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货物进口合同(二)律师电话13951899110
货物进口合同(二)
您的位置:首页  »  
 

货物进口合同(二)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合同编号:_____
  
  甲方:_____公司(以下简称供方),由_____代表。
  乙方:_____公司(以下简称购方),由_____代表。
  
  目录
  
  第一条 合同标的
  第二条 技术资料
  第三条 供货条件--包装和标记
  第四条 设备质量
  第五条 合同价格和支付条件
  第六条 保证
  第七条 不可抗力
  第八条 仲裁
  第九条 通知
  第十条 语言
  第十一条 其他条件
  附件1 设备技术说明书
  
  甲方___(供方)与乙方____(购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标的
  供方同意出售,购方同意购买____。(详见本合同附件1,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条 技术资料
  供方应向购方提供设备使用及维修技术资料一份,购方负有对该技术资料保密之义务。
  第三条 供货条件--包装和标记
  供方应在设备全额信用证开立之后的__个月内用密封集装箱或其他包皮包装从____发运设备。
  供方有权从任何对其方便的港口发运设备。
  供方应把设备运至商定的独联体东海岸___港。
  自设备从船舷运抵独联体远东港口时起灭失和(或)损坏的风险由供方转移到购方。
  供方承担设备运输的一切费用及运抵港口前的保险费。
  设备从独联体港口继续运到安装地的一切费用由购方承担。
  发货前__天内供方应向购方通知发运情况,明确交通工具的种类和名称、计划发运日期及其他有关信息。
  购方应支付履行海关手续的所有费用和一切与设备运入独联体境内有关的开支。
  设备和技术资料用密封集装箱或其他包皮装运并附具包装清单,标记使用英语刷写。
  发货单证包:
  (1)发货帐单(三份)
  (2)海运提单
  (3)装箱单
  (4)保险单
  第四条 设备质量
  按本合同所供设备的质量应符合生产厂家的技术条件。如生产厂家有保证书,应用保证书加以确认。
  第五条 合同价格和支付条件
  所供设备的总额为___美元(CIF价)。购方应在合同签订后的__天内开立以供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保兑信用证。该信用证在开立时起的__天内有效。
  开证行应为独联体外经银行或日本、南韩、西欧、美国、加拿大的某家银行。
  一切与在开证行开立信用证有关的费用由购方承担,而一切与议付行收取信用证有关的费用由供方承担。
  支付在向议付行提交下列单据后进行:
  (1)发货帐单(3份)
  (2)海运提单
  (3)装箱单
  (4)保险单
  第六条 保证
  供方保证所供设备在投入使用日起的__个月内,但不超过发货日起的__月内正常工作。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在发生不可抗力情况致使合同一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按此种不可抗力情况存在的时间推迟履行合同义务。
  不可抗力情况是指双方不能预见或预测的由于非常事件而出现的情况,即:影响履行所承担义务的火灾、风暴、地震和其他自然现象,以及战争、任何性质的军事行动,各国政府的封锁与制裁等。
  因不可抗力情况而不能履行义务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情况发生和停止的20天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关于其发生和停止的情况。收信人所在国邮局在收到通知函日加盖的日期作为得悉该信息的日期。
  协约双方国商会出具的证明书将成为证明上述情况发生及延续时间的必要证据。
  如这些情况延续3个多月,每一方都有权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义务,同时任何一方都无权要求对方赔偿可能发生的损失。
  第八条 仲裁
  所有可能由本合同而产生的纠纷或分歧均应由合同双方友好解决。
  如果无法解决纠纷,则该纠纷应提交莫斯科市外贸仲裁委员会按其业务规章审理(提交一般法院审理者除外),该委员会的决定对于双方均为终审,必须执行。
  第九条 通知
  一切通知等双方均应按本合同条件以书面形式进行。
  第十条 语言
  本合同用俄语书就。供方提供英文的全部技术资料和供货单证。
  第十一条 其他条件
  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所有在此以前的有关谈判和往来信函均告失效。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只有在以书面形式形成并经双方有关全权代表签字后方能生效。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有合同的效力。
  任何一方都无权在未征得对方书面同意之前将自己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本合同于____年____在俄罗斯___签署。一式两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供方:_____
  购方:_____
  
