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前子女有无继承权?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前子女有无继承权?
您的位置:首页  »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前子女有无继承权?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前子女有无继承权?
  
  一、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前子女有无继承权?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前子女有继承权,之后并不会影响到孩子的继承权问题。离婚后,原夫妻关系已经解除,在解除夫妻关系的同时,就已经完成了财产分割,该人财产的继承与原配偶没有任何关系,也不存在遗产继承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最新资讯(2021年1月1日起生效)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的继承权】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遗产分配的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在当代社会离婚是比较常见的。所以因为感情不顺,双方当事人解除婚姻关系完全是符合法律当中的规定的。并且因此而产生的一些身份关系和继承关系都会丧失,但是并不会影响到孩子们的继承权利。
  
  

·离婚前财产公证是什么,如何进行离婚前财产公证
    妻在法律上具有合法关系,当夫妻关系破裂在法律上解除时,财产成为一个巨大问题。那么离婚财产一般在什么时候需要公证呢?离婚前财产公证具体是指什么呢?我们来详细阅读了解。 一、什么是离婚前财产公证 离婚前财产公证是指夫妻双方在离婚前对离婚财产达成协议,到公证处办理离婚财产公证。 ...

·借名买房不存在规避限购政策或违背公序良俗情形的,应认定借名人系实际房屋权利人​
    1.不动产物权登记产生的公示公信效力,亦仅是一种推定效力,登记行为本身不产生物权,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其为真正权利人时可以推翻不动产登记的推定,维护事实上的真实。 2.借名人通过借名买房,将真实物权登记于出名人名下,并非为规避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限购政策,亦不违背公序良俗,...

·工伤鉴定什么时间做比较合适
    我们都知道如果在工作中受到了伤害的话是可以去做工伤鉴定的,这样我们就可以不用自己负担医药f费。那么工伤鉴定什么时间做合适呢。是在受到伤害后直接就去做还是说要先跟公司的有关领导反映这个情况后再去做。下面我们就一起去了解下。 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是必须发生工伤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 个...

·法院拍卖房子有人住怎么办
    法院拍卖房子有人住怎么办?法院可以强制执行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

·对犯罪嫌疑人批捕的律师意见内容是什么?
    一、对犯罪嫌疑人批捕的律师意见内容是什么?检察院批捕律师意见书的内容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基本案情的情况介绍、律师意见和法律依据等等。不予批准逮捕律师意见书,是刑事案件在呈请检察机关对嫌疑人审查批准逮捕的环节中,嫌疑人的辩护律师根据嫌疑人或其亲属的要求,或根据案情,认为嫌...

·脱逃罪的主体是谁,哪些人可以构成脱逃罪
    脱逃罪的主体是谁哪些人可以构成脱逃罪实际上无罪的人能否成为脱逃罪的主体?对于这个问题有教授认为是本无罪的人脱逃不构成脱逃罪主体,理论争议很大。理解该问题的焦点集中在,如果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确实无罪而脱逃的,应不应该认定为犯罪。正确答案应是:确实无罪的罪犯、被告人...

·绑架罪和抢劫罪区别都有什么
    绑架罪和抢劫罪区别都有什么1、客体不同。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绑架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健康、生命权利及公私财产所有权利。2、客观要件不同。抢劫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财物的所有人、经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

·商标权的优先权期限是多久
    商标权的优先权期限是多久 商标是一个企业的重要标志,可以用来区分该企业与其他企业,是一个企业的无形资产。我们都知道,企业如果注册了一个商标,就拥有这个商标的商标权。可是,对于商标权的优先权您又了解多少呢?商标权的优先权期限是多久呢?下面,我们就来和您一起了解一下。 一、关于商...

·职工在企业工作,依法享受合理的待遇。依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
    职工在企业工作,依法享受合理的待遇。依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符合相关条件的员工可以享有一定时间的带薪休假。年假也有自己的计算方法,时间长短也不是固定的,那年休假天数计算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我们就为您整理一下相关情况。年休假天数计算方法是怎样的?1、累计算法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

·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的受理范围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