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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遗产偿还债务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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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遗产偿还债务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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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承遗产偿还债务标准是怎样的?
  
  一、继承遗产偿还债务标准是怎样的?
  
  继承遗产偿还债务在所继承的遗产范围之内进行偿还债务。《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该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
  
  根据上述规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在继承遗产范围内偿还债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可以不偿还债务,但是应当在遗产分割前放弃继承。
  
  二、遗产债务都包括什么?
  
  所谓遗产债务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尚欠的税款、债务。从实践中发生的情况来看,遗产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被继承人生前依照我国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的税费;例如,个人所得税,车船使用税,营业税等。
  
  (2)被继承人因合同之债所欠下的债务;
  
  (3)被继承人因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损害赔偿;
  
  (4)被继承人因不当得利而承担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
  
  (5)被继承人因他人无管理而应承担的费用;
  
  (6)其他个人债务。例如,个人合伙或合伙企业的债务中,属于被继承人应当承担的部分;又如夫妻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三、遗产债务由谁来偿还?
  
  应当首先用遗产清偿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其次优先清偿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各种债务。但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另外,如果继承人中有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即使遗产不足清偿债务,也应为其保留适当遗产,然后再按《继承法》第33条和《民事诉讼法》第180条的规定清偿债务。
  
  有时,各继承人已将遗产分割完毕才发现还有未清偿债务的,这是应按以下办法清偿:
  
  (1)如有法定继承人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
  
  (2)当法定继承人所继承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3)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遗产的继承在当代社会显得非常的重要,很多的人员他们可能会放弃遗产继承的权利,就是因为被继承人生前所欠下的债务比较多。在进行计算财产之前,必须要将相关的债务都清偿完毕,这是法律当中所做出的明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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