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离婚后孩子监护权变更的法定条件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离婚后孩子监护权变更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离婚后孩子监护权变更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离婚后孩子监护权变更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一、离婚后孩子监护权变更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二、监护权和抚养权的区别是什么?
  
  1、实行人员不同
  
  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
  
  2、实行时间不同
  
  监护权可以是终身的。
  
  拥有抚养权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
  
  三、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因为父母离婚后仍然是孩子的监护人,父母对孩子的监护、抚养义务,不因为婚姻关系的破裂而终结,如果抚养人没有履行抚养义务或现在已经没有抚养能力的,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
  
  

·山东滨州滨城区征地补偿标准?
    山东滨州滨城区征地补偿标准?  ?? 山东滨州滨城区征地补偿标准?   滨州市滨城区土地一共分为四类片区,详细补偿标准如下:   一类区片   区片范围:滨城区东至渤海二路,南至黄河一路,西至渤海十二路,北至黄河八路。   补偿标准:基本农田78000元/亩,基本农田之...

·欠钱不还起诉不了怎么办?
    欠钱不还起诉不了怎么办?但是债权人能明确提供此人的准确信息,姓名、户籍等相关资料,仍然是可以在法院立案起诉的。如果事实上对被告下落不明,无法当面送达开庭通知的被告,法院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时间一到,不论被告是否看到该公告,都视为已经送达。庭审中进行缺席审判,经法院对债权人提...

·缓刑适用的对象包括了哪些
    虽然很多人都知道在法院对犯罪分子量刑处罚的时候,可以同时宣告缓刑,但实践中并不是所有的犯罪分子都是可以适用缓刑的,我国对缓刑适用的对象是作出了明确规定的。那究竟缓刑适用的对象包括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 一、缓刑适用的对象包括了哪些 1、被判...

·一、法律规定怎么和情人要抚养费?
    一、法律规定怎么和情人要抚养费?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协商,一般本着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处理,如果孩子较小,随母亲可能性大.如果是两个子女,一般父母各抚养一个.不抚养孩子一方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以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二、抚养费的给付期限抚养费主要是父母离婚后对未成...

·非法集资罪最新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就司法实践来说,非法集资行为一般是伴随着静静活动发生的,犯罪主体有单位和个人两大类。由于我国目前的刑侦手段有限,故而非法集资案件的破案率相对较低,故而为了减少非法集资案件的发生,我国立法机关对非法集资罪的量刑进行了修改,那么修改后的非法集资罪最新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一、非法集资罪...

·离婚房子过户孩子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夫妻双方之间离婚,因为生活的琐碎,或者是结婚之后,性格在对方面前完整的展现出来,所以有很多不和的事情,导致双方的感情破裂,从而通过离婚的方式解决感情的问题,离婚在法律形式上是两个人要分开的。那么离婚房子过户孩子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一、离婚后房产如何过户给子女 房产过户给子女的...

·企业改制后债权债务的法律问题
    企业改制后债权债务的法律问题企业改制与债务债权的关系是互不可分的,在企业改革中如何避免疏漏的债务,从而导致企业造成了不良影响,解决债权债务的问题也是维护了自身的利益,在此就和我们一起来看看企业改制后债权债务的法律问题。 一、企业改制的含义 企业改制,从法律上看,无非是企业法人...

·谁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1、受害人。受害人的人身财产权益,因犯罪行为而造成损失的,就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这里所指的“受害人”,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 2、当受害人是未成年人或精神病患者等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时,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提起附带民事诉...

·交通事故快速理赔中心有什么处理技巧?(一)先要找出6个基本条
    交通事故快速理赔中心有什么处理技巧?(一)先要找出6个基本条件目前的实施办法规定,凡在沈阳市二环路(含二环路)道路范围内,肇事车辆双方均在本市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事故中发生的没有人员伤亡,且机动车能够自行移动、车辆损失金额在2万元以下、当事人对基本事实及成因无...

·法院判刑后多久送监狱
    法院判刑后多久送监狱 一、法院判刑后多久送监狱 30天以内看守所不会送犯人去监狱,这个30天是上诉时间。如果期间上诉,将择日在次开庭宣判。 如果没有上诉,30天以后,看守所会根据服刑年龄和年限进行分配监狱。比如判刑1年的在看守所已经有半年了,只剩下半年时间服刑,看守所会选择...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