  附件1
  
  本附件为__和___于____签订的第___号购货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___供应下列设备:
  ┌────┬──────┬────┬───┬───┬────┬────┐
  │顺序  │商品(设备)│计量  │单位 │数量 │ 每批 │ 货币 │
  │号码  │名称    │单位  │   │   │ 价格 │ 名称 │
  ├────┼──────┼────┼───┼───┼────┼────┤
  │ 1  │  2   │ 3  │ 4 │ 5 │ 6  │ 7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租房子物业费谁来承担
    租房子物业费谁来承担 一、租房子物业费谁来承担 支付物业管理费的义务来自于物业管理合同的约定,根据物业管理合同的规定,物业管理公司应向业主收取物业管理费。就是说,承租人的义务仅限于房屋租赁合同的规定,因而只具有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义务,没有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义务。如果在房屋租赁合...

·我国法律规定的担保合同注意事项主要有哪些
    我国法律规定的担保合同注意事项主要有哪些?担保一般发生在人与人之间的关于财产等诸多事项的事先确定,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债权债务关系。所以,在签订担保合同时需要注意很多事项。那么,我国法律规定的担保合同注意事项主要有哪些?下文是我们带来的相关介绍。 什么是担保合同? 所谓担保合同,...

·怎么认定爆炸罪 认定爆炸罪的标准是什么
    为了保护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对于对公私财物或人身实施爆炸,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我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了爆炸罪。认定爆炸罪不易,因为它很容易与其他罪名相混淆,诸如以爆炸方法实施的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以及危险物品肇事罪等等。那么具体来...

·合同生效时间和签订时间是同一天吗?
    合同生效时间和签订时间是同一天吗?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会涉及到很多日期,如合同订立日期、合同生效日期等等。那么那么这个合同签订日期与合同生效日期是同一天吗?相信很多人对此不是很了解,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合同生效时间和签订时间是否是同一天。一、合同生效时间和签订时间是同一天吗1、合同...

·银行员工有私人借款能辞退吗?
    银行员工有私人借款能辞退吗? 一、银行员工有私人借款能辞退吗? 是可以辞退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

·工程招投标流程
    工程招投标流程该如何走 一、工程招投标流程该如何走 1、项目招标委员会的组成 招标委员会应由国家主管部门组织,聘请工程、商务、外汇、法律等各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负责解决项目招标中所遇到的各种问题,并具体指导招标工作。 2、招标公告 在进行招标前,应在国内外有影响的报刊上...

·海南省征地补偿安置费条例细则是怎样的?
    海南省征地补偿安置费条例细则是怎样的? 海南省地处国家最南的省份并且四面环海,涉及海南省当地的征地补偿安置费的标准,就会有不一样的地方,那么具体的实施条例和细则是怎样的呢?根据有关的说法,征地补偿的标准应该,给予,并且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城市建设的条件下才能够进行。 ...

·刑事案件法院下了判决书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刑事案件法院下了判决书什么时候开始执行《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也就是说,刑事判决书下来之后,要执行必须等其生效,上诉期经过当事人没有上诉的,判决书才...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的是哪个部门?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的是哪个部门?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经常会面临资金紧张的局面,除了申请银行贷款之外,公司还可以对外发行债券来实现融资目的。发行公司债券是有一定的法定程序的,必须按照程序办理,毕竟对于公司而言,发行债券是件大事。一、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的是哪个部门?《公司法...

·刑事申诉状
    

申诉人:A,男,××岁,×族,××省××县人,待业青年,住××省××县××楼××号...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