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怎么确认合同解除行使期限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怎么确认合同解除行使期限
您的位置:首页  »  
 

怎么确认合同解除行使期限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怎么确认合同解除行使期限?合同解除行使期限有法律规定期限和约定期限两种方式。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解除权的行使期限为: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民法典》规定: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对解除合同有异议应该怎么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三、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有哪些?1、恢复原状,恢复原状还包括:(1)返还财产所产生的孳息;(2)支付一方在财产占有期间为维护该财产所花费的必要费用;(3)因返还财产所支出的必要费用。2、其他补救措施,包括请求修理、更换、重作、减价、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的措施。综上所述,除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除期限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之外,其他合同的解除权行使期限是不确定的,当事人最好在知道合同可以解除以后就及时行使解除权,其实无非也就是通知对方要解除合同。
  
  
  

·国家发放的征地补偿费怎么分配的?
    国家发放的征地补偿费怎么分配的?一般来说如果国家对农民的土地进行了征用、征收的话,那么国家会给这些被征地的人一些补偿,当然这些补偿可以是以货币的方式来进行,也可以是通过其他的一些形式来进行补偿,拿到补偿之后应该怎么进行分配呢,下面给您介绍一下国家发放的征地补偿费怎么分配的?土地管...

·交通违章一次扣12分的情形有哪些
    交通违章一次扣12分的情形有哪些 一、交通违章一次扣12分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相关规定,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1、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2、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3、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鸦 4、造成交通事故...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nb...

·交通肇事逃逸自首致人重伤需要负责任吗?
     一、交通肇事逃逸自首致人重伤需要负责任吗? 肇事逃逸自首致人重伤是需要负责任的。这种行为构成了交通肇事罪。除承担刑事责任外,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相关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

·被公司开除怎么赔偿
    被公司开除怎么赔偿 1、如果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 2、如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则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3、如果有关赔偿事宜无法与单位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在被辞退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 4、法律依据:《劳动合...

·非法私藏枪支罪的定义是什么,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枪是军人们的武器,也可能成为普通人犯罪的工具,所以我国法律是不允许私藏枪支的,那么在法律上关于非法私藏枪支罪的定义和立法标准又是怎么规定的呢?而对于犯罪的人又有着怎样的惩罚呢?只有了解相关的规定和立法标准,我们才能在知法的基础上不去触犯法律的界限,做一个守法的好公民。 非法持...

·未婚生子变更抚养权应该怎样进行?
    现代社会,我国社会的发展速度很多,人们的思想也越来越开发,婚姻生育观念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很多人没有领结婚证就生活在一起,因此,我国非婚生子女越来越多。那么,对于未婚生子变更抚养权应该怎样进行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未婚生子变更抚养权应该怎样进行。 ...

·交强险包括哪些内容,交强险的赔偿范围
    交强险包括哪些内容,交强险的赔偿范围道路上每位车主都会买交强险,但是很多车主都不知道交强险包括哪些内容,所以,一发生交通事故就找保险公司理赔,但是有些情况保险公司不会理赔的。那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交强险包括哪些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交强险包括哪些内容交强险是我国...

·处理债务纠纷双方要提供什么证据
    处理债务纠纷双方要提供什么证据 一、处理债务纠纷双方要提供什么证据 1、原告(债权人)应提供包括: (1)、能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借条、收据、欠条等; (2)、自己已履行义务而被告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证据。如钱款在何日何地通过什么方式交给了被告,而被告到期仍不...

·借款合同的履行地约定不清楚怎么办
    借款合同的履行地约定不清楚怎么办 一、借款合同的履行地约定不清楚怎么办 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1993年...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