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根据法律规定夫妻遗产包括哪些?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遗产包括哪些?
您的位置:首页  »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遗产包括哪些?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遗产包括哪些?根据法律规定夫妻遗产包括一方个人生前获得的一切合法的财产,个人所有的财产是指夫妻一方的财产,包括夫妻一方在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按照法律规定属于夫妻一方并排斥共有的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婚姻法》第十八条对此予以规定,包括:1、一方的婚前财产。该部分财产与结婚行为无关。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结婚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约定的除外。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身体权是人格权的一种,与个人的人身密不可分。如果将这一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于情于理不合。比如说伤残赔偿金,根据《最高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若干问题司法解释》第二十五规定,伤残赔偿金计算标准是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自定残之日起计算二十年。如此可以看出,伤残赔偿金本来就包含在未来时间的补偿费用,如果将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旦解除婚姻关系,对方分走二分之一的赔偿金,显然不公平。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我国《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如果遗嘱或者赠与合同符合法定要件,合法有效,则形成个人财产。4、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5、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实践中一般为个人生活的专属用品,例如化妆品、衣服、洗漱用品等。6、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储蓄所得利息以及购买债券所得利息,对此是否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争论不一,有三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从物随主物,因为利息属于本金产生的孳息,是从物,而本金属于婚前财产,从而孳息应当属于原物所有人,故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第二种观点认为,婚姻法有明确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孳息虽然是从物,但是实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而且许多孳息是婚后付出劳动才能取得,如存款利息的存取等劳动,所以,应当认定为共同财产。第三种观点认为,婚后所得孳息应区分不同情况处理,对存款利息、债券增值等婚后完全未付出劳动的,应认定为婚前财产,而对婚后付出劳动的孳息,经炒作后则增值的债券、股票等则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律师倾向于第三种意见,对该问题的处理应当区别对待,应以是否付出劳动为标准,衡量婚前或婚后财产。7、其它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二、继承规定是什么?《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夫妻互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享有平等的遗产继承权。任何人不得侵犯和限制夫对妻或妻对夫的遗产继承权,寡妇带产改嫁的权利受法律保护。在男到女家落户的婚姻中,也应注意保护男方在继承问题上的合法权益。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确实也是存在着许多继承方面的纠纷,在进行继承的时候首先需要确定的是遗产的具体的范围,比如说个人生前获得的属于个人的合乎法律规定的都是属于个人的遗产,应当按照遗嘱或者是按照法定继承发生继承。
  
  
  

·职工调换岗位可以降薪吗
    实践中,有不少单位会以种种理由对职工调换岗位,其中有些单位对调换岗位的职工还会有降薪的行为。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职工调换岗位可以降薪吗?如果不能,那么职工如果遭遇用人单位随意调岗降薪怎么办呢?此时作为劳动者,就应该了解怎么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对于这些问题,下文将详细为您进行介绍...

·最新山西省吕梁市岚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吕梁市岚县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件规定,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将山西省吕梁市岚县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  山西省吕梁市岚县的土地共分...

·怎样追回民间非法集资,法律依据是什么?
    非法集资是一种非法行为,故而只要一经核实,非法集资者除需如数返还集资数额外,还需支付罚款并且承担相应的刑罚。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是,一般不能及时发现集资行为是非法集资,发现后可能集资者已经逃跑。该怎样追回民间非法集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非法集资的钱怎样要回来? 关键是要看...

·孩子7个月离婚抚养权给谁
    孩子7个月离婚抚养权给谁7个月大的孩子,在父母离婚的时候,抚养权一般是归女方所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

·检察院法院办案流程分别是什么?
    检察院法院办案流程分别是什么? 对于刑事案件的办理,在公安机关侦查结束后,就轮到检察院和法院出马了。简单来说,检察院负责审核并起诉,法院负责审理判决。那么具体来说,检察院法院办案流程分别是什么? 一、检察院法院办案流程是什么? 1、受理案件的范围和案件来源 人民检察院直接...

·小说版权纠纷处理流程是什么?
    小说版权纠纷处理流程是什么现如今,您不在一个商业时代下,许多小说的版权可能会被很多人拿来进行商业化的炒作或者利用。侵犯他人小说的版权,进行商业目的的话,是可以提起诉讼的。近年来我国法院接到越来越多的关于小说版权纠纷的问题,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小说版权纠纷处理流程是什么的问题? ...

·期货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规定是什么?
    期货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规定是什么注册资本能够维持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发放人员工资、进货、购买设施等。注册资本的变更意味着公司的发展状况发生了改变,那么法律对于期货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有哪些相关规定呢?接下来由的我们来和您一起了解一下吧。 关于期货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或股权有关问题的规定...

·交通事故保险赔偿金直接到伤者账上么
    交通事故保险赔偿金直接到伤者账上么 交通事故人伤钱给被保险人,然后再由投保人向伤者支付相应的赔偿款项,但是,毕竟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当中肯定是有赔偿上限的,保险公司支付的赔偿金不足的情况下就需要投保人自己补足了。特殊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才会把钱打给被撞者。 1、交通事故赔偿,首先...

·劳动关系调解员在进行调解的时候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在当今这个社会,在许多的工作中,都会发生一些劳动争议,这个时候一般都会先进行协商调解,在我国,存在着这样一种职业,也就是劳动关系调解员,他们会运用专业的知识化解纠纷,进行协商。那么,劳动关系调解员在进行调解的时候应该注意哪些问题?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一、充...

·劳动合同辞职有违约责任吗
    现代社会中,比较少人选择创业,一般都是选择出卖劳动力,做一个劳动者,那么在进入企业时,基本上都会订立劳动合同,这是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今天我们要介绍的是“劳动合同辞职有违约责任吗”,劳动者在签署了劳动合同,然后发现这份工作不适合自己或者有更好的选择,这时选择离开,要不要赔付...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