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实习生需要签订协议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实习生需要签订协议吗
您的位置:首页  »  
 

实习生需要签订协议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很多大学生在进入公司工作时都会由一个实习期,实习期各有差异,很多公司要求实习生签订协议,签订协议会对我们实习生有一定的约束,很多人向弄清楚实习生需要签订协议吗?签订协议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为您解答。
  
  一、实习生是否需要签订协议
  
  1、根据教育部的规定,需要签订实习生协议书;  
  
  2、一般由各地(地级市)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制定相关协议范本;  
  
  3、协议由企业、学校、学生三方(分别为甲方、乙方、丙方)共同签订;  
  
  4、如果当地主管部门没有相关协议范本,可采取外地的也可;  
  
  5、关键是有明确实习中每天工作时间、实习报酬的方法、责任时间的处理等;  
  
  二、签订协议需要注意的情况
  
  1、首先由于目前学生实习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属于法律空白,因此实习只能界定为为民事协议,不属劳动法调整。 因此实习期间签订的实习合同一般认为是劳务合同,而非劳动合同。劳务合同归《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调整。而劳动合同才归《劳动法》、《劳动合同》调整。同时在实习合同中,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平等民事主体间的关系,而非具有不平等性的劳动关系;如果违约的话要承担的是民事责任,而非劳动法上的责任。?
  
  2、实习协议是学生保护自我权益的有利武器,因此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明确的实习协议,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签订实习协议的时候,应注意以下几点:  
  
  (1)查明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协议双方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格是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前提。因此,实习生签协议之前,一定要先审查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  
  
  (2)看清协议条款是否明确合法。实习协议的内容是整个实习协议的关键部分,实习生一定要认真核查双方权利义务是否合法;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和政策;是否明确了岗位与薪酬等。  
  
  (3)查看签订实习协议的程序是否完备。实习生和用人单位经协商一致,签协议时要注意完整地履行手续。要签名并写清签字时间;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时间,不能用个人签字代替单位公章。  
  
  最后,注意违约责任的界定是否明确。在协议内容中,应详细表述当事人双方的违约情形及违约后应负的责任,同时还应写明当事人违约后通过何种方式、途径来承担责任。这样才有利于当事人双方履行协议,也有利于防止纠纷的发生及纠纷的解决。  
  
  在公司实习时我们需要与公司签订协议,签订协议是对我们权益的一种保护,协议是对公司是否合法、工作时间、工作薪资、意外工伤以及发生纠纷等问题的一个明确规定,我们大可不必为实习生需要签订协议吗而担心,正规的企业都会主动选择与员工签订协议,这样对双方都是一种保护。
  
  

·商标异议申请如何办理?
    一、简要说明
  商标异议是《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其目的在于监督商标局公正、公开地进行商标确权,使相关当事人有机会主张自己的权利。任何人对初步审定的商标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异议期内向商标...

·我国工伤鉴定啥时可以吗?
    劳动关系是为了保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任何工作者只要在任何单位企业工作就要签订合同来确立劳动关系,这也是劳动法中明确规定的一项工作,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遭遇工伤的,用人单位是需要负责劳动者需要申请工伤认定确定伤残等级,因为伤残等级和赔偿数额有关,那工伤鉴定啥时可以吗?下面就详细介绍...

·临时土地使用证什么办理方式?
    临时土地使用证什么办理方式?1、就像其他的商品房一样,安置房同样也有房产证。也同样需要按照它所既定的程序去办理。那么值得注意的是,关于安置房除受国家的法律保护之外,还受到各地方政府的相应政策的约束。按照有关规定,这种安置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 2、虽说这样,但在取得权的5年内是不...

·开发商延期交房违约金不给怎么办,有何需要注意?
    购房者最糟心的莫过于开发商延期交房违约金不给,那么面对开发商延期交房违约金不给我们该怎么办,如何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法律是如何规定的,有什么是需要注意的。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讲解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开发商延期交房不给违约金怎么办 1、找当地房管部门或消协投诉,协商索赔...

·上海过高的房价是居民在购房的时候需要考量的一个因素,如果已经
    上海过高的房价是居民在购房的时候需要考量的一个因素,如果已经选择好了合适的房源的话,那么一定要知道,在买房的时候不仅仅是需要购房者交纳首付的。除了首付以外,还有一些计划性的支出,就是涉及到我国政府规定的房地产税和其他的一些费用。那么,在我国上海买房子叫什么税费呢? 一、在我国上...

·醉酒驾车车祸责任划分是怎么样的
    醉酒驾车车祸责任划分是怎么样的?醉酒发生交通事故,一般是负全责。具体的责任由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为准。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受损人的直接和间接损失;造成受害人伤残的,应根据具体情况赔偿伤残补助金、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费用;造成死亡事故的,应...

·还款人要求先给借条再还钱合法吗?
    还款人要求先给借条再还钱合法吗?法律上未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还款人应当先履行还款义务后,债权人再退回借条,从人类的日常生活习惯来讲,还款时归还欠条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对于这种大众都认可的事实,法律是没有做出规定的。如果债权人不出具借条,债务人可以拒绝还款。另外,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

·离婚女方要20万合不合理?
    离婚女方要20万合不合理? 一、离婚女方要20万合不合理 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 2、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2021年1月1日生效) 4、虐待、遗弃家...

·私分罚没财物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私分罚没财物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从《刑法》的明确规定可以看出,是否成立私分罚没财物罪主要是看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满足以下四个构成要件:(一)本罪的犯罪主主体是单位。本罪的犯罪主体既可以是法人单位、也可以是非法人单位。(二)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故意。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上述单位明知...

·遗弃罪的量刑标准
    1、量刑标准 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案例 (1)基本案情 被告人王某、杨某夫妇已生育二子一女,又生下一男婴。被告人王某、杨某与王某勇经协商达成协议,将亲生...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