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天津劳动仲裁在哪里,如何进行申请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天津劳动仲裁在哪里,如何进行申请
您的位置:首页  »  
 

天津劳动仲裁在哪里,如何进行申请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天津劳动仲裁在哪里,如何进行申请
  
  事人申请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先决条件和必经程序。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否则,仲裁委员会无该案件的管辖权。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有规定: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必须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请人姓名、住址、职业、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被申请人的情况申请请求和事实根据委托代理人的资格及代理权限申请日期等。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二条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调解组织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理由和时间。
  
  

·抢劫罪的犯罪形态有哪些?
    为了维护社会的治安与稳定,我国对于危害社会安全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与此同时,为了配合对于各类犯罪案件的审理,对于案件性质以及犯罪形态等方面也做出了规定。那么抢劫罪的犯罪形态有哪些?关于该问题本文中做出了详尽的分析说明。 抢劫罪的犯罪形态有哪些? 1、犯罪预备: 是指为了犯罪...

·陕西农村土地征地补偿办法有什么
    陕西农村土地征地补偿办法有什么 政府征地的情况在现代社会是非常常见的,因为城镇的发展是需要土地的,旧的土地会需要得到更新,也就是城市的更新,这时候旧的土地拆除就需要进行征地,征地一般会进行补偿的,不过很多人都不了解相关的补偿内容。那陕西农村土地征地补偿办法内容是什么呢? 陕西...

·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全国)
    (保监发[2000]16号)

本保险合同中的机动车辆是指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   
  本保险合同为不定值保险合同。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但附加险不能独立保险。保险人按照承保险别分别承担保险责任。...

·天津工伤鉴定标准2023年如何规定?
    经济的进步会导致工作压力不断变大,在高压下不仅会出现职业病,还有可能出现意外。所以天津的工作族们除了关心自己的工资以外,同样也关注着工伤鉴定标准以及其赔偿金额的计算。为此,我们想为您介绍天津工伤鉴定标准2018年是如何规定的。 天津工伤鉴定标准2018年规定 法律依据:《工伤...

·工商局泄露个人信息怎么处理
    一、工商局泄露个人信息怎么处理1、更换账号。个人信息泄漏后,要第一时间换账号。由于现在网络十分发达,信息泄露之后如果不换账号,那么在这个账号下登陆的各种信息就会源源不断地流出。因此,一旦发现了泄露的源头,就要立刻终止使用这个账号,从源头切断泄漏源。2、更改重要的密码。现在的人离不...

·pvc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pvc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pvc购销合同范本 供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需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供需双方本着以诚为本、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的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产品 第二条 、供货日期:从2014年4 月5 日起 20...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

·交强险与车上人员险有哪些
    交强险与车上人员险有哪些不同 一、交强险与车上人员险有哪些不同 交强险与车上人员险保险责任是相互补充但两者却又不尽相同,主要的区别在于两种险别的承保对象有所区别。 1、车上人员险的承保对象在实践的业务审判中主要包括:司机、售票员、乘车人。乘车人既包含购票上车人员,也包含减免票的...

·商标侵权复议申请往哪里交
    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商标法》第34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

·暴力取证罪
    

 
    一、概念与构成
    暴力取证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
    1、客体要件
   ...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