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山林防护管理承包合同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山林防护管理承包合同
您的位置:首页  »  
 

山林防护管理承包合同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订立合同双方:
  委托单位:__县__国营(或集体)林场,以下简称甲方;
  护林单位:__县__乡__村__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护林业资源,减少山林火灾,防止盗伐林木,促进林木速生丰产,特订立本护林承包合同,以供双方遵守。
  第一条 护林面积及方位
  甲方将__山的__亩林木承包给乙方看护管理,其中,成林__亩,中幼林__亩。该片林木北起__至__,南起__至__,东起__至__,西起__至__。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有效期为_年,从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 报酬及收益分配
  1.现有成材木,如甲方在___年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__元付给乙方护林费;__年以后至承包期届满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__元付给乙方护林费。
  (护林费也可采取工资形式给付)
  2.中幼林间伐材(指胸径在__公分以下的规格)和林木修枝材,由乙方采伐,在甲方派员参加下按__∶__比例分成,甲方得__成,乙方得__成。
  3.护林区内杂木些草归乙方受益,但不得伤害植被。
  4.乙方抓获盗伐林木者,按每盗伐一株__元罚款。所罚款项,甲乙双方按__∶__分成,被盗伐成木归甲方所有。
  第四条 甲方义务
  1.甲方交给乙方的护林区必须四至清楚,山林没有所有权争议。
  2.甲方必须适时派技术人员对乙方进行技术指导。
  3.甲方砍伐成木验收后__日内,必须向乙方支付护林费。
  第五条 乙方义务
  1.保护山林资源不受破坏,在护林区内,不准开荒种植作物,不准采石、采砂取土和埋葬坟墓,严禁盗伐林木,防止山林火灾。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护林指导,按甲方的要求进行补植、间伐、修枝、施肥、防治病虫害,开设防火沟路、封山育林及人工促进等。
  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日内,乙方应选派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的村民__名组成护林队,订立护林公约。并经常对所属村民进行遵纪守法、爱护山林的思想教育。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如在护林区内林木被盗伐乙方未抓获盗伐林木者,乙方除应原地补植外,成材木被盗伐一株,按其根径计算大小,罚乙方以国家木材价格的__倍赔偿给甲方;中幼林木被盗伐一株,罚乙方赔偿甲方__元。
  2.由于乙方失职引起山林火灾,乙方除应原地补植外,烧毁成木数,乙方应按国家木材价格赔偿甲方;烧毁中幼林木数,乙方除应即时补植外,每株赔偿甲方__元。
  3.护林区内,如有人采石、取砂、取土或埋葬坟墓,罚乙方赔偿甲方__元。
  4.甲方交给乙方管理的护林区如有所有权争议,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5.甲方不按期给付乙方护林费,逾期一日,应按该护林费的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6.甲方不按时派出技术人员对乙方进行指导,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护林地带林木的损失,经调查证实后,不以乙方违约论。
  第八条 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合同期届满即失效。合同期满后双方如认为有继续承包之必要,必须另订合同。
  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不因双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县林业局、乡政府、县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__县_林场(公章)
  代表人:______(盖章)
  地址:_____
  开户银行:____
  帐号:_____
  乙方:__县__乡__村__组或村民__(公章)
  代表人:______(盖章)
  开户银行:_______
  帐号:_____
  __年__月__日订

·交通事受害人护理人误工费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交通事受害人护理人误工费的计算公式是什么?所需赔偿的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理同等级别的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人数×护理天数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的确定分两种方法。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即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的,按其实际加减少的收入计算;护理人员无固定收入的,以其最近...

·在工作当中难民会遇到一些突发情况
    在工作当中难民会遇到一些突发情况,特别是在一些高危职业当中,我们难免会遇见一些特殊的情况,比如说劳动者在建筑工程当中不小心摔伤摔死都是有可能的,那么死亡工伤认定时效过了怎么办呢,以下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工伤认定办法》第7条规定:“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申请...

·工伤鉴定10级赔多少钱,工伤赔偿有什么标准
    在当今社会,由于我国经济不断发展,经济结构的转型改善,广东地区是劳动力需求很大的市场,很多农民工为了生计打工奔波,但是在建筑施工、车间设备上很容易发生意外事故,那么如果发生意外事故受伤,进行工伤鉴定,工伤鉴定10级赔多少钱,工伤赔偿又有什么标准呢,我们为您简单介绍一下。 一、工...

·犯故意伤害罪要判几年,会受到什么法律惩罚?
    故意伤害罪,这个罪名我相信您并不陌生,在社会上还是存在着许多不安全的因素,法律也对这些不安全因素搬出了相对的判决以及惩罚,那么犯故意伤害罪要判几年,会受到什么法律惩罚呢? 一、故意伤害罪的认定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一般需满足以下条件: 1、...

·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项目有哪些
    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项目有哪些?要是交通事故造成了第三方人身伤残或死亡的,那么在购买了交强险的情况下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对第三方进行赔偿。您知道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项目都有哪些吗?而交强险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介绍。一、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项目包括哪些丧葬费、死亡...

·交通轻伤要求赔付误工费怎么办
     一、交通轻伤要求赔付误工费怎么办? 轻伤要求赔偿误工费的,应该结合对方提供的误工时间和收入证据予以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

·合同的抗辩权概念是什么?
    合同的抗辩权概念是什么? 在我们的生活之中都会听到抗辩权这一个词语,对于抗辩权很多人不是特别的清楚,抗辩权我们从字面上的意义来讲就是一种反抗的权利对于合同的抗辩权国家法律有相关的规定,那么合同的抗辩权概念是什么呢?接下来让我们来为您进行整理相关的知识。 一、合同履行中抗辩权的...

·一、起诉不付抚养费怎么办?
    一、起诉不付抚养费怎么办?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可以直接收...

·父母家庭暴力怎么办,有哪些不良影响?
    父母家庭暴力怎么办,有哪些不良影响?在现实生活中,家庭暴力的现象是较为常见的,为了缓解家庭矛盾,维护社会秩序,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一些法律规范。家庭关系是由婚姻法等法律规范所规定的,根据相关法条的规定,父母家庭暴力怎么办?长期处于家庭暴力的孩子,会有什么不良影响呢? 一、父母家庭暴...

·一次性给付抚养费是否可以
    有的人为避免日后麻烦,因而在离婚确定了孩子抚养费数额之后,选择一次性支付抚养费。那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一次性给付抚养费是否是法律所允许的呢?毕竟随着孩子的成长需要适当的增加抚养费数额,而要是一次性给付了,日后是不是就不能增加了。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一次性给付抚养费是...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