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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材购销(订货)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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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材购销(订货)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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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计量单位: 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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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国家调拨通知书 │字第 号│
  │          │        ├─────────┼────┤
  │          │        │省(区)调拨通知书│字第 号│
  ├────┬─────┤        ├─────────┼────┤
  │任务部门│     │        │管理局调拨通知书 │字第 号│
  ├────┼─────┤        ├─────────┼────┤
  │用 途 │     │        │合  同  号  │字第 号│
  ├────┴─┬───┴───┬─┬─┬┴┬─┬─┬────┴────┤
  │      │  到  站 │材│规│等│单│数│    年    │
  │具体收货单位├─┬──┬──┤树│ │ │ │量├─┬─┬─┬─┬─┤
  │      │路│车站│专用│种│格│级│价│合│月│月│月│月│月│
  │      │局│港口│线 │ │ │ │ │计│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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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  │  │ │ │ │ │ │ │ │ │ │ │
  ├─┼────┼─┼──┼──┼─┼─┼─┼─┼─┼─┼─┼─┼─┼─┤
  │2│    │ │  │  │ │ │ │ │ │ │ │ │ │ │
  ├─┼────┼─┼──┼──┼─┼─┼─┼─┼─┼─┼─┼─┼─┼─┤
  │3│    │ │  │  │ │ │ │ │ │ │ │ │ │ │
  ├─┴────┴─┴──┴──┴─┴─┴┬┴─┴─┴─┴─┴─┴─┴─┤
  │      需      方     │    供   方     │
  ├──┬──┬─┬──┬──┬──┬──┼──┬───────────┤
  │开户│结算│帐│通讯│电报│电话│邮政│开户│           │
  │银行│户头│号│地址│挂号│号码│编码│银行│           │
  ├─┬┼──┼─┼──┼──┼──┼──┼──┼───┬────┬──┤
  │1││  │ │  │  │  │  │帐号│   │电报挂号│  │
  ├─┼┼──┼─┼──┼──┼──┼──┼────┼─┴────┴──┤
  │2││  │ │  │  │  │  │通讯地址│         │
  ├─┼┼──┼─┼──┼──┼──┼──┼────┼─┬────┬──┤
  │3││  │ │  │  │  │  │电话号码│ │邮政编码│  │
  ├─┴┴──┴─┴──┴──┴──┴──┼────┴─┴────┴──┤
  │1.本合同按《经济合同法》、《工矿产品 │              │
  │ 购销合同条例》、《木材统一送货办法》│ 8.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
  │ 等有关规定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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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运输方式:            │ 9.其他约定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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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结算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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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交(提)货地点、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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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捆绑用具的供应与回收:      │              │
  ├───────────────────┼──────────────┤
  │6.检疫办法、地点及费用负担:    │              │
  ├───────────────────┼──────────────┤
  │7.违约责任:            │              │
  └───────────────────┴──────────────┘
  订货单位:(章)    代理人:   供货单位:(章)  代理人:


·破产清算中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
    破产清算中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一、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 企业被法院裁定破产的,企业的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对破产债权应该按下列顺序进行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

·公司和分公司合同变更可以吗?
    公司和分公司合同变更可以吗?合同的主体不变,内容改变,合同变更并非消灭原合同、设立新合同,而仅仅是在原合同继续存续的基础上对原合同某些权利义务的内容作出修改,学说认为变更后的合同与原合同在本质上具有“同一性”。合同变更的“同一性”决定了合同的变更只能是内容的改变而不包括主体的变化...

·提供伪证会丧失部分继承权吗
    提供伪证会丧失部分继承权吗 一、提供伪证会丧失部分继承权吗? 提供伪证不会丧失部分继承权,但作伪证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

·关于工伤医疗期及待遇常见问题
    工伤医疗期是指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停止工作接受治疗和领取工伤津贴的期限。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

·夫妻一方过世信用卡欠款用还吗
    夫妻一方过世信用卡欠款用还吗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家庭支出(含夫妻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在日常生活中,主要包括:购置共同生活...

·夫妻离婚后财产归孩子么?
    夫妻离婚后财产归孩子么?1、夫妻离婚后财产并不归孩子所有,父母的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有,与他人没有关系。父母离婚的财产分割,由父母之间协商处理或通过诉讼解决,子女成年与否都无权参与分割。2、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

·离婚协议书探望权应该怎样约定
    离婚协议书探望权应该怎样约定 目前我国协议离婚的夫妻人数其实也不在少数。在夫妻协议离婚过程当中离婚协议书中对于有孩子的家庭的话,那么势必会涉及到孩子的抚养问题,除了抚养费、抚养权以外,另一方最关注的就是对孩子的探视问题。我们将详细为您介绍一下,离婚协议书探望权应该怎样约定? 一...

·一、未劳动合同补偿标准是多少?
    一、未劳动合同补偿标准是多少?(一)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二)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

·毁约方不愿出示原合同怎么办
    毁约方不愿出示原合同怎么办另一方出示合同即可。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签订合同后,如果一方想毁约的,可以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毁约的,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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