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告女方骗婚要什么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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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女方骗婚要什么证据 一、告女方骗婚要什么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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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告女方骗婚要什么证据
  
  一、告女方骗婚要什么证据?
  
  告女方骗婚应收集证据有:
  
  (1)共同上当受骗的人的证人证言。
  
  (2)骗婚过程中的财礼收据,以及骗婚人的不正常行为表现可采取录音录像。
  
  如果是告诈骗到公安局报案,将被骗经过向公安机关陈述,并说明要求提起公诉时附带民事诉讼,追回损失。
  
  双方感情不合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一方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以婚姻为诱饵,隐瞒真实,假借结婚而骗取财物,事后携款逃跑,数额较大的,涉嫌诈骗罪,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将会调查取证,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实践中判断是否是骗婚,应该从双方是否结婚,要看对方是否骗了一定数额的财物。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定骗婚:
  
  1、时间上,借结婚骗取钱财的主观故意发生在结婚之前。
  
  2、行为上,采取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了被害人的信任。通过欺骗手段获取财物之后,行为人将财物用于个人挥霍。
  
  3、骗取的钱财归属上,所骗取的财产是一方婚前财产或是与被害人有关系的其他人的财产,并非属于婚姻关系成立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二、女方什么情况算骗婚?
  
  法律上所指的骗婚是指以婚姻为诱饵,诈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1、在司法实践中,可根据具体情况按诈骗罪处理。
  
  2、如果一方还是以共同生活为目的,只是借婚姻索取了较多的彩礼,则不能按骗婚处理。
  
  3、在实践中,男女双方领取了结婚证,如果只是女方家庭意识淡薄,对婚姻不负责任等,导致两人无法共同生活的,不宜定性为骗婚。
  
  骗婚的实质是以结婚为诱饵,诈取对方的财物。这里面有许多细节需要认真调查,因此,如果感觉到对方是在骗婚的,建议向公安机关报案,由专业司法机关来进行判断、处理。
  
  
  
  
  三、诬告女方骗婚的后果
  
  诬告女方骗婚可能面临被起诉的后果。
  
  女方到法院起诉离婚,只要女方有夫妻感情破裂证据,在法院调解无效前提,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的。
  
  如果一方无法生育,也算夫妻感情破裂的一种原因。
  
  根据我国《婚姻法》相关规定: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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