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认定借条无效的标准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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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借条无效的标准有哪些 一、认定借条无效的标准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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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定借条无效的标准有哪些
  
  一、认定借条无效的标准有哪些?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写的借条
  
  (二)明知对方借款用于非法活动的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但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属于无效行为。法院查明,出借人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贩卖假币、贩卖毒品、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给他人,其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对行为人还要处以收缴、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三)违背真实意愿的借条
  
  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受损害方的变更权或撤销权应当依法行使。
  
  (四)感情债所产生的借条
  
  (五)有借条但没有实际支付借款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主张逾期利息?
  
  逾期利息不论当事人之间有无约定,都可主张。逾期利息的产生不以当事人的约定为前提,只是计算方法不同。
  
  (一)在借款时,借贷双方之间对逾期利息作了明确约定,只要约定的逾期利率不超过年利率24%,逾期利息按照约定计算。
  
  (二)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借款利息和逾期利息都没有约定好,法院支持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一般是年利率6%)计算逾期利息。
  
  (四)只约定了借款利息,可以按照借款利息来主张逾期利息。
  
  三、借条的写法是怎样的?
  
  借款人 :
  
  姓名:____
  
  性别:____
  
  民族: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今向______借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小写:____元整,期限为____个月.
  
  于__年__月__日一次性还清.
  
  此据
  
  借款人: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
  
  借款日期:__年__月__日
  
  事实上,如果出借人手中只有借条,没有转账凭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已经把钱借给对方的证据,这种情况下发生了债务纠纷后对出借人也是很不利的,因此,直到对方把钱还给自己为止,转账凭证还是一定要保管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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