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被胁迫成立的婚姻是否有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被胁迫成立的婚姻是否有效
您的位置:首页  »  
 

被胁迫成立的婚姻是否有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被胁迫成立的婚姻是否有效胁迫结婚不属于无效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二、判断胁迫婚姻时注意什么在判断中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行为人必须实施了胁迫行为,这种行为足以达到让被胁迫者产生恐惧,或直接现实地对被胁迫者进行身体上或精神的伤害。2、行为人的胁迫行为具有违法性。比如男方对女方说“你不与我结婚,这块手表就不送给你”,这里,男方的言行仅仅是取消赠与的表示,并不构成非法胁迫行为;而如果男方对女方说“你不与我结婚,我就将你家的房子烧了、父母杀了”,男方的这种言行就是非法胁迫行为。3、行为人在主观上需要胁迫的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对受胁迫人的身体或心理造成损害,为了达到迫使受胁迫人结婚的目的,希望或放任损害后果的发生。4、受胁迫方因行为人的胁迫行为而不得不违背自己的意愿,按照胁迫者的要求,同意结婚。三、受胁迫的婚姻期限怎么确定1、自受胁迫方结婚登记之日起计算,即受胁迫方应当在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决定是否申请有关部门撤销其婚姻的效力。2、自受胁迫方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计算,即受胁迫方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决定是否申请有关部门撤销其婚姻的效力。关于胁迫婚姻的离婚有效期从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如果人身自由受到限制的,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可撤销婚姻所欠缺的是婚姻当事人对缔结婚姻关系的合意,即违反了“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男女双方或一方受他方或者第三者胁迫而缔结婚姻,但男女双方结婚所需的实质要件。根据规定,因受肋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当事人本人。
  
  
  

·交通事故诉讼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中很多当事人会因为最终的赔偿问题而产生纠纷,随着人们法院意识的提高,如今大部分人在遇到类似纠纷的时候基本都会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对交通事故诉讼的流程可能就不是很清楚,由此导致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很好的维护,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交通事故诉讼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诉讼...

·工程质量统一验收标准是什么?
    工程质量统一验收标准是什么?工程项目一般是复杂而严谨的,不仅在项目完成的过程中需要被严格监督,工程验收的过程中也有着严格的验收标准,我国有发行一套完整的工程质量统一验收标准,叫做《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下面详细为您介绍一下这个标准细则。《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是...

·一、代通知金工资标准是什么?
    一、代通知金工资标准是什么 《实施条例》规定“代通金”的支付标准,应当以上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但只以单月的工资为准,可能过高或过低,既有可能对用人单位不利,也有可能对劳动者不利,从整体上看不利于促进和形成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所以,结合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精神,上个月的“工...

·压缩天然气购销合同是怎样的
    压缩天然气购销合同是怎样的 压缩天然气购销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部门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关于天然气的购销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标的物 本协议书约定的买卖标的物为“压缩天然气”,英文简称CNG。 第二条 特定条款 ...

·肇事逃逸自首时间是多久,有哪些原则
    肇事逃逸自首时间是多久,有哪些原则 一、肇事逃逸自首时间是多久 肇事逃逸自首时间没有具体规定既可以是犯罪事实发觉以前,也可以是犯罪事实被察觉之后。关键在于犯罪分子须自动投案。 二、判断自首的原则 (一)自首一般情况 对自首者的适当量刑是自首从宽制度得以正确进行的保证,根...

·公司法向高管借款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我国经济发展速度不断加快,为了完善我国的经济制度,我国颁布公司法来约束保护市场主体公司的权利。近些年来,我国的公司法不断修订,目的是适应市场的发展,使法律跟上市场发展的节奏,更好的适用于公司,更好的规范公司的行为。新公司法实施后,对公司高管的影响较大,公司法给高管带来哪些风险呢?...

·购买侵犯专利权的产品是否也侵权?
    购买侵犯专利权的产品是否也侵权? 一、购买侵犯专利权的产品是否也侵权 《专利法》第七十条规定: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所以。购买侵犯专利权的产品是否侵权要看购买人是否知...

·未成年人绑架罪应该怎么处罚
    绑架罪好像比离普通人的生活比较远,更多的发生在有钱人社会。但是实施犯罪的行为人,基本上都是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人,他们虽然构成犯罪,但依然有权利为自己进行辩护。但是这一切都以他们清楚构成绑架罪的条件为前提,不清楚这个问题,他们根据没办法为自己辩护。另外,有些未成年人为了逞凶斗狠,实...

·注册商标无效宣告年限是多长时间
    注册商标无效宣告年限是多长时间?商标无效宣告需要一年半至两年的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

·逾期未办完专利申请时专利权利恢复书怎么弄?
    逾期未办完专利申请时专利权利恢复书怎么弄?专利权利恢复书怎么弄需要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索要即可,依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专利权被专利管理部门终止后,专利权人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一般的,专利局在发出《终止通知书》时,会给专利权人一个合理期限(2...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