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果园经营管理承包合同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果园经营管理承包合同
您的位置:首页  »  
 

果园经营管理承包合同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订立合同双方:
  __县__乡__村__组,以下简称甲方;
  __县__乡__村__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水果生产,增强农民经营果园的责任心,满足城乡人民生活和对外出口的需要,增加集体和个人的经济收入,根据中央(83)、(84)、一号文件精神,经村民大会认真讨论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果园的地点和数量
  甲方将座落在____的果园__亩承包给乙方,其中:__树__株;__树__株;__树__株;……。土地及果树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只有经营管理权和承包受益权。在合同期内,乙方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但不得买卖和出租。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期为__年,从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阳历)止。
  第三条 承包费、交费时间及办法
  乙方在承包期内,自__年起,第一年上交承包费__元,第二年上交承包费人民币____元,……。承包费均以现金上缴,甲方收费后开出收据。交费时间均为每年的__月__日(阳历)以前。
  (本条内也可采用列表式,见后表。)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共为乙方提供贷款____元,于__年__月__日以前交清;甲方每年拨给乙方上级分配的化肥指标__公斤,农药指标__公斤,……。
  2.甲方提供果园内守护房__间(如果有此条件),供给乙方使用以下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执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但不得干涉乙方的自主经营权。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加强对果园的管理,及时中耕除草、培土、施肥、防治病虫害,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负。
  2.加强果树生长期内的修枝抚育,整形修剪、冬季涂白,保持良好的树势树形,以延长果树的结果期。果树修枝材归乙方。
  3.乙方有果园的自主经营权,有水果销售权。如果承包期间国家有派购水果任务,乙方必须优先满足国家的需要。
  4.在承包期间,乙方应加强守护,日夜有专人看守,防止人畜糟踏。如乙方捉住损坏、糟蹋果树的人或畜,由甲方协助处理,损坏或糟蹋一株果树,罚款__元,甲乙双方按__∶__的比例分成。
  5.乙方抓住偷摘水果者,偷摘一个水果,罚款__元,由甲方协助处理,罚款收入归乙方。
  6.在承包期内,果园范围内的空隙地,乙方新种植的果树,结果收益甲乙双方按__∶__的比例分成;承包期满后,由甲方一次付给乙方新种果树年产价值的__倍(或付给__元)。
  7.乙方对果树喷洒药物,应提前通知周围群众,以防发生事故。
  8.合同履行期届满,乙方应全部还清贷款并将果园、房屋、工具等物资如数交还甲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无故终止合同,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元。
  2.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提供贷款和化肥、农药……指标,不提供看护果园的房屋(如果有此条款)和工具,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元。
  3.由于乙方管理看护不善,果树被偷砍或损害一株,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元。
  4.乙方逾期不交承包费,每俞期__天,应向甲方偿付欠交款__%的违约金,并限期__月内交清,如仍然不交,甲方有权收回果园另包。
  5.乙方喷洒药物不按农药使用规定操作,造成人畜中毒死亡,由乙方负责。
  6.合同期届满,乙方如丢失、损坏甲方提供的房屋、工具等,应据实赔偿。甲方提供房屋、工具的自然损耗,乙方不负责任。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在承包期间,果园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致使当年水果减产和绝收,可免交当年承包费;如造成减产,由双方协商,据实递减乙方的承包费。不可抗力造成的果树损害,乙方不负责任。
  第八条 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和终止合同。如甲方代表人发生变更,不得变更本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签订承包合同。合同期满后甲方如重新发包,在同等承包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的权利。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交村委会、(如经公证或鉴证,应交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__县__乡__村__组(公章)
  代表人:____
  乙方:__乡__村__村民__(盖章或签字)
  __年__月__日订附:
  果园经营承包费数量及上交时间表
  ┌────────┬─────────┬────────┐
  │上 交 时 间 │上交承包费(大写)│ 甲方收费人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共交承包费:           (大写)      │
  └───────────────────────────┘

·土地使用权侵权纠纷如何处理
    土地使用权侵权纠纷如何处理土地使用权侵权纠纷如何处理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土地...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是什么?
    在营改增之后,许多商家为了逃避税收,都打起来了使用假冒发票的心思。因为相关文件较少公开,很多普通人对于假冒发票的犯罪都了解。那么,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我国法律规定的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是什...

·二手房买卖合同必不可少的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
    
      这里主要是搞清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地址、联系办法等,以免出现欺诈情况;双方应向对方做详...

·国家关于违约金的规定是什么
    国家关于违约金的规定是什么?国家关于违约金的规定是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标的的20%。但是如果过高或...

·补充协议对原合同的效力有哪些相关内容
    补充协议对原合同的效力有哪些相关内容 补充协议对原合同的效力 合同“补充协议”或者称为“协议补充”,是指当事人对于合同中的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而达成的协议。“补充协议”是相对于已经存在的合同而言的,“协议补充”就是通过协议方式补充已经存在的合同中存在的漏洞。 1、主...

·可能导致虚假诉讼的的几种情形
    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过程中,应当通过哪些现象去发现虚假民间借贷诉讼的问题。这十种可能导致虚假诉讼的情形是: (1)出借人明显不具备出借能力; (2)出借人起诉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明显不符合常理; (3)出借人不能提交债权凭证或者提交的债权凭证存在伪造的可能; (4)当事人...

·行贿罪量刑金额标准是多少?
    一、行贿罪量刑金额标准是多少? 1、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2、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1)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2)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3)通过行贿谋...

·离婚孩子给男方女方抚养费给多少?
    现如今,社会离婚率越来越高,随着离婚率的增加,关于夫妻离婚后的财产分割问题、房子分配问题、孩子归属种种问题也层出不穷。那么,今天通过下文我们来重点了解一下关于离婚孩子给男方女方抚养费给多少?相关的条款是什么?我们一一为您解答。 一、离婚孩子给男方女方抚养费给多少? 1、抚养费...

·被告人认罪酌定情节有哪些?
    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我国有法律明文规定各种犯罪情形的处罚形式和量刑标准,但对于一些特殊情况,例如,在贩毒案中有犯罪分子主动认罪并提供线索,供出团伙和交接方式等,在审判时会酌情处理。那么,被告人认罪酌定情节有哪些呢? 一、实践中常见的被告人认罪酌定情节主要有以下几种: 1、认罪。按照...

·“到期不能履行债务”与“不能到期履行债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有什么不同?
    保证合同中约定,在主债务人“到期不能履行债务”“到期不能偿还借款”的情况下,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这一表述的核心是“不能",“到期”是修饰“不能”的,因此,应当解释为在主债务到期且主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情况下,保证人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这就表明了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顺序性,所以应当...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