Ͼ建筑工程留置权存在吗?ʦ绰13951899110
建筑工程留置权存在吗?
λãҳ  »  
 

建筑工程留置权存在吗?

www.nj48.com Ͼͬʦ

    建筑工程留置权存在吗? 留置权在中国的法律效力范围其实很广泛,包括的类别很多且详细。但您仔细观察可以发现其中的规律,那就是留置权的法律效力范围都为诸如违约金类的动产,那么在中国的建筑工程行业,建筑工程留置权存在吗? 让我们一起看下。
   一、建筑工程留置权存在吗?
  不存在,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我国只承认动产的留置权,所以对于建筑工程是不存在留置权的不过有抵押权。
   二、留置权的法律权利
  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留置权的发生可基于不同的合同关系,根据法律出版社《物权法立法背景和观点全集》的说法。留置权是:当债的一方逾期不履行债务时,合法占有债务人财产的一方有权扣留物品并享有对该物品的优先受偿权。留置权人留置的财产应当与债务金额相当。
   1、占有权
  置权以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财产为法定成立条件,因而,留置权一经成立,留置权人就当然享有继续占有留置物的权利。留置物的占有权是留置权物权性的具体表现。
   2、收取权
  置权人在占有留置物期间,对留置物所生之自然孳息和法定孳息有权收取。这种孳息收取权系基于留置权效力产生的,而非基于占有的效力。所以,留置权人只能收取孳息,而不能取得孳息的所有权。留置权人收取孳息后,对于孳息成立孳息留置权,与原物成立的留置权一样,具有担保作用,可以用于优先抵偿债权。
   3、使用权
  置权人因对留置物享有占有权而负有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妥善保管留置物的义务,原则上,留置权人对留置物只能占有、扣留,而不能使用。但是在下列两种情况下,留置权人得使用留置物:第一、留置权人经债务人同意,有权使用留置物。这种使用系经所有人同意的合法使用,留置权人当然取得使用权,受法律保护。
   4、偿还请求权
  留置权人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保管留置物所支出的费用,有权向留置物的所有人要求偿还。因为,留置权人是为保管留置物而支出必要费用的,其受益者为留置物的所有人,即债务人。如《日本民法典》第299条第(一)项规定:“留置权人就留置物支出了必要费时,可使所有人予以偿还”。保管留置物的必要费用是为保存及管理留置物所不可缺少的费用。该费用债权属于留置权所担保的范围。
   5、优先受偿权
  依中国民法通则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债务人到期不履行义务,经债权人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不履行义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法变卖留置物,以变卖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此种优先受偿权为除日本以外的采取物权留置权制度的国家所普遍承认。优先受偿权的受偿范围包括:原债权、利息、违约金、保管留置物的必要费用、行使留置权的费用等。
   由此可见我国的法律法规对于建筑工程留置权是不存在的,您一定要看清楚在不动产中都不存在留置权。同时我们也通过以上文字了解到留置权的法律权利包括优先受偿权,偿还请求权,使用权,收取全等一系列的附加法律权利。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房屋拆迁费按照什么标准给
    房屋拆迁费按照什么标准给 一、房屋拆迁费按照什么标准给? 具体的标准是按照当地政府颁发的相关补偿标准,拆迁补偿费是指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 拆迁补偿费主要包括房屋补偿费、周转补偿费和奖励性补偿费三方面。 (1)房屋补偿费(房屋...

如何预防房屋中介纠纷,房屋中介纠纷怎样防范?
    二手房买卖行为有一定的复杂性,为了避免纠纷、稳定市场,我国对二手房买卖也有很多具体的规定。而要是通过房屋中介购买二手房的话,是很容易产生中介纠纷的。那么您知道该如何防范房屋中介纠纷吗?请跟随率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审查中介的资质 看两证,细辨真与假。所谓两证,即指房产中...

征地补偿费分配方案是怎样规定的?
    征地补偿费分配方案是怎样规定的? 征地补偿费分配办法 第一条 为维护被征地农户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做好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安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征收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拒绝履行生效判决罪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法院对案件进行判决后,当事人须严格按照法院判决结果履行相关判决结果。对拒不履行判决结果的当事人,须以拒绝履行生效判决罪进行惩处。该规定对维护法律威信,维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有着积极作用。那么拒绝履行生效判决罪的具体规定是什么?哪些行为构成了拒绝履行生效判决罪?下面本文就给您详细介绍...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限制是什么?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限制是什么?上市公司股权转让限制是什么《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

砍伐树木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砍伐树木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 【盗伐林木罪】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滥伐林木罪】违...

写借条需要注意什么
    写借条需要注意什么 一、请借款人当面写借条 一般来说,借条的格式为:标题、正文、署名和日期。正文中,最好写明事由和还款日期,涉及到金额的,必须大写。还应注意字里行间不宜有空格和空行,否则容易被持条人增写其他内容。 要核实借款人、保证人的身份信息,签的名字要与身份证名字相同,...

凭购房合同和发票可以办房产证吗
    只有购房合同和发票是不可以办理房产证的,还需要商品房一切手续。如果当事人购买的是开发商的房产,就需要开发商的所的土地、修建、报批、施工许可证,安全许可证、预售等等手续。并且购开发商的房产,开发商是要负责办理房产证的,是不需要当事人去办理房产证,只需要当事人配合办理。如果当事人是购...

刑事处罚
    刑事处罚 (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处拘役,并处罚金。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一、劳动法劳动合同书面形式订立吗?
    一、劳动法劳动合同书面形式订立吗?劳动合同作为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协议,也有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之分。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直接用书面文字形式表达和记载当事人经过协商而达成一致的协议。我国劳动法和本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ɨһɨ΢
ר
  • Ͼͬʦ
    Copyright © 1995-2015
    绰025-8411011013951899110
    ַϾкŴ1ź³11¥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