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纠纷有哪些处理机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劳动纠纷有哪些处理机构
您的位置:首页  »  
 

劳动纠纷有哪些处理机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劳动纠纷有哪些处理机构
  
  (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在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领导下,负责调解本企业内劳动争议的群众组织。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企业行政代表和企业工会委员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推举产生,企业行政代表由企业行政方面指定,工会代表由企业工会委员会指定。调解委员会主任由调解委员会在其成员中选举产生,其办事机构设在企业工会。没有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调解委员会的设立及其组成,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协商决定。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不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处理劳动争议的专门机构。县、市、市辖区设立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处理本行政区域的劳动争议。设区的市、市辖区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代表、工会代表、政府指定的经济综合管理部门的代表组成,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的负责人担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是劳动争议处理的必经程序。
  
  (3)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也担负着处理劳动争议的任务。劳动争议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予以受理。
  
  延伸阅读:
  
  劳动纠纷处理体制
  
  各国处理劳动争议所遵循的立法原则不外两种:一是自愿原则,二是强制原则。遵循不同的基本原则,就会形成不同的组织体制和办案体制。
  
  根据自愿原则,调解或仲裁机构独立于政府的特征较强,由双方当事人协议是否调解或仲裁;和解协议必须是双方自愿达成;仲裁人员应由当事人选择。这就形成了 裁审自择 、 裁审分轨 的双轨体制。
  
  根据强制原则,调解或仲裁机构与政府的联系较多,政府常常从中起主要作用;劳动争议任何一方当事人或者政府无须协商均可依据法律规定交付仲裁解决争议;仲裁人员由仲裁机构指定。在强制原则下有的国家规定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效力,有的国家则规定对裁决不服,当事人可向法院起诉,形成 裁审衔接 的单轨体制。
  
  

·一、离婚案件财产解冻程序需要什么材料?
    一、离婚案件财产解冻程序需要什么材料? 离婚案件财产解冻程序需要的材料有:房屋的财产保全及手续;用另一套房屋作保对夫妻名下的房屋进行财产保全;股票账号的财产保全及手续;银行存款的保全及手续;汽车财产保全及手续等材料。在进行保全财产的过程中需要按照法院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并按照相...

·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侵占罪的立案标准具体如下:1、要有通过正当、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他人财物的行为。这是构成本罪的重要前提,也是本罪区别于其他犯罪的重要特征。如果不是通过正当、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该财物即持有该财物就具有非法性,则不可能构成本罪;2、代为保管,既包括受他人委托,代为收藏、管理其财物...

·律师刑事辩护应该怎么进行选择
    一般为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刑事辩护的都是专业的律师,但并不是所有的律师都擅长进行刑事辩护,这就需要在委托律师的时候能够进行选择。那到底律师刑事辩护应该怎么进行选择才好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当有亲友被传讯、拘留、逮捕、起诉、审判之时,如何选择刑事辩护律师,才能够最...

·泰州公司注册的流程有哪些
    泰州公司注册的流程有哪些泰州公司注册的流程和其他地方基本上保持一致。一般来说,没有什么特殊的法律规定,各个城市注册公司的流程都是一样的,只是在注册公司的细节方面有些不同。那么泰州公司注册的流程是什么样的?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内容,供您了解。 一、泰州公司注册的流程是什么样的 1、核...

·交通法撞人致伤肇事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交通法撞人致伤肇事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肇事者在交通事故中撞人后逃逸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并且还需要附带受害者的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涉嫌犯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如果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车祸撞人成重伤后逃逸的,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要追究刑事责任,处三...

·离婚后发现前夫有婚外遇还可以要求赔偿吗?
    离婚后发现前夫有婚外遇还可以要求赔偿吗 可以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赔当其过的意见、一方出轨、而另一方要求离婚、并要求精神损失费赔偿、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劳动局不认定工伤怎办?
    劳动局不认定工伤怎办?在你能够收集上述材料后,劳动局依然不受理的,可以认定为行政不作为,你可以提起向同级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需要提交下列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

·一、交通事故撞伤老人如何赔偿标准包含什么项目?
    一、交通事故撞伤老人如何赔偿标准包含什么项目? 交通事故撞伤老人如何赔偿标准包含的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等,根据鉴定出的等级不同有着不同...

·非法集资有哪些新特征增加的?
    我国公安机关大力打击非法集资已卓有成效。但随着经济发展、经营类目变多,除假冒银行、融资性担保、境外投资、回购收藏品等传统非法集资手段,近年又新增了其他种类的骗局,扩大了受害者的年龄范围。其中部分骗局中老年人分辨不清故受害者居多。来看下非法集资有哪些新特征增加: 一、以“办理养老...

·在法院可以认罪认罚吗
    可以。按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两高三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认罚”,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愿意接受处罚。“认罚...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