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离婚后发现对方有私房钱可以重新分割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离婚后发现对方有私房钱可以重新分割吗?
您的位置:首页  »  
 

离婚后发现对方有私房钱可以重新分割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离婚后发现对方有私房钱可以重新分割吗
  
  按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要进行离婚财产分割,通常是平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而有些人有私房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私下里收藏,等到离婚时也没有拿出来,但是离婚后拿来用时被发现。那么,另一方便会要求重新分割,但得确定是否有权利再次分割。
  
  首先,离婚后发现对方有私房钱,要先确定是否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按规定,以下情形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1、个人的婚前财产;
  
  2、个人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个人按遗嘱或赠与合同获得的确定为个人的财产;
  
  4、个人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财产。
  
  所以,私房钱属于以上规定范围内的,应该认定为夫妻个人财产,离婚后被发现的,不能再次分割。
  
  其次,如果私房钱不属于夫妻个人的财产,应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话双方要进行分割。
  
  并且,这笔私房钱在离婚时被发现了的,有过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
  
  但是双方离婚后才发现有隐藏的私房钱,另一方有权请求再次分割,如果双方协商不下,可以去法院起诉。
  
  

·续签合同申请书格式
    续签合同申请书格式 现在很多事情都需要签订合同,那关于合同中的相关知识大部分人可能有所了解,但是假如合同到期了呢?有需要什么办?合同到期后,在有必要续约的时候,是要进行合同续签的,续签则需要进行续签申请。那么续签申请书要怎么写呢?为此将为您解答续签合同申请书格式。 一、续签合...

·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以自己决定由谁抚养吗?
    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以自己决定由谁抚养吗? 十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抚养权的决定权: 由于十周岁以上的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的意愿。但是这并不是说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

·公司辞退员工给了补偿需要交税吗
    公司辞退员工给了补偿需要交税吗国家规定了对劳动者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最低标准,只有超过该标准的数额在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实际年限进行平均后,才向劳动者征收个人所得税。具体标准如下:1、以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为标准,低于该数额的,劳动者无需缴...

·用人单位可以以疫情停工,不可抗力为由不发工资吗?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5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

·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有几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有几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方按照计划生育的要求中止妊娠的,在手术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

·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认定标准是什么
    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认定标准是什么? 1、侵犯了军事秘密的安全。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规,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的行为。其表现方式是多种多样的,从最简单的口头陈述泄密,到高技术条件下的计算机网络泄密,不论哪种形式,只要能让无关人...

·一、成都醉驾看守所可否取保候审?
    一、成都醉驾看守所可否取保候审?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嫌疑人是可以取保候审的,但前提是必须要满足法律规定的取保候审的条件,同时办理相关的取保手续后才可以。醉驾需要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

·申请撤销著作权登记的理由应该怎么写
    申请撤销著作权登记的理由应该怎么写所谓撤销著作权登记的这种情况,肯定是当事人已经依法在当地的版权登记中心对著作权进行过登记了,但是可能因为某些特定的原因,想要对著作权申请撤销。申请撤销著作权登记是本人自愿作出的一种决定。有些公民在申请撤销著作权登记的时候,考虑的一个问题是,撤销著...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案例分析
    重大责任事故罪属于业务过失类犯罪,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是业务上过失致死伤犯罪(即指从事业务的人员,违反业务上的注意义务,造成他人死伤的行为).该罪的主体,要求是从事容易引起死伤结果的业务的人员。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生产作业过程中,行为人因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

·广东省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2023年的规定是什么?
    广东省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