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投案自首能减刑吗?最多减几年?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投案自首能减刑吗?最多减几年?
您的位置:首页  »  
 

投案自首能减刑吗?最多减几年?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许多犯罪行为人作案后后悔,承担刑事责任的话必须接受刑罚,并且是根据犯罪造成的结果量刑。但是,有些人犯罪后积极投案自首,期待能够被法院宽大处理,减轻身上的罪孽外,也期待早日回归社会。那么,确认自首后能不能减刑,或是会接受其他较轻的刑罚,可以先确定自首后产生的法律后果。
  
  首先,犯罪后投案自首的,将可能得到以下的处理:
  
  1、可以依据犯罪情形从轻减轻处罚;
  
  2、对于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并且,投案自首的具体减轻量刑幅度的规定如下:
  
  1、对于自首情节,会综合考虑自首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
  
  具体而言,可以参考以下几个因素:
  
  (1)自首的时间
  
  犯罪人投案自首的时间早晚,说明其悔悟时间的早晚,并以此判定减刑情况。
  
  (2)交代罪行的情况
  
  交待罪行是否彻底,是否主动,从投案者是否是真心悔悟确认减刑。
  
  (3)自首满足的条件
  
  总的来说,就是自首投案的方式和动机,犯罪分子必须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犯罪人愿意接受国家的审查和追诉确认条件。
  
  2、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最后,犯罪嫌疑人有投案自首情节的,将直接影响法院量刑,因此,被告人可以做罪轻辩护,为自己争取较大的权益。若是可能判处的刑罚较重,并且为自己辩护有困难的,建议可以在必要时找个擅长做刑事辩护的律师进行辩护。
  
  

·发生医疗事故如何处理
    1、报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

·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是否必须一致?如果不一致有什么影响?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公司订立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即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的人。
  如果车主为自己的汽车投保,则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是一致的;如果其他人为不属于自己的车辆投保,则投保...

·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吗
    当事人一方有违约行为并不必然导致另一方享有解除权,只有在一方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即根本违约时,另一方才享有解除权。根本违约按照《合同法》94条实际上应当把它看作是因为一方违约导致另一方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它有一个兜底性的条款,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条件是什么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条件是什么符合《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条件: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一、离婚后不要抚养权可以吗?
    一、离婚后不要抚养权可以吗? 离婚后可以放弃抚养权,但是需要给付女方孩子的抚养费。 二、离婚时子女抚养权怎么判: (一)孩子不足两周岁 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孩子不宜与其共同生...

·上海市女性退休年龄
    对于退休年龄问题,上海市女性较为关心的是,上海市女性退休年龄到底是50岁还是55岁,对企业职工,女工人和女干部的界定标准是什么?对于人社部部长尹蔚民宣布的关于延迟退休年龄方案中,又是如何规定的?还是让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法定退休年龄的现行法律规定 目前,在我国的《劳动法》中没...

·北京交通事故定残赔偿标准有哪些
    交通事故,最近是越来越常见,随之而来就会产生交通赔偿的纠纷。最近,出台的北京交通事故定残赔偿标准,受到了您的关注。那么,您对于北京交通事故定残赔偿标准了解多少呢?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的解释 2011年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的解释 2011年11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召开了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的研讨会,并发布了该征求意见稿。全文如下: 一、一般规定 第一条(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患者一方及医...

·一级甲等医疗事故赔偿
    一级甲等医疗事故赔偿医疗纠纷在司法实践中已经十分常见,如何对医疗事故进行分级也一直是人们关心的焦点。那么,对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具体该赔偿多少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中规定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

·公司注册的条件及费用是什么
    公司注册的条件及费用是什么 一、公司注册的条件是什么 注册公司的条件有很多,主要有公司股东、监事、董事、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等。 1、公司股东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注册时必须有一位股东(投资者),一位股东投资成立的公...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