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法中关于合同成立的规定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合同法中关于合同成立的规定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合同法中关于合同成立的规定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合同法中关于合同成立的规定是什么
  
  一、民法典中关于合同成立的规定是什么?
  
  第一,存在双方或多方订约当事人。所谓订约当事人是指实际订约合同的人,在合同成立以后,这些主体将成为合同的主体。订约当事人既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法人和其他组织(如合伙等)。无论订约当事人的形态如何,合同必须存在着两个利益不同的订约主体。也就是说,合同必须具有双方当事人,只有一方当事人则根本不能成立合同。
  
  第二,订约当事人对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合同成立的根本标志在于,合同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二、哪些合同是无效合同?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三、合同生效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同生效必须具备的形式要件
  
  在法律层面上合同成立跟合同生效是两回事,比如商品房买卖合同签字以后只代表合同的成立,国家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必须要网签备案,正式备案之后合同才发生法律效力,但一般合同成立后也不能随便毁约了。
  
  

·国家赔偿申诉程序是怎么样的?
    在我国,冤案的发生有所无法避免,所以国家有国家赔偿来弥补冤案的发生,国家也正在整顿尽量减少和避免冤案的发生。国家赔偿是法院还没有给你定罪或者已经定罪了发现冤枉了你就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国家赔偿是有时间规定的,那么国家赔偿申诉程序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

·华侨收养子女在那种情况下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法律有规定二个股东的公司叫什么公司吗?
     一、法律有规定二个股东的公司叫什么公司吗? 法律有规定二个股东的公司叫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规定: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金3万元,需要2个或2个以上股东,允许1个股东注册有限责任公司,这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又称“一人有限公司”(但公司名称中不会有“一人”字样,执照上...

·死亡赔偿金的计算
    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和由来   1、职工死亡抚恤补助。   在《工伤保险条例》与《解释》之前,企业或事业单位大多执行的是因病死亡一次性抚恤(或工亡补助)10个月工资,因公(工)死亡20个月,烈士40个月,这是福利政策规定的性质。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为48-60个月,是保...

·诉讼离婚有啥精神赔偿?如何提出精神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在人身权或某些财产权利受到了侵害,并遭受精神痛苦时,受害人本人要求侵权人给予精神损害的赔偿的法律制度。那么,如果在婚姻关系的一方对另一方实施了侵害行为导致婚姻关系破裂造成内心创伤的,可以依法要求另一方赔偿。那诉讼离婚有啥精神赔偿?听一听我们怎么说: 一般而...

·一、卖房合同签了离婚房子怎么办?
    一、卖房合同签了离婚房子怎么办? 离婚后购房合同可以申请更名,具体申请更名流程如下: 1、如果签订了正式购房合同,但还未经交易中心登记备案,合同更名也仅限于解除原合同再重新签订合同。 2、如果购房者签订的正式合同已由交易中心登记备案,那么更改合同的买受人,须将已登记备案的合...

·月休2天不休算加班工资怎么算?
    月休2天不休算加班工资怎么算?法律规定就是每周上班时间不能超过40小时。如果用人单位让劳动者每周上班时间超过40小时,就应按超过时间向劳动者发放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需要看具体情况的: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

·非法行医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治病救人是医生的天职也是应尽的义务,但是必须要在合法的范围之内进行。想要做医生就要首先获取相关的资格证书,如果没有资格证书就发生治病救人的行为属于非法行医,那么非法行医的判定标准是什么呢?非法行医的范围具体如下列所示:1、采用毫无科学依据的封建迷信以及巫术给人治病。没有获取资格证...

·房屋质量太差可解除买卖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公布《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将于6月1日起施行。

房屋质量有问题 开发商要负责按期修复   《司法解释》规定,如果购买的商品房因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房户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刑诉法解释139条对审查起诉程序的规定
    在我国古代,地方官员审判死刑那件后,需要将案宗进行整理,然后一级级的上报,最后由皇帝决定是否执行死刑,这是对人的生命权的尊重。此项制度发展到现在,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审查起诉程序,该程序是由刑诉法解释139条规定的。 一、刑诉法解释139条对审查起诉程序的规定 第一百三十九条 【...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