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签完劳动合同能辞职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签完劳动合同能辞职吗?
您的位置:首页  »  
 

签完劳动合同能辞职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在签订合同之后,你一般应该遵守你的承诺,履行你的义务,但你也可以辞职,应该遵守法律。《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有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违反指挥制度,强迫冒险作业危害劳动者安全的,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事先通知用人单位。除上述情形外,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应以书面通知雇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应当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不符合规定及时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违反指挥制度,强迫冒险作业危害劳动者安全的,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事先通知用人单位。
  
  
  

·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

·借名买房合同有效么?
    随着房产的不断增值,有些各种原因自己无法购房的人,为了能够购房,真是挖空了心思,甚至想出了借他人的名义买房的办法。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借名买房合同有效吗?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详细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一、借名买房合同有效吗 借名买房的变通方式实际上存在很大风险。房地产作为不动...

·黄浦区离婚房产分配应该注意什么?
    离婚在我们国家已经是很常见的一件事了,但是离婚还是要走一定的法律程序的,涉及到多方面的问题,比如财产分配、房产分配、孩子的抚养权等。这一次介绍的主要内容就是离婚房产分配,接下来,我们来为您讲解一下与黄浦区离婚房产分配有关的问题。 一、黄浦区离婚房产分配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夫...

·医疗纠纷的救济途径方法和准备工作有什么呢?
    医疗纠纷的救济途径方法和准备工作有什么呢? 一、医疗纠纷途径方法 (1)和解。和解是指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和解是当事人自由选择的在自愿原则下解决台同纠纷的方式,而不是合同纠纷解决的必经程序。当事...

·一、交通事故人伤护工费标准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人伤护工费标准是多少?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误工费标准计算; (2)无固定收入的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同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护理期限。《最高院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事实婚姻怎样离婚,法院怎么处理事实婚姻
    目前在我国许多农村和落后地区存在大量的事实婚姻。当事人常常以为,只要像夫妻一样在一起生活,就能是合法的婚姻。但实际上,事实婚姻是不同于合法登记的婚姻的,所以事实婚姻的离婚也是不一样的。那么男女之间的事实婚姻怎样离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事实婚姻怎样离婚 事实婚姻...

·一、交通事故小伤怎么理赔?
    一、交通事故小伤怎么理赔? 交通事故小伤的理赔一般是可以直接由肇事者与受害者协商确定赔偿金的,赔偿费用要根据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来定。 交通事故对方小伤要赔偿的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费用,需要司法鉴定的伤情还需要...

·一、婚姻当事人犯重婚罪能分房产吗?
    一、婚姻当事人犯重婚罪能分房产吗能分,犯了重婚罪财产会对过错方进行少分财产或者是部分财产,犯重婚罪离婚后的财产分配不会按照平等的原则分割,“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时,以照顾无过错方为原则。”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

·一、夫妻财产保全是否需要提交担保?
    一、夫妻财产保全是否需要提交担保? 夫妻财产保全需要提交担保,财产保全制度是民事诉讼的重要制度之一,对于保证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顺利执行具有重要作用。为防止离婚时一方当事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无责交强险如何赔付
    无责交强险赔付分以下两种情况:如果当事人不负事故责任,对方因事故伤亡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保险公司在交强险无责赔付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当事人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当事人负有事故责任,不管责任大小,当事人保险公司就要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