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结婚时间短暂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彩礼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结婚时间短暂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彩礼吗?
您的位置:首页  »  
 

结婚时间短暂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彩礼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结婚时间短暂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彩礼吗?
  
  闪婚是指结婚时间短暂,一个“闪”字寓意着一刹而过,时间短暂,短暂的婚姻就像流星在一个人的婚姻生涯一闪而逝,但是为缔结婚姻所花费的时间、精力以及金钱却不是一闪而过就能概括的,尤其是为了缔结婚姻所花费的金钱,经常会成为双方闪婚闪离的争议焦点。很多人认为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短暂,但是结婚所支付的彩礼却是为了一辈子的相守支付的,两者的价值达不到平衡,彩礼就应该返还,这样的想法是正确的吗?
  
  结婚时间短暂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彩礼吗?
  
  结婚时间的长短可以成为彩礼返还数额的一个影响因素,是否领取结婚证件才是影响彩礼能否返还的关键因素。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10条的规定:
  
  1、在支付了彩礼后,双方通过了婚姻登记手续但没有住在一起。例如,他们在结婚后开始分居,然后双方离婚。
  
  但是,需要明确的是什么是共同生活:有必要澄清如何共同生活:
  
  (1)双方共同居住,如租房或买房;
  
  (2)夫妻之间的性生活正常;
  
  (3)夫妻共同的精神生活,主要是指基于配偶身份的相互理解和安慰;
  
  (4)丈夫和妻子履行了相互支持的义务;
  
  (5)丈夫和妻子履行了他们共同承担的其他家庭义务。
  
  2、在支付了彩礼后,双方虽然已经登记结婚了,但是双方没有实际共同生活过。
  
  3、一方为了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这里的生活困难需要达到影响到正常生活的程度,困难需要法院来认定。
  
  结婚后闪婚又闪离的,很明显的第一种情况并不满足,闪婚闪离后能否主张返还彩礼需要看双方是否共同生活过以及支付彩礼对家庭经济的影响程度,是需要结合具体案件情况分析的。
  
  如果最终认定彩礼不必返还的,这笔钱因为夫妻的共同生活成为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可以参与离婚财产的分配,因为双方结婚时间较为短暂,财产没有达到高度混同,但是因为婚姻关系复杂,即使婚姻时间短暂,但是还是需要将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加以分割。彩礼返还问题可以双方协商,并且结合双方的婚姻状态、经济状况决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数额,结婚时间短暂但是没有共同生活或者是因为彩礼的支付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法院可以判决彩礼返还。
  
  

·社会抚养费是一个人交还是两个人都要交?
    在计划生育政策的环境下,跟着计划生育诞生的还有一系列的社会制度,目的是辅助计划生育的顺利实施。为了避免人们早生,超生,国家规定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对非法人口占用的社会资源做出一定的补偿。社会抚养费是强制缴纳的,那么您了解社会抚养费是一个人交还是两个人都要交...

·私营企业是什么意思 类型有哪些
    私营企业是什么意思 类型有哪些 一、私营企业是什么意思 私营企业是指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1998年8月28日,国统字〔1998〕200号)第九条规定,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包括按照《公...

·一、离婚财产纠纷案判决的原则是什么?
    一、离婚财产纠纷案判决的原则是什么? 离婚财产纠纷案判决的原则是保护没有过错的一方,一般情况下,离婚夫妻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有特殊情况的依照我国法律规定特殊处理。 夫妻双方离婚时应当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夫妻...

·一、员工能够随时辞职的情形有哪些?
    一、员工能够随时辞职的情形有哪些 员工可随时辞职的情形如下: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一、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冻结老公银行卡是否合理?
    一、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冻结老公银行卡是否合理?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冻结老公银行卡是不合理的,除非债权人能证明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

·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是很常见的,既然有损失,那么当然就需要对遭受损失的人进行相应的赔偿。那么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该怎么赔偿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如何赔偿 (一)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害赔偿 直接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利益的直接减...

·老年里离婚财产分割应该怎样办理老年夫妻离婚财产如何进行分割
    老年里离婚财产分割应该怎样办理老年夫妻离婚财产如何进行分割,具体流程如下:1、老年人再婚时,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有约定的,只要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法律规定处理。2、老年人婚前财产及夫妻婚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仍归各自所有。3、老年人夫妻共同...

·挪用公款法律规定有哪些
    在当今社会存在一些不良的腐败现象,一些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国家的公款,造成国家或人民的利益受损,当数额过大时,就回你造成挪用公款罪。那么今天我们要和您说的是挪用公款法律规定有哪些?下面的我们就给您介绍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挪用公款罪的法律规定汇总 第...

·没向法院申请做司法鉴定有效吗
    是有效的。进行司法鉴定的原因:一、是当事人为获取效力较高的证据。鉴定结论作为证据形式的一种,其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形式的证据。因此,为了收集证明力较高的证据,当事人对能申请鉴定的事项都尽量申请鉴定。二、是不满对方当事人的单方鉴定结论。诉讼前原告方通常已就自己的损失单方自行委托鉴定机...

·根据法律规定商标抢注如何判定?
    根据法律规定商标抢注如何判定? 一、根据法律规定商标抢注如何判定? 构成“恶意抢注”的要件有以下几点: (一)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这是主观要件 “恶意抢注”申请人是把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提出申请,这种行为的本身,就已经侵占了他人的劳动成果,如果注册成功,...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