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借条写小名对方不还钱可以起诉吗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借条写小名对方不还钱可以起诉吗
您的位置:首页  »  
 

借条写小名对方不还钱可以起诉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借条写小名对方不还钱可以起诉吗
  
  一、借条写小名对方不还钱可以起诉吗?
  
  可以起诉,但需要证明大名、小名是同一人,并存在借贷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写借条应该注意哪些事项呢?
  
  1、格式应规范、清晰。
  
  建议使用欠条、收条等字据的规范格式。一个完整的欠条主要包括四个要件:债权人、债务人、欠款内容以及归还时间,当然还包括签名及时间等内容;收条则应包括五个要件:交纳人、收取人、交付理由、交付内容以及交付时间。这些内容反映在正规制作、填充式的字据(商店有售)上,使人一目了然,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十分明确。
  
  2、形式注意事项。
  
  3、标的物应写清楚。
  
  借款、还款,借物、还物,皆应写清楚金额、数量,最好使用大写数字,以防止涂改和伪造。是财,是物,要分清,不要模糊、混淆。
  
  涉及数字部分,最好用大写。有小写而没有大写,大小写不一致,数字前头有空格,小数点位置不准确等,这些都便于持据人添加数字或修改,进而引发纠纷。如“货款计拾捌万人民币(180000万元)”,此为常见之失误,笔者已见过多次;阿拉伯数字末尾加个零,数额会骤然巨变。
  
  4、内容表述要清晰。
  
  5、签名盖章不可小视。
  
  6、时间应写清。
  
  7、利率要注明。
  
  8、注意认真核对字据。
  
  在书写字据后,双方应当认真核对,如有漏洞,应当立即修正或者重新书写。亦可找第三人对字据字字斟酌,切忌稀里糊涂就签字盖章。
  
  9、无效字据。
  
  受胁迫所写“欠条”的行为,为无效的民事行为,权利义务关系将不为法院确认;赌债、婚姻、感情之债的欠条,不受法律保护,应为无效;借款时,如果明知对方将用于非法活动,就不要借款给对方,否则该借款不受法律保护。
  
  10、要妥善保存字据。
  
  在借条上让对方写小名这是很多人都容易忽略的细节,就因为写的是小名,所以才引起了很多不必要的争议,就算自己在日常生活中跟对方的关系比较亲密,平时也是称呼小名的,在写借条的时候一定要写身份证上的名字。
  
  

·违约时能要求对方返还超过总价款20%的定金吗?
    通常在一些买卖合同中,买卖双方可以约定定金条款,卖家从买家那里收取一部分定金。定金的作用主要是担保合同的履行,属于合同总价款的一部分。交付定金后,顺利的话就是双方约定交付剩余款项;如果一方想违约要解除合同的,就涉及到定金退还的问题,定金具体能够退还多少,在法律上也有限制。 ...

·夫妻共有房产一方擅自处分的效力
    符合善意取得时,该处分有效.如果房屋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房屋登记方与第三人签订了买卖合同,善意的第三人支付了合理的购房款,并将房屋产权证过户到自己名下,就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因此,夫妻的另一方要求追回房屋所有权的主张法院不予支持。<{{tjlytel}}> 1、夫妻双方共同拥...

·一、根据法律规定怎么查清死者所有遗产?
    一、根据法律规定怎么查清死者所有遗产? 根据法律规定查清死者所有遗产可以通过到房产局来查清不动产等情况。除此之外,关于货币等方面的收入可以到银行来进行调取。这种情况如果自己不能调取,需要开具相关的亲属证明,银行会继续配合。 法定继承的顺序,是指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次序。被...

·醉驾撞死三人怎么判刑
    醉驾撞死三人怎么判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我国关于洗钱犯罪的主观要件是什么
    可能我国普通公民对于洗钱这种刑事犯罪案件的了解是非常的模糊的,其实这主要也是因为,洗钱的这种犯罪行为是发生在一些特定的刑事犯罪案件当中的。如果我国普通公民想要了解一下我国关于洗钱犯罪的主观要件是什么的话,可以跟随我们的脚步,在以下的文章当中,一起来认识一下关于洗钱的相关规定。 ...

·一、福利房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一、福利房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所谓福利房,亦称优惠房或房改房,是指职工单位将公房以工资性货币分配方式出售给职工,职工以标准价或成本价购买,从而对购买的房屋享有部分产权或全部产权的住房。 1、单位分住房,当时我国特有的住房制度,也叫福利分房,1998年后全国均停止了这种分房形式...

·如何办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手续?
    如何办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手续?  一、股权转让的一般程序   1、召开公司股东会议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研究出售和 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 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2、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3...

·罚没款收缴依据是什么?
    罚没款收缴依据是什么?具体的法律依据有《行政处罚法》等,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后,应当遵循罚缴分离制度,告知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过批准可以这么做。据《行政处罚法》规定,以下情...

·改过的借条的效力是怎样的
    改过的借条的效力是怎样的在民间借贷中,由于很多是熟人借贷或者很多人认为欠条很简单等原因,对借条的书写都不太重视,具体表现就是在书写借条时不小心写错了,就直接在上面修改。那这类改过的借条的效力是怎样的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改过的借条的效力是怎...

·如果没签劳动合同如何起诉?
    越来越多的人进入城市工作、进入企业工作,出现大量务工人员在没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就进入公司工作,在出现纠纷时才发现没有合同,而许多公司又以没有合同为由拒绝协调。那么,如果没签劳动合同如何起诉呢?请读者随我们细细道来。 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是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