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多长时间才会判刑?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多长时间才会判刑?
您的位置:首页  »  
 

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多长时间才会判刑?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一、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多长时间才会判刑?没有明确的期限,大概就是二到七个月左右,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1、根据现行刑事诉讼法,一般案件,公安阶段:刑拘期间侦查最长37天,逮捕后侦查羁押一般2个月;检察院阶段:1个月;法院阶段:3个月;所以,一般刑事案件,约7个月左右。2、根据现行刑事诉讼法,重大复杂案件,公安阶段:逮捕后侦查羁押最长7个月;检察院阶段:最长6.5个月;法院阶段:最长20个月。所以,重大复杂案件,最长两年以上,而有权机关过问的,会更长。3、如果一旦进入刑事司法程序、第一时间委托专做刑事辩护业务的律师处理:如果已经进入刑事司法程序,案件事关当事人的人身自由与财产权益,不可以坐等、拖沓--每一个诉讼阶段,即公、检、法或说侦、检、审三阶段,刑事辩护律师都有特定的工作内容,分别针对三机关不同的司法文书和掌握的证据材料展开具体辩护工作,向三机关分别提出不同的刑事律师文书,说服办案机关把律师的辩护观点写入《起诉意见书》或者《起诉书》或者《判决书》等司法文书。如果只在法院阶段委托刑事辩护律师,就丧失了在公、检阶段可以落实的对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有利的事实和情节的机会二、检察院批捕的程序是怎样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综合上面所说的,对于一起案件从批捕到起诉都是需要有一个时间段的,但对于时间会要多久法律上面没有具体的规定,只有在有证有据的情况之下法院才会对案件进行判决,所以,在处理的时候会按一系列的流程走,如果遇到在审查起诉的阶段证据不齐全的话,还需要退侦从而再延长处理的时间。
  
  
  

·医疗纠纷责任未认定前不得赔钱吗
    医疗纠纷责任未认定前不得赔钱吗? 一、医疗纠纷责任未认定前不得赔钱吗? 发生医疗纠纷后,医疗机构应当告知患方有关医疗纠纷处理的途径、方法和程序,引导依法处理纠纷,同时宣传国家关于处理涉医违法犯罪的有关规定要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应当及时介入医疗纠纷处理,通过耐心细致地疏导,引...

·聚众斗殴罪认定标准是什么
    聚众斗殴多表现为流氓团伙之间互相殴斗,少则几人、十几人,多则几十人,上百人,他们往往是约定时间、地点,拿刀动棒,大打出手,而且往往造成伤亡和社会秩序的混乱,是一种严重影响社会公共秩序的恶劣犯罪行为。那么,聚众斗殴罪认定标准是什么?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聚众斗殴罪认定标准是什...

·合同公证费用是如何收取的?
    合同公证费用是如何收取的? 一、合同是否需要公证? 1、合同是否需要公证,常见的有两种,一是不经公证不能进行实际操作的情况(注意:不是无效),例如房地产的赠与合同,需要公证以后才能过户,不然赠与合同虽然有效,但房地产交易监管部门不让你过户;二是合同双方当事人认为需要公证的,所以...

·中国新刑法走私贵重金属罪既遂判几年?
    中国新刑法走私贵重金属罪既遂判几年?走私贵重金属罪既遂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交通事故人伤报案时效是多久?
    一、交通事故人伤报案时效是多久? 交通事故人伤报案时效是两年的时间,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1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2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 1、诉讼时效不是从事故发生之日起算的,而是从当事人...

·现在大多数小区,都要交物业费,因为业主缴纳物业费,物业才会提
    现在大多数小区,都要交物业费,因为业主缴纳物业费,物业才会提供相关的服务。但是在社会中有的物业对不交物业费住户施行断电、断水的行为来迫使各位业主缴物业费,从而产生纠纷。那么物业费纠纷的责任怎么区分?下面由我们在下文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怎么区分物业费纠纷的责任 物业管...

·司法鉴定的撤销条件有哪些
    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当事人双方发生了纠纷需要诉讼至法院,那么,针对这个纠纷由司法机构所作出的专业的鉴定就是司法鉴定。如果当事人一方认为该鉴定结果存在明显的漏洞,可以申请撤销司法鉴定结果。那司法鉴定的撤销条件有哪些?我们将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一、司法鉴定的撤销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

·如何界定侵犯商业秘密罪
    如何界定侵犯商业秘密罪(一)关于罪与非罪的认定1.关于侵犯的对象是否为“商业秘密”的认定上文对商业秘密概念和范围进行了简单概括,虽然以范围列举的方式已经很明确具体,但关于“商业秘密”认定还存有一定争议,包括时代发展中出现的各种新的不同形式商业秘密的认定,例如关于网络中有关数据资料...

·过失致人重伤罪的立案标准
    一、过失致人重伤罪的立案标准 1、致他人受到伤害且是重伤害,主观上是过失,而非故意; 2、有受重伤害的事实,且与行为人的行为有因果关系。 二、立案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九十五条本...

·员工因疫情休假有工资吗?
    员工因疫情休假有工资吗?员工因疫情休假是有工资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