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买二手房签三方合同毁约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买二手房签三方合同毁约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您的位置:首页  »  
 

买二手房签三方合同毁约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买二手房签三方合同毁约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二、如何计算因合同违约所产生的损失1、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或者计算方法,并且约定不违法,也无明显不合理的,则适用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但如果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如果约定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2、法律法规对某一类合同的违约金有明确规定,并且不允许当事人自由约定的,无论当事人是否约定了违约金,都应适用法定违约金。3、法律法规对某一类合同的违约金作了规定,但同时允许当事人自由约定违约金,如果当事人已经约定了违约金,则适用当事人的约定;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违约金,则适用法定违约金。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对于逾期付款,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违约金,则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违约金。此外,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当事人对于违约金的约定明显不合理(超过法定标准太多),也可能会适用法定违约金。本案中,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显然过高,因此法院判决按法定标准计算违约金。合同是可以进行毁约的,只要双方没有任何意见的情况下,或者是违约一方愿意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下。如果双方都毁约的情况下,那么双方可以协议解除合同,那么双方都不用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是有有效期限的,在届满有效期会自动终止。
  
  
  

·家庭财产分割协议书需要见证人么?
    一、家庭财产分割协议书需要见证人么? 家庭财产分割协议书需要见证人,家庭财产分割协议见证人的要求是: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非利害关系人; 3、出于自愿; 二、家庭财产分割协议的写作内容和方法是什么? 1、首部 (1)标题。应写明“财产分割协议”或“分单”...

·中国是土地使用权永久的国家吗?
    中国是土地使用权永久的国家吗?土地是人的立身之本,因此,土地使用权是非常重要的一种权利。由于土地是一种不可再生的资源,因此,我国以立法的形式加强对土地使用权的管理,但是很多人对于中国是土地使用权永久的国家吗这个问题不是很清楚,我们在下文就为您详细的解答。 一、中国是土地使用权永久...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下列情况下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下列情况下,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有权取得经济补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

·轨道交通工程质量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全文是怎样的
    轨道交通工程质量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全文是怎样的? 一个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如何,可以从该城市的交通系统中体现。许多城市都建设了地铁,大大提高了人们出行的效率。建设地铁项目属于轨道交通工程的一种。而质量验收是否过关则关系到工程是否真正完成。我国出台了轨道交通工程质量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对...

·国有土地上房屋,因拆迁造成额停产停业损失,怎么赔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因拆迁造成额停产停业损失,怎么赔偿?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因拆迁造成额停产停业损失,怎么赔偿?   一般来说,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1. 被征收房屋具有房屋权属证明或者经有关部门认定为合法建筑。   2. 有合...

·我们知道,工伤是指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受到的伤害。如果发生工伤,
    我们知道,工伤是指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受到的伤害。如果发生工伤,企业应承担起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员工如果出现交通事故,且该交通事故有一半的责任在于该员工,那么,交通事故责任一半能否报工伤?我们将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一、交通事故责任一半能否报工伤 若是因工外出,因工作...

·鉴于国家对农村房屋买卖的限制,不少购房者在买了农村房屋后,发
    鉴于国家对农村房屋买卖的限制,不少购房者在买了农村房屋后,发现该买卖是无效的,对此他们十分的焦急。那在法律上,农村房屋买卖怎样才有效呢?其实这个问题也就是在问,当事人怎样才能有效的进行买卖农村房屋的活动?下面,我们就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农村房屋买卖怎样才有效 根据我...

·一、员工主动离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员工主动离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自动离职”是指劳动者在合同期内单方解除合同的行为。对此,《劳动合同法》有明确规定: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

·工作六年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工作六年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对于一个劳动者来讲,如果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了6个年头,可以说是很长的了,也可以算作是单位的老员工。一般对于这类员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时候,单位都是很乐意进行续签的,不过从实际情况来看,不续签的情况也是有的。那么此时工作六年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

·刑事诉讼法全文解释中第二章的内容有什么?
    刑事诉讼法全文解释中第二章的内容有什么? 在我国,因为刑法的特殊地位,需要由专门的刑事诉讼法进行刑法前期的规则约定。在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中,有许多条款,其中有关回避的内容很惹人注意。可是刑事诉讼法全文解释中第二章的内容有什么?以下内容或许可以帮到您。 刑事诉讼法全文解释中第二章...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