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资达到多少才会扣个人所得税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工资达到多少才会扣个人所得税
您的位置:首页  »  
 

工资达到多少才会扣个人所得税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工资达到多少才会扣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的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所谓免征额是在征税对象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它是按照一定标准从征税对象总额中预先减除的数额。免征额部分不征税,只对超过免征额部分征税。新个税法自实施起,个人所得税免征收额从3500元上调至5000元。除了提高个税起征点,还有一大亮点就是贴近民生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也就是将一些必要的生活开支如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大病医疗等扣除以后再计算个人所得税的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是:应纳税所得额=年度收入-6万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也就是说,并非所有的工资都要缴个税,只是符合条件的部分数额需要缴纳个税。二、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申请时限是怎么规定的?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 》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代扣代缴税款,税务机关按不超过代扣税款的2%支付手续费,且支付给单个扣缴义务人年度最高限额70万元,超过限额部分不予支付。对于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手续费比例的,按规定比例执行。“三代”税款手续费按年据实清算。代扣、代收扣缴义务人和代征人应于每年3月30日前,向税务机关提交上一年度“三代”税款手续费申请相关资料。根据《关于个人取得有奖发票奖金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不超过800元(含800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超过800元的,应全额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偶然所得”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货物运单
     
  ┌─────────┐
  货物指定于 月 日搬入    ××铁路局     │承运人/托运人装车│
  货位:             货物运单     ├─────────┤
  计划号码或运输号码:  托运人→发站→到站→收货人│承运人/托运...

·离婚协议有效期限吗 离婚协议书反悔了怎么办?
    离婚协议有效期限吗男女双方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时候,需要向民政部门提交离婚协议书,民政局在办理过程中会将离婚协议书存档,一般只要是在民政部门登记备案的离婚协议,就是长期有效的。在拿到离婚证之后,若双方没有再对该协议进行变更的,那么离婚协议书一直都是有效的。由此可见,离婚协议书其...

·没有夫妻生活离婚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们都知道夫妻离婚如果一方有过错就可以申请另一方给离婚赔偿,离婚不仅会对财产进行分割,而且还需要对孩子的抚养权作出处理,很多女性在离婚的时候向男方要求离婚赔偿,那么要是没有夫妻生活离婚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将在下文中详细介绍的相关内容!一、没有夫妻生活离婚赔偿标准是怎样的离...

·再审发回重审作出的判决是否可以申请再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监督程序严格依法适用指令再审和发回重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虽然符合本规定第二条可以指令再审的条件,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提审:(一)原判决、裁定系经原审人民法院再审审理后作出的”,指令再审后经审理作出的终审判决不属于再审判决,可以申请再审。 ...

·一级甲等医疗事故赔偿
    一级甲等医疗事故赔偿医疗纠纷在司法实践中已经十分常见,如何对医疗事故进行分级也一直是人们关心的焦点。那么,对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具体该赔偿多少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中规定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

·劳务关系转劳动关系需要什么区别?
    劳动者最为关心的一项合同就是劳动关系,主要原因是与企业建立一定的劳动关系后就能保障自己的薪酬以及福利享受。在日常工作中难免会与企业产生纠纷,解决纠纷就需要劳动关系来证明,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有着一定的区别,那劳务关系转劳动关系需要什么区别?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如何区分劳动关系和...

·诈骗200万已判刑还可以提起上诉吗?
    诈骗200万已判刑还可以提起上诉吗?对于刑事案件,二审的判决是终审的判决,不能再提起上诉。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向人民法院进行戎抗诉和上诉,人民法院对于上诉应当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 上诉、...

·义务人付款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吗?
    义务人付款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吗?可以中断诉讼时效,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促使权利人行使请求权,消除...

·债权债务能公证吗
    现在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中国社会不断向前,中国越来越多的企业和个人开始进行各种商业活动,越来越多的债务债权关系出现,不论是企业还是个人经营小生意,都需要资金支持,当正常运行过程中,有时候会出现资金不足的现象出现,这时候一些企业为了维持正常运转,就需要向其他的企业或者银行等信贷公司...

·拘役是什么意思 拘役可以缓刑么
    缓刑的适用并不是所有的罪犯都可以,因此我们才会偶尔看到法官在对刑事案件作出判决的时候,对罪犯同时处缓刑。那实践中,被判拘役可以缓刑么?这是很多人想要了解的内容,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拘役是什么意思 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就近实行教...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