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您的位置:首页  »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一、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是否照顾抚养子女等。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采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一般来说,夫妻共有财产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二、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一)协议离婚
  
  1、双方先协商好,最好对子女抚养权、财产分配等达成一定的共识。
  
  2、填写好离婚协议书,准备好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离婚。
  
  3、接受婚姻登记机关的审查。
  
  4、如果对抚养权、财产分配等问题达成共识了,婚姻登记机关会予以当场登记,并宣读离婚宣言,让双方领取离婚证。
  
  (二)判决离婚
  
  如果夫妻双方单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虽然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在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对子女的抚养、教育、医疗费等问题上未达成协议,那么离婚诉讼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状。
  
  

·盗窃罪是刑法第几条 如何正确认定盗窃罪
    《刑法》中对每一个具体罪名的量刑标准都是作出了规定的,而法官在对罪犯进行处罚的时候,就必须要在《刑法》规定的范围内做出判刑。此时,针对不同的罪名对应的刑法条文不一样,那其中盗窃罪是刑法第几条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盗窃罪是刑法第几条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为:“盗窃...

·开设赌场罪入罪标准是怎样的
    开设赌场罪入罪标准是怎样的开设赌场的,应予立案追诉。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本条规定的开设赌场。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的;2、组织三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

·延迟退休年龄政策是怎样的
    由于我国退休年龄偏低,且其中大多数的劳动者拥有较高技术水平,身体也比较健康,这种现象造成了中国人力资源的浪费,所以出台了延迟退休年龄的相关方案。这样可以为我国的经济发展提供劳动力。下面我们为您介绍一下延迟退休年龄的规定以及延迟退休后退休年龄计算。 一、延迟退休年龄政策是怎样的 ...

·动产质押就是将动产如名贵字画、汽车飞机等作为担保从而进行贷款
    动产质押就是将动产如名贵字画、汽车飞机等作为担保从而进行贷款融资的行为。很多公司或者个体都会通过动产质押的方式来进行贷款提供大量的资金。这种方法不仅可以为公司解决资金问题,还可以促进动产的交易。那么动产质押有何特点,动产质押又是如何进行分类的呢?我们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动产质押...

·股权转让中土地增值税需要缴纳吗?
    股权转让中土地增值税需要缴纳吗? 一、股权转让中土地增值税需要缴纳吗? 土地增值税是对土地使用权转让及出售建筑物时所产生的价格增值量征收的税种。 如果转让的股权表现形式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的,需缴纳土地增值税。 二、股权转让还涉及哪些税种 如果转让方是公司,...

·债权合同具体有哪些特点
     债权合同是双方之间通过合同的方式形成一种债务关系,其中一方是债务人另一方是债权人,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提出要求给付的权利,而这债务合同是不公开的,所以其他人事不知道这债务的存在的。那么债务合同又有什么样的特点呢?合同关系是具有特定性的法律关系,债权人在债务人给付之前,不能直接支配...

·医疗纠纷官司技巧包括哪些
    医疗纠纷官司技巧包括哪些医疗纠纷官司技巧 1 ?、医疗纠纷的证据搜集 患者一方要打赢官司,仍然要举出比较充分的证据。一般来说,下列证据是不可少的: ( ?1 ?)患方的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 患者身份证复印件,如患者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则还需法定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如配偶、...

·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一直以来是一个比较容易引起纠纷的问题,经常受到您的热议。那么,您知道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样的吗?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1、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37601元 ...

·拐卖妇女儿童罪如何处罚判刑
    虽然社会在发展,思想在进步。但是,在偏远山区还存在拐卖人口的现象。而且,这种现象还呈上升趋势。那么,拐卖妇女儿童罪如何认定?拐卖妇女儿童,造成别人家庭破碎,妻离子散。其恶劣影响也是不容小觑的。那么,拐卖妇女儿童罪如何处罚?请看下文具体内容。 一、拐卖妇女儿童罪如何认定 1、本...

·什么情况可要求一次性支付抚养费
    1、抚养费的给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比如在每月几号前在探望孩子时支付,或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屋折价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