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农作物种子购销合同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农作物种子购销合同
您的位置:首页  »  
 

农作物种子购销合同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供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需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
  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农作物种子种类、品种、质量、数量、金额:
  ┌───┬──┬──┬──┬─────────────┬───┬───┐
  │农作物│品种│计量│数量│   质量(%)      │单价 │总金额│
  │种类 │名称│单位│  ├──┬──┬───┬───┤(元) │(元) │
  │   │  │  │  │纯度│净度│发芽率│水份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
  二、农作物种子的检验及检疫:
  供需双方应严格按国家颁布的种子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规程及有关规定办理农作物种子检验检疫,
  检验执行GB/T3543.1~3543.7-1995《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1.供方必须提供持证种子检验员签发的该批种子《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
  2.调运或邮寄种子必须出具相应的《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植物检疫证书》。
  3.需方收货后复检,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指标在收货后两个发芽周期内复检完毕,纯度在收
  货后该作物第一个生产周期内复检完毕,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对方,逾期视为种子合格。
  4.供需双方对经销的每批种子必须同时取样分别封存,以备种子复检和鉴定,样品保存至该批种
  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
  5.种子质量标准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执行国家或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由双方协
  商签订。
  6.申请种子委托检验和鉴定的,其费用由      (单位)负担。
  三、超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
  四、包装要求及包装费用负担:
  五、交(提)货时间、地点、发运方式、运费负担:
  六、交付定金数额及时间:
  七、结算方式和期限:
  八、双方一般责任:
  供方:保证所供种子品种、数量、质量达到合同约定条款规定,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需
  方;
  需方:按合同约定按时间交付定金,保证按时收购供方提供的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种子。
  九、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种子数量或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条款的,供方应及时通知需方进行实地
  考查,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有关资料,双方协商变更合同,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按经济合同法及
  种子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十、违约责任:
  十一、《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产地检疫合格证》或《植物检疫证书》及合同双方的《农作
  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均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二、种子质量发生纠纷,由     (机构或单位)进行技术质量鉴定;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
  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
  例》及国家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做出补充规定附后。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
  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持 份;合同副本 份,送   (单位)备案。
  ┌─────────┬────────┬───────┬───────┐
  │预约方(章):    │承约方(章):   │审核意见:   │鉴定意见:   │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       │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       │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       │  经办人:  │
  │电话:       │电话:      │ 经办人:   │       │
  │电挂:       │电挂:      │       │ 鉴定机关(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 审核机关(章)│  年 月 日│
  │帐号:       │帐号:      │  年 月 日│       │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       │       │
  └─────────┴────────┴───────┴───────┘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工伤认定失败如何复议?
    工伤认定失败如何复议?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应该首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不服的,再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在适用《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时,当事人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五...

·企业面临破产清算欠税怎么处理?
    企业面临破产清算欠税怎么处理? 一、企业倒闭清算中的所得税处理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破产清算是出现在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

·事实婚姻认定的条件
    事实婚姻就是男女双方以夫妻的名义一起生活,但没有取得结婚证,而且其他人认为他们是夫妻的。现代社会还是经常看见的,但是事实婚姻认定是有条件,那么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事实婚姻认定的条件,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事实婚姻认定的条件 1、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

·一般出现商标侵权的如何打假?
    商标侵权打假很重要的就是制作投诉书、起诉书并向相应机关递交,请求对侵权行为实施打击。这是打击侵权行为中最重要的步骤。投诉书(起诉书)的制作水平将直接影响案件的成败。对证据材料的组织,对侵权行为的论证分析以及投诉请求的合理性是至关重要的。同时,与相应执法机关的良好沟通渠道和建立在信...

·车身划痕险买多少
    车身划痕险买多少合适现在人们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很多家庭都开始购买自己喜欢的车,买了车之后就会给自己心爱的车上保险,汽车保险购买的原则是我们首要关注的问题,对于附加的保险车身划痕险也是我们想要知道的问题,车身划痕险买多少合适?我们来了解一下。 一、车身划痕险 划痕赔付限额2000元...

·拖欠工资双倍赔偿依据是什么?
    拖欠工资可以要求赔偿,但不是双倍工资,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才可以主张双倍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

·合同违约了,需要承担哪些违约责任?
    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一般按照合同法规定的违约责任的形式承担违约责任。   一、继续履行。一方存在违约的行为时,非违约方已经履行合同义务的,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当然,这里必须是能够继续履行的合同,如无继续履行的可能的,非违约方不能强人所难仍要求违约...

·什么是控股子公司?
    什么是控股子公司?如何理解控股公司?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子公司、分公司,而其中对于子公司很多时候都是控股的,但此时却不属于全资子公司,也就是控股尚未达到100%。而说到控股子公司,您知道这是指什么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控股子公司 ...

·保险公司法人代表是什么?
    保险公司法人代表是什么? 我们肯定很多人都是在公司当中上班的,对于公司方面的事情肯定也都很关心。对于公司肯定是有一个重要的人物,那就是法人代表。保险公司法人代表指的是代表法人形式民事权利和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是一个由法人来设立的职务。 保险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

·欠钱不还起诉了也不还怎么办
    欠钱不还起诉也不还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