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签了合同没收定金算不算毁约?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签了合同没收定金算不算毁约?
您的位置:首页  »  
 

签了合同没收定金算不算毁约?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签了合同没收定金算不算毁约?签了合同没收定金算毁约,一般合同双方签字后就生效,建议和对方协商处理您的问题,或是协商不成积极起诉维护的合法权益。在购房合同中有着已经规范过的定金条款,但是并不具有强制性,只具有指导性,双方可以协商决定是否订立定金条款,如果买方觉得有特别的定金条款需要进行约定,并且获得了卖方同意,那就可以写入协议当中。二、签订定金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注明不履行合同的情况买卖双方要记得在定金条款中注明不履行合同的具体情形,因为并不是说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中的任何条款,都要适用定金罚则。当卖方拒绝履行债务,卖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或者是卖方的违约行为造成合同目的不能达到等情况,可以用定金罚则进行惩罚,但是如果买方只是晚了几天支付房款,那就不适宜用定金的罚则规定。虽然已订立了定金条款,买卖双方应该在完成定金支付之前,就充分了解自己履行合同的能力。如果买方认为自己可能没有能力履行合同,那就不要交定金,因为一旦支付了定金,合同就会生效,买房就需要承担责任。预付款同样是预先支付,但它的性质与定金完全不同。预付款是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行为,不起担保债务履行的作用,当一方当事人违约时,预付款可以抵冲损失赔偿,并且不存在罚则问题,所以要分清定金和预付款的区别。购房者在看房时要全面了解房屋状况,包括房屋本身的结构、装修、户型、楼龄,周边配套、市政设施、物业管理水平等等。另外,还要查看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管理费等费用是否已缴清,对于拖欠的费用如何解决等问题,等看好了房再考虑是否支付定金。购房者在签订定金协议时要注意查看内容,防止某些中介或者卖方利用定金和滥用定金条款谋取不正当的利益。此外,有的中介或者卖方利用购房者缺乏相应的购房知识和经验,在某些条款内容上设下陷阱,故意让买方违约,因此要多加小心。合同的解除在我们国家还是比较常见的,通常情况下如果双方当事人他们能够达成一致都同意将合同解除,那么双方当事人都不需要承担合同当中所规定的义务了,这也就意味着不存在着毁约的情况,当然如果乙方不同意的话,那么就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强迫交易罪的行为表现有哪些
    强迫交易罪的行为表现有哪些构成强迫交易罪的情形有如下:1、强买强卖商品的;2、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3、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4、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5、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二、如何理解强迫交易行为“情节特别...

·公司注册资本增资需要多久
    公司注册资本增资需要多久 一、公司注册资本增资需要多久 货币15个工作日左右就好 如果用实物或无形资产增资时间相对比较长大概2个月左右 增资流程如下: 1、开立股东会 股东同意此次公司增资,并出具股东会决议、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2、开立验资账户 开立验资账户所需...

·轻微伤量刑是怎样的
    如果行为人属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话,那么必须要达到了轻伤及其以上的伤害程度,那么才会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但如果仅仅构成轻微伤的话,则就不构成犯罪,也就不能对行为人量刑处罚,换言之轻微伤量刑是不存在的,但却可以对行为人进行其他方面的处罚。 一、轻微伤量刑是怎样的 由于故意伤害...

·纪律处分期间(“两规” 和“两指”)供述罪行是否构成自首?
    纪律处分,是人们通常所说的“两规” 和“两指”,即纪检监察机关接到群众举报或者发现问题后,责令涉嫌违法违纪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如实交代自己的违法违纪问题。《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9条规定,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

·如何解决离婚财产分割问题?
    在夫妻离婚纠纷案件中,大部分都是由分割财产不均引起的。当事人不择手段争夺财产、私自变卖房产、伪造债务拖欠证明等,都是目前离婚财产分割上面存在的问题。只有财产分割顺利完成,双方离婚手续才算正式办好。那么如何解决2017年离婚财产分割问题?下面我们谈谈自己的建议。 一、如何解决年离婚...

·集资诈骗业务员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现在一些比较大的集资诈骗案件都是由公司组织的,按照法律规定,单位犯集资诈骗罪的,单位直接负责人要承担刑事责任。而业务员往往是集资诈骗罪中的从犯,其应该也要受到法律的制裁,那么集资诈骗业务员量刑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具体了解下吧。 一、集资诈骗业务员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为...

·东莞医疗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东莞医疗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一、医疗纠纷 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中,一方(或多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或多方)当事人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时存在过失,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但双方(...

·在我国一般新车挂牌多少钱?
    国家对于在我国道路上行驶的车辆都是通过汽车牌照来管理的,所以汽车牌照就跟公民的身份证一样,新车买了以后不上牌的话根本就没有办法上路的。一般情况下办理汽车牌照都是到当地的车辆管理所,但是办牌照不是免费的,因此当事人自然也要了解一下在我国一般新车挂牌多少钱? 一、在我国一般新车挂牌多...

·房屋强拆程序是怎样的
    房屋强拆程序是怎样的 一、工作程序 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申请→审查→组织听证→报批→证据保全→实施。 二、强制拆迁条件 1、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裁决并送达拆迁当事人; 2、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超过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未搬迁; 3、拆迁人已对被拆迁人作了补偿安置或提供周转用房的;...

·工程合同变更合同价款与索赔的关系是怎样的
    工程合同变更合同价款与索赔的关系是怎样的 工程合同变更合同价款与索赔的关系 索赔是指施工单位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对非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费用增加而要求业主给予补偿损失的一种权利要求。 变更引起的费用增加,也属于索赔范畴。 工程变更所增加的费用都应索赔 索赔是经济行为,而变更...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