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重组家庭遗产分配是怎样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重组家庭遗产分配是怎样的?
您的位置:首页  »  
 

重组家庭遗产分配是怎样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重组家庭遗产分配是怎样的?
  
  一、重组家庭遗产分配是怎样的?
  
  继父和母亲在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婚后仍然属于各自的个人的财产,若没有与继父形成继子女关系或成年,则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依照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即若继父先与母亲去世,则其个人财产由继父的父母、母亲和继父的儿子继承;若母亲先于继父去世,则其个人财产由外公外婆、继父和其子女继承。
  
  1、母亲再婚,母亲的亲生子女没有和母亲共同生活,
  
  或者子百女成人已经工作,或者随亲生父亲生活。
  
  2、母亲再婚后,新组家庭的丈夫去世。
  
  母亲的亲生子女没度有和新组家庭的丈夫形成继子女关系。
  
  3、如果新组家庭的丈夫没有立遗嘱,
  
  因此母亲版的亲生子女不能继承新组家庭的丈夫的财产。
  
  4、新组家庭丈夫去世,丈夫如果没有立遗嘱,
  
  丈夫的遗权产由丈夫的父母,丈夫的亲生子女,还有丈夫的现任妻子继承。
  
  二、遗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1、《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2、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3、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4、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5、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6、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7、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8、这时,男方的父母,男方的孩子,都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已经离婚的前妻则无权继承。如果男方再婚了,那现任妻子也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9、父母离婚以及父母对子女的抚养达成何种协议,均不影响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父母还是子女的父母,子女还是父母的子女。
  
  三、关于继承方面的规定有哪些?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继承开始后,如果有遗嘱且是有效的,那就按遗嘱开始继承。如果没有遗嘱的,开始法定继承。
  
  关于法定继承,我国民法典规定:配偶、父母、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且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权利平等,原则上是平分。
  
  综上所述,重组家庭中认定为存在扶养关系,继子女可以继承遗产,新组家庭一方去世,没有立遗嘱,没有形成抚养关系的,遗产由其父母,亲生子女,现任妻子继承,继承人之间权利平等,原则上是平分。
  
  

·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客观方面是什么?
    存在着一些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这种行为在我国将会受到严厉的打击,同样的如果是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行为也是会受到刑法的惩罚,那么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客观方面是什么?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客观方面...

·刚好16岁算不算童工,童工是多少岁
    刚好16岁算不算童工,童工是多少岁一、刚好16岁算不算童工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而青少年工人是指任何超过上述定义的儿童年龄但不满十八岁的工人。因此,如果行为人刚好满16周岁的话,那...

·个人办理工伤保险待遇?
    个人办理工伤保险待遇?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

·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仲裁委员会裁决或不予受理通知,向人民法院起诉,可否将仲裁委员会列为被告?
    

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仲裁委员会裁决或不予受理通知,向人民法院起诉,可否将仲裁委员会列为被告?
  不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诉讼当事人问题的批复》(法〈经〉复[1988]50号)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

·劳动者工伤鉴定后要多久才能拿到赔偿金?
    劳动者在申请了工伤鉴定之后一般我们都会在规定的时间内拿到认定书,在拿到认定书之后我们就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赔偿金了,劳动者工伤鉴定后要多久才能拿到赔偿金呢,具体还是要看用人单位的审核进度以及发放时间,不能太确定一个时间 工伤伤残鉴定结果一般是自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材料递交之日起60日...

·申请国家赔偿的期限是多久
    在我国,冤案的发生有所无法避免,所以国家有国家赔偿来弥补冤案的发生,国家也正在整顿尽量减少和避免冤案的发生。如果有需要而要申请国家赔偿的话,除了要符合相关的申请条件外,还要看相应的时效性,要是国家赔偿有规定时效的话,错过了申请就麻烦了,那么申请国家赔偿的期限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我们...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如何计算?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如何计算? 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如何计算? 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

·2023无期徒刑是多少年
    虽然罪犯因为罪大恶极而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但在服刑期间也是可以为自己争取减刑机会,这样就不会在监狱坐牢一辈子。而将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而是要求了最低服刑期限的。那究竟2018无期徒刑是多少年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无期徒刑是多少年 无期徒刑的刑...

·劳动者对劳动合同的解除赔偿都包括什么(1)用人单
    劳动者对劳动合同的解除赔偿都包括什么(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由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系执行法定义务,加之劳动者经培训后通过劳动已为单位创造了一定价值,因此,培训费用的赔偿应当依据培训费的总额及劳动合...

·异地汽车违章怎么处理才不会有影响?
    异地汽车违章怎么处理才不会有影响?交通安全法的出台与交管部门的大力实行,使得汽车违章现象大幅减少,但也不能完全避免发生违章现象,本地违章可以去当地交管部门解决,而异地汽车违章怎么处理也一直都有明确规定,下面就简单介绍一下汽车异地违章的处理办法。 异地汽车违章怎 么处理规定: 根据...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