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拖欠工资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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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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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拖欠工资怎么处理
  
  一、遇到拖欠工资,及时采取4途径维权
  
  第一种途径:向劳动部门投诉反映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第二种途径: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劳动者自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提起仲裁。
  
  对劳动仲裁的裁决不服的,职工应当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提起诉讼。一般来说,劳动争议案件都必须要经过劳动仲裁,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即不经过劳动仲裁法院不能受理。
  
  第三种途径: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第四种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对仲裁结果不服,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用人单位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
  
  二、平时注意保存这些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讨薪维权时,保留一份证明自己和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极为重要。
  
  除了像劳动合同这样最直接的证据外,比如职工名册、考勤记录、上岗证、工作证、出入证、饭票、加班记录、押金收条、工资欠条等提供可以证明双方用工关系的资料也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以上证据核心都是为了证明你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存在欠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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