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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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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合同单位:
  ___________(以下称借款方)
  ___________(以下称贷款方)
  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贷款种类:
  二、借款金额(大写):
  三、借款用途:
  四、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月息千分之____按季收息,利随本清。
  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调整后的规定计算。
  五、借款期限:
  借款时间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为凭分__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
  2.还款方式:
  七、保证条款:
  借款方请_______________作为自己的借款保证人,经贷款方审查,证实保证人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能力。保证人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必要时,贷款方可以从保证方的存款帐户内扣收。
  八、违约责任:
  1.签订本合同后,贷款方应在借款方提出借据___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将贷款放出,转入借款方帐户。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依法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利息的__%计算,向借款方偿付违约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资积压或损失浪费,或进行非法经营,贷款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或从借款方存款户中扣收贷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转移并违约使用资金,贷款方有权商请其他开户行代为扣款清偿。
  3.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需要将借款展期,应在到期前___日内向银行提出申请,有保证方的,还应由保证方签署同意延长担保期限,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展期手续。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逾期利息。如企业经营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危及贷款安全时,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九、其他:
  除因《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外,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借款合同条例》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在__天内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
  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3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1份;合同副本__份,报送__有关单位各留存1份。
  借款方:  (公章)            贷款方:  (公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  (签章)           法人代表:  (签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
  保证方:  (公章)
  法人代表:  (签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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