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交通人伤走立案程序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交通人伤走立案程序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交通人伤走立案程序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交通人伤走立案程序是什么
  
  (一)、起诉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二)、立案审查
  
  1、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1)不符合立案条件;
  
  (2)裁定不予受理;
  
  (3)裁定驳回起诉。
  
  2、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1)受理后
  
  A.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
  
  B.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
  
  C.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2)排期开庭
  
  A.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
  
  B.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三)、开庭审理
  
  (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3)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等;
  
  (4)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5)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6)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四)、达成调解协议
  
  (1)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
  
  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
  
  向法院告诉庭提出再审申请
  
  (2)未达成调解协议
  
  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3)同意判决
  
  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
  
  (4)不同意裁判
  
  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五)、上诉
  
  (1)向法院承办人递交上诉状,并按规定交纳上诉费,5日内法院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上诉状副本,对方15日内进行答辩
  
  (2)二审审理
  
  A.维持原判
  
  B.改判
  
  (3)发回重审
  
  (4)宣判后: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如不服,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六)、二审
  
  (1)立案
  
  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符合条件,予以立案证据交换。
  
  (2)上诉的裁定:审查后直接进行裁决。
  
  (3)上诉的判决:
  
  A.开庭(案件事实基本清楚,可以不开庭审理,但必须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谈话);
  
  B.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
  
  C.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公告;
  
  D.移送审判庭开庭审理;
  
  E.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F.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G.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H.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I.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J.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
  
  K.维持原判
  
  L.改判——发回重审
  
  (8)宣判
  
  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
  
  向二审法院告诉庭递交书面申诉材料;
  
  申请再审;
  
  达成调解协议。
  
  (七)、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
  
  

·夫妻婚后买房写一个人名算共同财产吗?
    一些夫妻会在结婚后买房,在拿到商品房后,按照规定应当办一个房产证,上面会写清产权人的姓名。很多时候,在房产证上面,会只写夫妻一方的名字。而夫妻一旦今后离婚,需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划分。那么,婚后买房写一个人名算共同财产吗?下面我们根据有关知识给您讲一讲。一、婚后买房写一个人名算共同财...

·智力残疾与刑事责任能力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需的,行为人具备的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者即使实施了客观上危害社会的行为‌,‌也不能成为犯罪主体‌,‌不...

·交通事故 应诉 注意
    随着车辆的增多,现在的交通事故越来越多,交通事故给成千上万的家庭带来了悲剧,如果出了交通事故,一定要先打电话报警和保护车祸现场,涉及到需要打官司的时候,相关材料一定要准备齐全,下面我们主要为您总结的是交通事故应诉注意事项,希望能帮助到。 ? ?交通事故 应诉 注意 ? ?一、交通...

·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相关内容有哪些
    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相关内容有哪些? 通常银行为了保障债权的安全而寻找优质借款人,而资金需求较大的中小企业往往受限于资产规模而没法满足银行对优质借款人的审核要求导致不能获得足够的融资,由此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以解决其融资难的问题的公司法人应运而生,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有关中小企业...

·青岛地区高温费是怎样的?
    在炎热的夏天,劳动人民依然要顶着酷暑在自己的岗位上工作。政府如果不能给高温下工作人员进行及时的降温措施,那么就要给发放一定的高温补贴。青岛的夏天也是相对比较热的,那么2017青岛地区高温费的补贴标准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一下。 一、青岛市高温补贴政策 青岛市执行的高温补贴...

·行政拘留律师可以会见吗?
    行政拘留律师可以会见吗? 一、什么是行政拘留?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拘留是一种重要的也是常见的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 行政拘留具有以下特点: 1、行政拘留...

·事件情况说明书格式是怎样的
    事件情况说明书格式是怎样的 一、事件情况说明书格式是怎样的? 不同的用途的情况说明的写法是不一样的,但是大体格式是如出一辙的。必须有的部分包括标题部分、台头部分、内容、落款、日期。首先我们必须详细了解下情况说明的标准格式,如图主要分五步。 1、称呼,这个非常之重要,称呼是谁...

·车祸二次手术护理费和误工费可以向肇事方索赔吗?
    车祸二次手术护理费和误工费可以向肇事方索赔吗?车祸二次手术护理费和误工费可以向肇事方索赔的。在交通事故的处理过程中,事故双方在第一时间联系各自的保险公司之后还应当进行计算具体的赔偿数额。按照相关规定,二次手手术赔偿费就包括误工费的赔偿,在计算的过程不用多次进行计算。二、相关内容拓...

·廉租房可以贷款买吗
    廉租房是不能买卖的,它的物权属于政府,承租人只有居住权。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第五条?城镇最低收入家庭...

·商品房贷款没还完可以过户吗
    商品房贷款没还完可以过户吗还贷期间的商品房本来是不可以过户的,但是现在可以采取转按揭的方式出售商品房。转按揭是指已在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向原贷款银行要求延长贷款期限或将抵押给银行的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