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辞退员工工资结算时间是什么时候律师电话13951899110
辞退员工工资结算时间是什么时候
您的位置:首页  »  
 

辞退员工工资结算时间是什么时候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辞退员工工资结算时间是什么时候新劳动法无此规定,但是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此规定,应在辞退员工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在辞退员工时,要根据员工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二、辞退员工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需依据具体情形确定是否合法以及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若劳动者存在法定过错,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若存在法定情形,即《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之情形或第四十一条之情形且不存在第四十二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其中依据第四十条解除的,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上述情形的,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支付赔偿金:二倍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一般员工在被公司开除的时候,其应得的工资应当从开除之日就支付。如果劳动者被公司无故辞退,则应当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另外,用人单位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应当扣除的款项,比如个人所得税、社保费用中应当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由于现在社会房价过高,国家推出了一种限价房,两限房是相关优惠
    由于现在社会房价过高,国家推出了一种限价房,两限房是相关优惠政策房,一种“限套型,限房价”的商品住房。两限房是特定经济环境下的产物,吸引了很多市民关注,对此,广大消费者发出很多这样那样的疑问,北京两限房指标是什么?下面是我们整理的一些关于北京两限房的信息供您参考。 一、申请对象...

·家庭主妇的误工费应该怎么进行计算家庭主妇为家庭提
    家庭主妇的误工费应该怎么进行计算家庭主妇为家庭提供的劳动也是有经济价值的,她从事的家务对于其他正常务工的家庭成员是有支持和保障作用的。其无法正常从事家务,其连锁反应是,丈夫和孩子都受到影响。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

·挪用公款全部归还算犯罪吗?
    国家机关,或者是企业单位的高层管理人员的职权是比较高的,其职权高的目的,是为了让其更好的为人民、社会谋取福利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不少人利用职权,挪用公款,此种行为在意识到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后,会将挪用公款全部归还,此时还算犯罪吗? 一、挪用公款全部归还算犯罪吗? 根据《刑法》...

·交通事故负次要责任一方的赔偿法是什么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需要由交警进行事故鉴定,在交警的事故认定书上我们可以看见事故责任方有主有次,只有确定了主次才能确定赔偿比例,那么在交通事故中,交通事故负次要责任一方的赔偿法是什么呢?下面由我们为您解答。 交通事故负次要责任的赔偿比例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

·拘役是什么意思 拘役能不能缓刑
    刑事处罚的主刑当中包括了五种具体的刑罚,即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死刑,其中要是罪犯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话,同时符合其他条件的,此时有可能被判缓刑。那要是罪犯被判拘役能不能缓刑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拘役是什么意思 拘役是短期...

·夫妻一方负债属于共同债务吗
    夫妻一方负债属于共同债务吗 一、夫妻一方负债属于共同债务吗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

·一、农村自建房离婚可以算为财产吗?
    一、农村自建房离婚可以算为财产吗? 1、如果是父母、小夫妻共同出资的自建房,房产属父母、小夫妻按照出资比例共同所有。小夫妻离婚时,只能分割属于小夫妻的那部分财产:一人一半。例如:父母出资20万,小夫妻出资10万,则离婚时,小夫妻只能每人分5万; 2 如果是父母单独出资的自...

·故意伤害犯罪怎么量刑?
    当事人发生矛盾后,采取暴力手段解决问题的,就有可能出现一方当事人受伤的严重后果,加害人可能会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规定,故意伤害犯罪怎么量刑?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故意伤害犯罪怎么量刑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

·股权转让办理程序及所需资料
    股权转让办理程序及所需资料 一、公司股权变更的具体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

·侵犯商标权可能承担的民事责任
    现在的商品市场当中越来越注重商标的重要性,一个商标是一个品牌和一个企业的标志,也是消费者信赖的依据,所以商标的所有权以及商标的保护在民事行为当中越来越重要。关于商标权的纠纷也在不断的上升,国家出台了很多的法律来保护商标权。侵犯商标权是一个比较大的概念,在生活当中侵犯的方式分为很多...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