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证条款是不是该合同生效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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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条款是不是该合同生效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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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条款是不是该合同生效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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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证条款是不是该合同生效的条件
  
  一、公证条款是不是该合同生效的条件?
  
  公证条款不是合同生效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如下: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二、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三、合同无效的基本条款有哪些?
  
  根据《中护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来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自;
  
  (二)标的;
  
  (三)数量知;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四、合同可以单方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同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
  
  像是民商合同,在双方约定的事情全部都完成以后,合同自然也就终止了,所以,签了书面合同以后又去办理公证,完全是多此一举。当然根据合同的内容类似于是资产分配协议书的,想公证的话也是取决于个人意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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