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单位行贿量刑标准2023是怎样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单位行贿量刑标准2023是怎样的
您的位置:首页  »  
 

单位行贿量刑标准2023是怎样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一、单位行贿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单位行贿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单位行贿罪】 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二、单位行贿罪如何确定责任人在单位行贿犯罪中,并非所有的直接责任人员都负有同等的责任。这种犯罪虽然也是自然人实施的一种有组织的犯罪,但它与传统刑法中的共同犯罪相比,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在实质上都有较大的区别。因此,不能像共同犯罪的成员那样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而只能根据他们在单位行贿犯罪过程中所处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分为主要和次要责任人员。对于确定直接责任人员的主次,一般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1)职权的大小。职责权限越大,应负的责任也就越大。(2)因果关系的形式。在因果关系链中,起支配作用的行为人负主要作用。(3)所起作用的程度。主动出谋划策、积极实施者,所负担的责任相对要重。单位行贿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是单位,自然人不能构成本罪。既包括国有、集体所有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也包括依法设立的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企业和具有法人资格的独资、私营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单位内部机构可以成为单位行贿罪的犯罪主体。但是要注意,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
  
  
  

·一、父母离婚儿女财产可以分配吗?
    一、父母离婚儿女财产可以分配吗? 父母离婚儿是不可以分配女财产的,父母的属于夫妻共有,与他人没有关系。父母离婚的,由父母之间协商处理或通过诉讼解决,子女成年与否都无权参与分割。如果在婚姻期间父母赠与儿女财产,那么离婚时此财产不作为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如果父母想要赠与儿女财产,...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含义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含义 协议离婚中的财产分割协议(以下简称财产分割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在离婚协议中附加达成的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因协议离婚而就财产分割问题单独达成的协议。 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特征 1、协议内容的复合性 2、生效条件的特别性 3、婚姻关系解除效力的前置...

·拘留所超期关押10天怎么维权?
    拘留所超期关押10天怎么维权?拘留所超期关押10天的维权主要是可以申请获得国家赔偿,虽然我国的司法机关,是由权利去关押那些可能犯罪的主体的,但是必须要有充足的证据之后才会被批捕,而对于一切没有批捕的情形,关押都是有期限的,不得超期关押。二、监狱发现罪犯关押超期怎么办?监狱发现罪犯...

·绑架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绑架罪如何处罚
    近年来,绑架罪发生次数越来越多,绑架罪就是嫌疑人是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利用绑架的手段来换取赎金或者其他要求,那么绑架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解答,带你走出困惑。一、绑架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绑架罪是指利用被绑架人的近亲或者其他人对被绑架人安危的忧虑,以勒索财物或满足其他...

·司机肇事逃逸交强险要赔偿吗
    汽车交强险不仅能够缓解各方人员在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所面临的压力,对于受害者及其家人来说也能够通过交强险暂时的在情绪上得到一定的安抚。如今的交强险已经不断的凸显出来了一种非常重要的社会管理功能,但还有少部分人不清楚司机肇事逃逸交强险要赔偿吗?这里可以告诉您,逃逸交强险也是要赔偿的。...

·一般对违法票据承兑罪是怎么处罚的?
    一般对违法票据承兑罪是怎么处罚的?对违法票据承兑罪的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九条 【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

·生产销售假药罪择一重罪裁判规则是什么
     一、生产销售假药罪择一重罪裁判规则是什么?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和原则?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和原则有哪些呢 ?一、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和原则有哪些呢 我国《安全生产法》第三条明确了我国推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安全生产原则包括: 1、安全与生产的辨证关系 生产的发展是通过人来实现的,没有人的安全与健康,就谈不...

·离婚财产分割后一方暂时支付不起怎么办
     夫妻离婚后,双方的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一般由双方共同协商处理,可是若是离婚财产分割后一方暂时支付不起怎么办?这个问题需要看另一方的意愿,或许会宽限时间,亦或许会起诉请求介入。下面我们为您介绍了离婚财产分割的一些基本状况和相关法律条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离婚财产分割是对夫...

·维修工程承包协议应该怎么写?
    维修工程承包协议应该怎么写? 当建筑使用的年限较长时,其就会不定时的出现各种质量问题,影响业主使用。为了对工程进行维修,业主会将维修工程承包出去,交给专业的建筑公司完成。这时,双方会签署一份工程承包合同,那么维修工程承包协议应该怎么写?下面我们通过一篇范文具体了解下吧。 维...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