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土地确权现场指界有疑问该咋办?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土地确权现场指界有疑问该咋办?
您的位置:首页  »  
 

土地确权现场指界有疑问该咋办?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土地确权现场指界有疑问该咋办?
  
  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的“命根子”,一经确权,农民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权利人,有利于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土地确权有利于强化物权保障。
  
  其次,有利于强化承包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和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地位,为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经过确权颁证之后,土地既是资源,又是资产,农民就等于握住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无论谁想再动农村的承包地,都必须经过本户同意。如果农民外出打工,还可依法把承包地进行流转,交给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来经营,换取实物或租金。这样一来,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就会增加。
  
  再次,农民可用自己的权证进行抵押贷款。当前,因部分农民无法提供担保、没有足够的抵押物,贷款难问题较突出。而确权登记颁证以后,随着相关政策的陆续出台,农民就可用自己的权证进行抵押贷款。
  
  最后,有利于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为解决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的各项合法权益提供强有力的原始依据。如果耕地面积四至不清、面积不明承包地流转就潜藏较大风险,不仅农户不能放心流转土地,土地规模经营主体也难以安心经营,必然制约现代农业发展。
  
  土地中的指界是地籍调查中一项内容。地籍调查是土地登记的法定程序,是土地登记的基础工作,其资料成果经土地登记后,具有法律效力。
  
  通俗的说就是现场确认土地四至范围。在农村土地确权颁证过程中就会有这一关键步骤,但是很多农民朋友就会有这方面困惑,例如农村土地确权现场指界有疑问如何解决?
  
  一般来说,在土地确权时,双方指界人到现场指界存在异议的,应当暂缓登记,待问题解决后再进行登记。
  
  地籍调查的内容:
  
  1、权属调查。对宗地权属来源及其所在位置、界址、数量、用途和等级等情况调查。包括现场指界、标定宗地界址、绘制宗地草图、调查土地用途和等级、填写地籍调查表。
  
  2、地籍平面控制测量。
  
  3、地籍勘丈。目的是勘丈每宗土地的权属界址点、线、位置、形状、数量等基本情况。
  
  4、绘制地籍图。其中第1点权属调查中的现场指界是首要工作,如指界有差错直接影响地籍调查的准确性、土地证的权威性。现场指界如发生争议的,则地籍调查工作暂停,等争议处理完毕才能进行下一步工作。
  
  

·在借条写还款日期好还是不写好?
    在借条写还款日期好还是不写好?一、在借条写还款日期好还是不写好借条写还款日期好还是不写好双方协商而定,并没有好坏之说,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自债权人主张债权之日起计算,时效为3年,如约定了还款期限,则时效自还款到期后的三年内有效。二、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合同未约定单方想解除如何处理?
    合同未约定单方想解除如何处理?合同未约定单方想解除的处理方式是存在着法律所规定的单方解除权进行即可进行解除。行使解除权的程序必须以当事人享有解除权为前提。由于解除权的性质属于形成权,故其不需要对方当事人的同意,只需要解除权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就可以发生合同解除的效力。应注意:1、解...

·违约金在合同结算时如何处理?
    违约金在合同结算时如何处理? 一、违约金在合同结算时如何处理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对违约金作了详细的规定: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

·房地产股权转让土地增值税需要缴纳么?
    房地产股权转让土地增值税需要缴纳么?现在很多股份公司股东都有过股权转让的行为,将公司控制权、收益权转让给他人。有时候会以房地产转让的形式实现股权的转让,这种情况并不少见。房地产转让会涉及到很多税费,那么房地产股权转让土地增值税需要缴纳么?关于此问题学界也有不同声音,下面我们说说自...

·抚州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具体补偿方案
    抚州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具体补偿方案 一、抚州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征地补偿标准(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水田、水塘、菜地3.5164万元/亩,山地1.2457万元/亩,旱地2.369万元/亩,精养鱼塘5.2746万元/亩。 二、抚州土地征收补偿的法律依据 江...

·来料加工合同的格式是怎样的
    来料加工合同的格式是怎样的? 加工企业的主要业务就是为其他企业或工厂提供原料加工的服务,由有需求的企业自己提供需要加工的材料给专业加工企业加工,这时会涉及交易双方的利益关系,则交易双方需要签订一种专门的来料加工合同。它规范了交易双方的行为,保障了各自的合法利益。接下来,我们就为...

·入职后我们需要提交相关的入职资料,同时我们还需要签订劳务劳动
    入职后我们需要提交相关的入职资料,同时我们还需要签订劳务劳动协议合同,以及办理企业中所需要的证件,其中劳动劳务关系协议合同是非常重要的,后续出现问题的话可以直接证明自身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当前很多人都无法理解劳动关系和员工关系的区别。那劳动关系和员工关系的区别有什么呢?劳动关系和员...

·没结婚证要孩子抚养权的规定是什么?
    没结婚证要孩子抚养权的规定是什么? 没有结婚两人的关系属于同居,同居是指两个人出于某种目的而暂时居住在一起,现一般用于异性之间。同居跟结婚不一样,结婚是获得了法律的承认的夫妻关系,是不可以随便解除关系而必须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的一种行为,可以随时出于当时人...

·工伤认定生产经营地之间存在什么关系?
    员工在工作中出现了意外,第一时间就是送到医院去救治,之后就是商定赔偿等细则,但是在申请赔偿之前,最好是去做一下工伤鉴定,那么这个时候就出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工伤认定生产经营地之间存在什么关系呢?您跟随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工伤认定生产经营地之间存在什么关系? 工伤职工应当...

·房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吗?
    房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吗? 一、房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吗? 房屋承租人不一定享有优先购买权,具体的规定如下: 《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七百二十六条 【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