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孕中的胎儿是否有继承权?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孕中的胎儿是否有继承权?
您的位置:首页  »  
 

孕中的胎儿是否有继承权?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孕中的胎儿是否有继承权? ?胎儿(即遗腹子),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他的妻子正怀孕的尚未出百生的子女。 ?《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依照这一规定,如果被继承人留有尚未出生的胎儿,继承人在分割遗产时,应当为该胎儿保留一定的遗产份额。所保留的遗产份额,一般应等同于各继承人所取得的遗产份额的平均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5条第一项指出:“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 ?为胎儿保留遗产时,并不意味着该胎儿此时即已继承了这份遗产,因为此时胎儿还无权利能力,只有等到胎儿活着出生成为婴儿时,他才具有权利能力,真正取得遗产。通常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由胎儿的母亲代为保管或行使权利。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死体,则为该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仍然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由被继承人的其他继承人按照法律规定继承。 ?在分割遗产时,应当为胎儿保留应继承份额,是继承人应当承担的法定义务道。如果继承人在分割遗产时没有为胎儿保留应继份额专,或者为胎儿保留的遗产数额过少,则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数额中,按比例扣回适当的遗产数额,必要时可以由胎儿的监属护人诉诸法律,以切实保护胎儿的合法权益。 ?保留的遗产份额根据胎儿实际的出生情况来处理,如果胎儿是出生后是正常的活体,那么保留的份额就应该属于出生的婴儿;如果出生时是正常的,但不久后就夭折了,那么继承的份额是属于胎儿的,之后再根据胎儿的遗产继承规则去处理;如果胎儿出生就是夭折的,那么保留的份额应该由其他的继承人在进行分割。以此来保障胎儿的遗产继承的权益。 ?胎儿是具有相关的继承权利的,出生的婴儿也是有相关的继承权利,如果胎儿或者是婴儿是在继承名单之上的,或者是在以遗嘱中有明确相关的分配,那么就可以对其进行财产分歌,然后继承期应该获得的相关份额遗产。如果涉及到相关的财产分割问题的话,可以直接向法院进行起诉维护相关的权利。
  
  
  

·保管合同之寄存人的义务
        1、支付保管费和偿还必要费用的义务。 2、告知义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有瑕疵或者按照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寄存人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保管人,由于寄存人未告知致使保管物受损失的,保管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由于保管...

·关于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全文内容是怎样的?
    当代社会,刑事诉讼法是我国法律中的关于程序问题的法律,涉及到程序方面的法律基本上都是诉讼法,既然是刑事诉讼法肯定是跟刑事有关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您都想知道关于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全文内容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第一章 管  辖 第一条 ...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既遂判几年?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既遂判几年?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既遂判刑,是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第一百四十四条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

·劳动争议案件判决书是什么?
    劳动争议案件判决书是什么样的 一、劳动争议案件判决书 劳动争议纠纷判决书 原告刘××。 被告××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 委托代理人徐××。 委托代理人李××。 原告刘××与被告××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受理。依法由审判员田春娥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

·十级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十级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现在医疗事故频发,不止身体受到伤害,关于赔偿问题也是您一直关注的问题,那么,十级医疗事故是怎样判定的?十级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又是多少呢?对于这两个问题的解答,我们马上为您介绍。 一、 医疗事故标准划分 1、一级乙等医疗事故(一级伤残)计算30年,...

·工程借款纠纷如何处理
    工程借款纠纷如何处理 首先我们需要对工程借款纠纷和工程款纠纷做一个区分,通俗来讲,借钱给对方建造工程后产生纠纷,这是工程借款纠纷。而帮对方建造工程后产生的款项纠纷为工程款纠纷。本文要介绍的是前者,即工程借款纠纷,下面由我们为您介绍工程借款纠纷应如何处理。 工程借款纠纷,其本质...

·欠了二十个网贷怎么办
    欠了二十个网贷怎么办 一、欠了二十个网贷怎么办 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如果贷款机构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贷款人名下没有可...

·去年,各地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居民消费价格、劳动就业、工资水
    去年,各地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居民消费价格、劳动就业、工资水平等指标作为参考,纷纷发布了当地企业工资指导线,包含平均增速,最高值和最低值等。那么您知道上海工资指导线的具体情况吗?工资指导线有什么作用吗?2020上海工资指导线是多少2020上海工资指导线还没有公布,下面为您介绍20...

·离婚协议书范文简单范本是什么
    夫妻之间如果真的没有感情的话,其实没有必要非要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离婚的。因为诉讼离婚,首先肯定是需要耽误大量的时间,另一方面诉讼离婚连诉讼费带聘请律师的费用,也是一笔不小的花销。所以可以的话,协议离婚的话也可取的。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就是离婚协议书范文简单范本是什么? 一、离婚...

·新婚姻法 卖房所得的款项如何分配?
    在离婚财产分割中,房产永远是最容易引发纠纷的地方,毕竟房产的价值巨大,哪一方都想拿到尽量多的财产。关于房产的分割,处理办法也不少,有时候,离婚双方会选择将房子卖掉,那么,《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卖房所得的款项如何分配?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吧。一、《民法典》...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