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女方怀孕期间如何起诉离婚流程

一、怀孕期间离婚的规定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女方怀孕期间如何起诉离婚流程 一、怀孕期间离婚的规定
您的位置:首页  »  
 

女方怀孕期间如何起诉离婚流程 一、怀孕期间离婚的规定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女方怀孕期间如何起诉离婚流程
  
  一、怀孕期间离婚的规定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怀孕女方起诉离婚流程
  
  二、怀孕女方起诉离婚流程
  
  1、写民事起诉状,写明离婚诉讼请求及事实、法律依据。
  
  2、向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提交诉状,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3、提供相关证据,包括财产证明文件等。
  
  4、法院审理。
  
  5、法院判决。
  
  三、子女问题的离婚处理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上述文章回答了关于“怀孕女方起诉离婚流程”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为了保护怀孕女方的合法权益,也是出于保护弱者利益的目的,男方在孕期原则上是不得提起离婚的,但是女方可以提出起诉离婚。离婚的事由和情况往往是复杂的,有时是一方的过错,有时是双方的过错,更有甚者还出现了在女方怀孕期间请求离婚的情形。法律对于女方怀孕期间的离婚作出了严格的限制规定,即在一定条件下才能提起离婚。
  
  

·一人公司法人年龄要求是怎么样的?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在社会上很多的民营企业也在不断的产生,成长,有的发展的好,所以继续的存在在社会上,但是有些公司企业,因为某些原因,破产的消失在社会上,总之这个经济社会就是这些民营企业不断的更替。那么关于一人公司法人年龄要求是怎么样的? 一、一人公司法人年龄要求 没有...

·建筑工程质保金一般什么时候退还?
    在我国各地范围,几乎每天都有工程在修建,故而若工程的质量存在缺陷,将会导致民事主体的财产、生命权益受到侵害。为了使得工程的质量得到保障,在签署工程的质保金时,有时会约定工程质保金,建筑工程质保金一般什么时候退还?一、建筑工程质保金一般什么时候退还?工程质量保证金又称建筑工程信誉保...

·保险合同纠纷诉讼的规定是什么?
    保险合同纠纷诉讼的规定是什么?保险合同纠纷诉讼的规定是保险合同当事人的任何一方按法律程序,通过法院对另一方当事人提出权益主张,由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解决争议、进行裁决的一种方式。这是解决争议最激烈的方式。在我国,保险合同纠纷案属民事诉讼法范畴。与仲裁发生不同,法院在受理案件时,实行...

·公司破产清算的条件有哪些?
    公司破产清算的条件有哪些? 一、公司破产清算的条件 我国的《企业破产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依照本法规定宣告破产。” 据此可知,企业破产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1、企业必须是经营上的严重亏损; 2、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公司因不...

·触犯故意杀人罪判刑多久
    触犯故意杀人罪判刑多久故意杀人罪是故意犯罪,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是有明确的杀人目的,并且希望其行为能致使被害人死亡;间接故意是对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后果采取放任的态度。关于故意杀人罪的刑罚,本条共规定了两档刑:1、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

·企业动迁厂房补偿标准和动迁流程是什么?
    企业动迁厂房补偿标准和动迁流程是什么?只要您的企业是在国家的土地上的,一旦国家政府因为想要扩建道路或者整修市容就会将这个地方的土地给征用和动迁了,作为一个合法的公民我们有义务去配合,但是自身的利益也是不能让步的,就算是政府也要按照企业动迁厂房补偿标准和动迁流程才可以。动迁补偿标准...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量刑幅度是什么?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量刑幅度是什么?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量刑幅度,是根据《刑法》第二百零八条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又虚开...

·职工患病经济补偿金计算依据是什么?
    职工患病经济补偿金计算依据是什么?如果员工还在医疗期,那么单位辞退员工是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的,如果是医疗期过了单位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辞退员工的话,只要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什么情况下属于招用童工
    在我国,童工仅仅是指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法律禁止单位招用童工,不过实践中也会有例外情况。那么通常申请情况下属于招用童工,而招用童工该如何处罚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行为属于招用童工 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

·2023触犯绑架罪要判几年?
    触犯绑架罪要判几年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或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使被绑架人重伤或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死刑...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