑法醉驾是怎样量刑?
    刑法醉驾是怎么量刑的 1、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关于犯罪未遂的处罚2023
    关于犯罪未遂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未遂所具有的三个构成要件或特征也是与故意犯罪的其他停止形态相区分的标志:第一,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这与犯罪预...

·可履行抗辩权的合同情形有哪些
    可履行抗辩权的合同情形有哪些 合同是由双方平等当事人之间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是受我国民法以及合同法所调整的。在不同的国家,由于其历史原因、社会制度以及法律发展等情况的不同,对于同一事项的法律规定也不是不相同的。例如,对于抗辩权不同国家有不同的定义。我们将针对我国可履行抗辩权...

·河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征地补偿是国家政府在征用了居民使用权的土地,应该给被征地者的法定补偿。各地市根据本地经济发展状况的不同,征地补偿的标准也不相同,且每年都会有新变化。今天,就来给您讲一下河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河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

·工伤鉴定机构有哪些
    工伤鉴定机构有哪些 劳动鉴定机构的组织形式一般为“劳动鉴定委员会”,在有的中小型企业称为“劳动鉴定小组”。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一般由劳动、卫生、人事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工会的主管领导组成。少数地方还吸收物价、民政等部门的同志和大医院院长参加。劳动鉴定委员会主任大都由劳动行政部门的主...

·交通事故抚养费怎么计算公式
    随着社会不断的发展,人们的生活也在不断的提高。现如今车已经成为很多人的代步工具,因此,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而且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许多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致残或死亡,都需要法庭对受害人的亲属扶养问题作出合理、合法的裁决。那么交通事故抚养费怎么计算公式? 交通事故抚养费如...

·性骚扰情节严重怎么判刑
    性骚扰情节严重怎么判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一)猥亵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聚众或者在公众场合猥亵他人的。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

·劳动举报投诉什么时候可以知道结果?
    首先我们来看看劳动监察部门受理的劳动投诉案件   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   2、劳动者有明确的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   3、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

·办理用工登记
    办理用工登记 1、到劳动保障政务大厅一楼一号窗口,领取《单位用工登记表》,办理用工等级的开户。 2、如果想办理招聘,需要办理招聘手续: (1)条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用人单位 (2)材料准备:※填写《单位用工登记表》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民办学校应携带办学许可证...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