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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家庭暴力离婚财产律师费怎样收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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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家庭暴力离婚财产律师费怎样收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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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家庭暴力离婚财产律师费怎样收取的
  
  一、东莞家庭暴力离婚财产律师费怎样收取的
  
  (一)不牵涉财产关系的:800~10000元/件
  
  (二)牵涉财产关系的:每件基础服务费1000~2000元。
  
  争议财产标的额超出1万元的,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进计量:
  
  争议标的额计费比率
  
  10001元—100000元部分5%—6%
  
  100001元—元部分4%—5%
  
  1)、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一)不牵涉财产关系的:1000~10000元/件;
  
  (二)牵涉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牵涉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准则执行。
  
  2)、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一)不牵涉财产关系的:800~8000元/件;
  
  (二)牵涉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牵涉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准则减半收费,但最低不少于1000元。
  
  3)、解决刑事诉讼案件
  
  (一)侦查阶段:
  
  1、提供法律询问:300~500元/次
  
  2、申请取保候审:500~3000元/件
  
  3、代理申述和控告:1000~10000元/件
  
  (二)审查诉讼阶段:
  
  1、不牵涉财产关系的:1500~12000元/件
  
  2、牵涉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牵涉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收费准则的70%执行,但最低不少于2000元。
  
  (三)审判阶段:
  
  1、不牵涉财产关系的:
  
  (1)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2500~20000元/件
  
  (2)担任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2000~15000元/件
  
  2、牵涉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牵涉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准则执行。
  
  4)、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述
  
  (一)不牵涉财产关系的:1000~10000元/件
  
  (二)牵涉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牵涉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准则执行。
  
  5)、计时收费
  
  解决本准则一至五项所列法律服务,能够使用计时收费,收费准则为:100~2000元/小时。不够一小时的按一小时计量;解决法律服务事项时花费在旅途上的时间,折半计量。
  
  6)、本准则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
  
  7)、本准则自2009年5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两年;期满后,由省物价局、司法厅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调整。
  
  律师应在案件的诉讼前与当事人协商这类案件的办理费用,一旦协商确定后,应积极地按照法律规定签订相应的协议。说明这类案件的办理费用,如一审案件没有解决的,二审开庭前,还应协商和支付这类案件的律师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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