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抢劫罪中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抢劫罪中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抢劫罪中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我国法律规定抢劫属于重罪,而且表现形式多样,因此,在对抢劫行为做出判定的时候,我们需要先了解清楚抢劫罪中的构成要件都有哪些内容,这样做出认定才不会出现错误。下面我们一起看看关于抢劫罪构成要件的内容吧。
  
  一、抢劫罪中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对于抢劫犯来说,最根本的目的是要抢劫财物,侵犯人身权利,只是其使用的一种手段。无论犯罪嫌疑人是否取得财物,也不论被抢财物价值的大小。只要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并当场采取暴力或暴力相威胁手段,就构成抢劫罪。“数额特别巨大”和“致人特别严重伤残或死亡”只是本罪从重处罚的两个情节。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抢劫罪的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施以打击或强制,借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从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这里的其他方法,是指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依刑法第17条规定,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该罪的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没有这样的故意内容就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只抢回自己被偷走、骗走或者赌博输的财物,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抢劫罪。
  二、抢劫罪立案标准:
  只要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应当立案。抢劫罪是行为犯,刑法对构成抢劫罪没有规定数额、情节方面的限制,只要行为人当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了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无论是否抢到钱财,也不论实际抢到钱财的多少,原则上都构成抢劫罪,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以上就是我们为您带来的抢劫罪中的构成要件内容,同时还为您提供了抢劫罪立案的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根据《刑法》的规定,对抢劫犯罪最高可以判处死刑,因此要是不行涉嫌构成此罪的话,建议委托专业律师进行辩护。
  
  
  

·离婚对方不同意怎么办?
     离婚就是指夫妻双方之间感情破裂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法律行为。在婚姻关系中无论男女哪一方否是可以提出离婚要求的,但是如果离婚对方不同意怎么办呢?下面就由网站的我们来告诉您应该如何处理这样的棘手问题吧。 一、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

·在实际生活中,绝大多数用人单位都不是当月发放当月的工资,有的
    在实际生活中,绝大多数用人单位都不是当月发放当月的工资,有的甚至是第二个月月底才发上个月的工资。那么,在法律上,劳动者的工资多久支付一次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解读。 一、工资多久支付一次 用人单位应当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资。支付工资的具体日期,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如...

·一、对公司财产申请参与分配异议提起诉讼的流程是什么?
    一、对公司财产申请参与分配异议提起诉讼的流程是什么?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

·公司法2023区别不同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直以来,您对于我们国家公司的种类还是比较清楚的,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但是两者具体的区别,普通老百姓并不了解,那么公司法区别不同的规定是怎么样的?在概念上来说,股份有限公司本质上是一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但是两者的组织机构以及条件都存在着差异。 一、公司法区别不同...

·现在离婚的问题愈来愈普遍
    现在离婚的问题愈来愈普遍,很多时候一方提出离婚,但是另一方死活不同意,这就是非常烦的一件事,那么单方面可以离婚吗,单方面离婚是比较通俗的说法,法律上称为诉讼离婚,根据婚姻法规定,两人双方其中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受理后,一般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实破裂的,调解...

·借款受贿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在现实生活中,不少人都会遇到资金短缺的情形,此时一些民事主体会选择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提出借贷请求,为了降低借款请求,借款者有时会实施行贿行为,银行机构的一些职员会经受不住诱惑,会受贿,此种借款受贿会受到怎样的处罚?一、借款受贿会受到怎样的处罚?(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

·离婚房产有贷款怎么办理手续
    在办理离婚时,通常会遇到不少与房产相关的问题。在现今生活中,人们常常通过贷款的形式来购买房子,通过贷款减轻一定的资金压力,等日后再慢慢偿还。但是,这使得在需要办理离婚时会出现其中有的房屋仍存在贷款未还清的情况,由此就引申出了离婚房产有贷款怎么办理手续的问题。下面为您介绍一下这个问...

·一、离婚后女方财产多久跟男方没关系?
    一、离婚后女方财产多久跟男方没关系? 离婚后属于女方个人名义的财产与男方本身就没关系,但是如果是离婚前夫妻共同的财产没有分割的就只有在完成分配后才跟男方没有关系。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二人共同财产,可以平分。如果财产属于一方婚前取得的,那么另一方则无权分到。举个例...

·劳动法中工伤鉴定八级赔偿多钱?
    根据相关的伤残鉴定标准劳动者相关的赔偿标准也是随之变化的,在每一级工伤鉴定当中我们都可以看到不一样的赔偿标准,由轻到重,相应的赔偿金也是由少到多,关于劳动法中工伤鉴定八级赔偿多钱的规定,我们已经为您整理出来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

·构成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的条件有哪些?
    构成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的条件有哪些? 一、构成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的条件有哪些?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正当行使指挥权的秩序。一切行动听指挥,坚决服从命令是对每一名军人的最基本要求。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指使部属进行违反职责的活动,...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