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商标权侵权纠纷应到哪个人民法院起诉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商标权侵权纠纷应到哪个人民法院起诉
您的位置:首页  »  
 

商标权侵权纠纷应到哪个人民法院起诉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商标权侵权纠纷应到哪个人民法院起诉
  
  一、商标权侵权纠纷应到哪个人民法院起诉
  
  商标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可以受理。侵权商品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常性储存、隐匿侵权商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商品所在地。对涉及不同侵权行为实施地的多个被告提起的共同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被告的侵权行为实施地人民法院管辖;仅对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诉讼,该被告侵权行为实施地的人民法院有权受理。
  
  二、知识产权民事诉讼有哪些
  
  (1)知识产权侵权诉讼
  
  除了侵犯我国民法典予以明确的民事权利也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即侵害)。
  
  (2)知识产权归属诉讼
  
  就知识产权的权利归属发生的诉讼,简称权属纠纷。
  
  (3)知识产权合同诉讼
  
  就知识产权的取得、转让、使用等交易行为产生的纠纷,在取得环节与权属诉讼有交叉。
  
  三、知识产权行政诉讼有哪些
  
  (1)由国家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裁判引起
  
  专利权和商标权需要行政机关确权,依相关知识产权法律,当事人对该确权决定不服可以向行政裁判机关(即专利复审委员会和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对该复审决定(其实质是行政裁判)不服,提起的行政诉讼。
  
  (2)由国家行政机关做出的详细行政行为引起
  
  在知识产权确权和转让、使用过程中,确权机关依相关知识产权法,对当事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行政决定、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行政相对人不服提起的行政诉讼。
  
  (3)由地方知识产权治理机关行政执法引起
  
  对于具有知识产权执法权的地方各级知识产权管理机关,可以对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和调解,相对人对该处罚或者调解决定不服的,可以向该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软件著作权侵权纠纷到哪个人民法院起诉
  
  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的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
  
  

·寻衅滋事罪共犯怎么处罚
    寻衅滋事属于破坏社会公共秩序的一种行为,如果达到了我国法律规定的标准,则还会构成寻衅滋事罪。而在此罪的实施过程中也会存在共犯情况。那么寻衅滋事罪共犯该如何处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寻衅滋事罪如何处罚 《刑法》第293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二全文 公司法是我国商法中最为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二全文 公司法是我国商法中最为主要的法律之一,但是法律本身修改不是很频繁,难以适应现实社会中不断出现的法律适用的问题。因此,我国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二,以此应对实践中出现的法律条文规定之外的实践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

·根据我国劳动法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劳动法法律规定,工伤认定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这关乎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合法的维护。当出现违法分包,发生工伤事故时,应当如何认定工伤责任以维护受害人的公平和权益?那么违法分包工伤认定是什么? 违法分包工伤责任如何认定 1、通过申请由前用工单位承担工伤保险...

·当事人未经上诉而直接申请再审,属于滥用再审程序的情形
    再审申请人虽主张一审判决存在错误,但在法定上诉期限内未提起上诉,亦未提供客观上导致其不能行使诉权的合理理由,其放弃法律规定的常规性救济途径,即应当承担该处分行为所致的失权后果。故二审法院以其未提起上诉为由对其不承担保证责任的主张不予审查并无不当。其未经上诉直接向本院申请再审,属于...

·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有哪些?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具体来说刑事自诉案件包括: 轻伤害案、侮辱他人诽谤他人案、暴力干...

·公司注销后土地使用权如何注销登记
    公司注销后土地使用权如何注销登记土地是您都比较熟悉的,但是土地的管理是非常的严格的,您必须严格土地管理条例和管理法的要求合理合法的过得土地使用权。但是企业公司过得土地使用权的过程也是严格按照,但是如果遇到公司注销的情形,您不禁也会问公司注销后土地使用权该怎么处理,接下来我们就给您...

·表演是否属于著作权保护对象?
    表演是否属于著作权保护对象? 一、表演是否属于著作权保护对象? 表演属于人身著作权,受保护。我国新著作权法在第36条规定: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演员、演出单位)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由该组织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使用改编、翻译、注...

·对方欠钱不还没有财产怎么办
    对方欠钱不还没有财产怎么办 一、对方欠钱不还没有财产怎么办? 民间借贷案件中,债务人暂时无能力偿还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偿还。 债务人有履行判决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严重的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如果确实履行困难,法院也会宽限履行时间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

·在我国劳动争议请律师多少钱
    在我国劳动争议请律师多少钱一个好的律师可以说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左右案件的判决,这就是律师在我国法律当中所体现出来的重要作用。因此生活当中,不管是民事纠纷或者是刑事案件都少不了律师的身影。在一般的劳动争议当中,员工肯定也需要律师的帮助才可以的。所以在解决劳动争议的时候,员工不得不考虑...

·学徒能否认定为劳动关系?
    现实生活中,不少用人单位通过招收“学徒”培训后上岗就业的形式招聘员工,但并未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那么,学徒与用人单位是否构成劳动关系呢? “学徒”经常在理发店可以看到,理发店是依法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具备合法的用工主体资格,学徒已满十六周岁,亦符合劳动者的法定条...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