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认定依据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认定依据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认定依据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认定依据是什么电子合同效力是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二、电子合同的成立条件1、民法典明确规定了电子合同成立的条件;2、民法典赋予了电子签名的合法性;3、新民法典对电子合同管辖权作了具体规定;4、新民法典明确了电子合同的法律地位。三、电子合同的易用和便利性电子合同缔约用户对于订立电子合同除了有法律效力方面的要求之外,还要求签订电子合同具有方便性和易用性,即上手快、体验好。具体说来包括:1、数字证书的易用性必须支持所有种类数字证书的使用,实现即插入、即签名、即验证;2、电子合同文档的兼容性必须支持所有格式的合同文档和附件,包括office、pdf、html以及各种图片格式等;3、网签过程还必须具备人性化、交互化、体验化、快速化四、合同保证的法律效力如何认定担保合同效力的认定主要是从主合同是否成立有效、担保合同的主体、客体和内容是否合法妥当等几信方面予以考察。1、首先,担保合同是从合同,即依附于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当主合同无效时,担保合同作为主合同的从合同自然也无效。若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另有约定(比如约定为不得撤销的担保),则按当事人约定的内容来处理。2、其次,担保合同的主体不合格导致担保合同无效。如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独自担保合同应认定为无效;;国家禁止为保证人的单位,如未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事业为目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未经法人书面授权的法人分支机构、职能部门,违背国家法律规定,订立保证合同,做为保证人都应认定为无效。3、最后是担保合同的客体若是违背国家法律、政策、公序良俗或有害社会利益也应认定为无效。例如,不能以人身为标的设立担保合同;不能以法律明确规定不能作为抵押物的财产作为担保合同的标的;如以土地所有权作为抵押标的担保合同无效;担保的内容如违背法律或有害社会公共秩序应为无效,如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就砍下债务人的一支胳膊,这样的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其民事责任的承担应依据当事人各方的过错程序予以确定,如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都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电子合同要想有法律效力首先是合同自身有法律。电子合同和纸质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有人不履行合同义务,那么不履行的一方是属于违约方,违约合同的一方需要根据合同的违约条款支付合同违约金或者是受害人损失进行赔偿。
  
  
  

·诈骗不认罪缓刑可以吗?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频频发生,群众报案后,公安局会立案,锁定犯罪嫌疑人后,将其拘留,并开始走司法程序。检察院对其发起诉讼后,法院采取合适的程序进行审理。我国刑诉法规定,判处拘役的,可以处以缓刑。那么,诈骗不认罪缓刑可以吗?我们结合相关法律条文给您讲一讲。 一、诈骗不认罪缓刑可...

·购房用办土地使用证吗?
    购房用办土地使用证吗?对于中国的老百姓而言,买房子是一件人生大事。人们买到房子后,应当及时办理房产证,这样就确定了房子的产权。而房子是建立在国有土地上的,开发商必须有土地使用权才能合法的建房。那么购房用办土地使用证吗?针对这个热点问题,我们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购房用办土地使用证...

·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具体内容是什么
    我国经济在不断的发展和进步,社会的法制进程也在加快,人们更加懂得维护自身的权益。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偶尔会遭到国家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的侵权,这时就会出现国家赔偿。国家赔偿包括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那么相对应的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2017年适用的相关法律具体的内容是什么呢?...

·起诉离婚能离婚吗 诉讼离婚的步骤有几个
    有不少人在协议离婚不成的情况下才选择了通过诉讼方式离婚,而此时就天真的认为,只要法院受理了离婚案件,那么最终就一定会判决夫妻离婚。那究竟夫妻中一方起诉离婚能离婚吗?这是很重要的问题,下面就由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诉讼离婚的步骤有几个 诉讼离婚的具体步骤如下:1、起草离婚起诉状...

·聚众斗殴罪从犯的认定是什么?
    在当今社会,聚众斗殴的事情在法律上是非常严重不可懈怠的,在斗殴后也必将接收到法律的制裁,在法律上聚众斗殴罪从犯的认定是否要分为主犯和从犯?从犯的认定与主犯的区别是什么?今天就由我们根据法律知识来告诉您。 一、从法律规定上看,应当区分聚众斗殴罪的主从犯 评价共犯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

·一、年终奖怎么计算 如果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
    一、年终奖怎么计算 如果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规定费用扣除额的,其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 (一) 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12=商数(按照商数查找相应的适用税率A和速算扣除数A) (二)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A-速算扣除数A。 例:某个人取得全...

·民间借贷诉讼费能退吗?
    民间借贷诉讼费能退吗? 您知道,提出诉讼的话是要交诉讼费的。而民间借贷属于财产案件,按规定也是需要缴纳诉讼费用。如果说,提出诉讼的人缴纳了诉讼费用,并诉讼成功的话,民间借贷诉讼费能退吗?那么我们一起来看看关于诉讼费这方面的有关规定。 交纳范围 案件受理费包括: (一)第一...

·在很多的二线城市,会因为本市的经济发展而出占用居民土地房屋的
    在很多的二线城市,会因为本市的经济发展而出占用居民土地房屋的情况。那么政府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就会在别的地方划一块土地出来安置原先地方的居民。那么安置房就这么产生了。安置房的市价一般要比商品房要低,所以很多人会考虑购买。那么买安置房要注意哪些呢? 买安置房要注意哪些问题? 1、安...

·什么是申诉?
    申诉是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认为确有错误,向原审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的重新处理的一种诉讼请求。??
  在申诉期间,原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如发现申诉有理的,由法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再审。??
 ...

·限制民事责任年龄是多少岁
    一、限制民事责任年龄是多少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两种情况:1、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9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